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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氣氛很尷尬,溫臨澤要動手,最后是教導主任出來和稀泥,企圖讓這件事翻篇。
方知漓永遠忘不了他們那時的目光,就好似在說,行了行了,知道是你,但我們善良大度,不和你追究這件事,別鬧了,行不行?
她是不是被冤枉的,也沒人在意。
“怎么這樣??!”
譚靈要氣暈了,方知漓見她這樣激動,覺得實在是可愛,安慰道,“后來查清了?!?
大概是過了一周的時間,某個保安發現學校里的流浪貓溜進教學區,正“作惡多端”,把學生的東西都拽了出來。
也是這一插曲,有人想起來,那天晚上值日生打掃衛生的時候,確實撞見有流浪貓闖進來。
因為一直沒找到,還以為貓跑了,現在想來,應該是被關在教室里的流浪貓玩鬧,把東西摔破的。
但這有什么關系呢?
貓鬧出來的烏龍,人可不會負責。
誤會就誤會了,那又怎樣。
這可不關他們的事兒。
譚靈氣得心梗,“怎么就沒人相信你呢!”
方知漓顯得平靜很多,當時年齡小,在他們面前強撐著,私底下,的確是委屈的。
甚至因為這件事,回去以后,方聞廷又動手了。
“那孟嘉珩呢?他相信你的嗎?”
譚靈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提起他,只是想起之前高河的事,他似乎是護短的。
那他....
“他不在?!?
他看不上這種活動,根本沒參加。
譚靈有些氣,嘰嘰咕咕地替她打抱不平,方知漓一直溫和聽著,唇角的笑意很淡。
她沒有告訴譚靈,孟嘉珩沒有去,卻有的是人將消息告訴他。
好巧不巧,她聽見了他漠不關己的回答——
“就是為了這點事找我?”
“我很閑嗎?”
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期待什么樣的回答。
這個回答,意料之中,好似沒什么不對的。
是不是她做的,和他沒關系。
她有沒有被冤枉,也和他沒關系。
她所有的一切,都和他無關。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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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頁
譚靈想去酒吧逛逛,晚上八點,方知漓帶她去了「不存在」。
「不存在」是極具浪漫氛圍的清吧,沒有刺耳的重金屬樂,臺上有歌手彈著吉他在唱民謠,也不是想象中,男女混亂抱在一起,煙酒靡亂的場景,很正經。
老板安晴是方知漓在兼職的時候認識的,她是位特別酷的女生,紅色吊帶下松松垮垮的工裝褲,左右耳一共十個耳環,手臂上還紋了一束特別漂亮的玫瑰花。
譚靈這人典型的又菜又愛嚷嚷,前一秒還說要來玩,來到陌生的地方頓時安靜的像小鵪鶉。
再加上她有潮人恐懼癥,眼睛巴巴眨了下,倒像是被拐過來玩的。
聊著聊著,譚靈有點印象,“我們是不是以前見過?”
安晴風情萬種地倚在那,“是啊,有次你們宿舍聚會,你喝醉了,非要給我們表演小狗小鴨叫——”
“......”
譚靈訕訕紅了臉,徹底記起來了。
方知漓大學的時候在酒吧兼職,她們幾個室友想去照顧生意,誰想到幾人自己喝醉了。
提起那天,譚靈還想到一件有趣的事。
“那你知道漓漓喝醉了以后做了什么嗎?”
安晴挑眉驚訝,“她還會喝醉?”
方知漓會調酒,且調得特別好。此時正根據兩人的喜好shake,動作游刃有余,聞言一笑,“我都說了,我沒喝醉,就是睡不著閑的。”
譚靈才不相信,告訴安晴,“那天早上我和室友醒來,發現宿舍被人打掃過,而且打掃得特別干凈,角角落落都沒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