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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發上,仿佛世界也只剩他一個人。
而就在他被這種孤寂感所包圍的時候,茶幾上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何千越拿過手機,見是一條新短信,發件人是季暮黎,內容卻莫名的煽情:“不要什么事都一個人扛,別忘了還有我陪在你身旁。”
而落款竟是——愛你的哥哥。
何千越將手機甩在一邊,嘴里嘟噥著,“自作多情的家伙,誰認你這哥哥了。”
可沒過多久,又有一條短信進來,依然是季暮黎發來的:“哎呀,我居然給忘了,你剛收了個小徒弟,就算我不在你身旁,你還有林笙呢,所以千越,你不是孤單一人,從來都不是。”
何千越握著手機,迅速回了這樣一句,“你好啰嗦,趕緊干你的活兒去吧!”
很快對方又回過來消息,“我這不是看你心情不好,所以才利用工作時間來開導你,你知道的,我一直是個好哥哥。”
“哥哥……”何千越默默念著,指腹在那兩個字上輕輕摩挲,不知不覺竟又難過了起來,“要真是把我當弟弟,會這樣趕盡殺絕嗎?”他自嘲地苦笑,搖搖頭,長嘆一口氣。
季暮黎沒等到何千越的回復,卻也并不是很在意,在他的記憶中,千越經常不回他消息,所以這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后一次。
“好好工作吧。”他又發去一條短信,然后將手機放在一旁開始埋頭處理文件。
當何千越看到季暮黎那條短信的時候,剛好在為如今的局勢一籌莫展,三個月要捧紅林笙,到底應該從哪里出發?電影和電視劇的主角肯定不可能,三個月都未必能殺青一部劇,那就只能是配角或者MV、話劇、舞臺劇之類的,可后兩樣的關注度并不高,要讓一個話劇演員一炮而紅的可能性太小太小。
正想著,他又瞄了眼時鐘,這會兒是下午兩點半,剛好林笙在培訓。說起來,他好像還沒去看過自己這小徒弟的上課情況,倒不如趁著今天有空,就去探探班。
那時何千越并沒想到,這日的探班,會讓他有那么大的收獲。
(To
Be
tinued)
[2012-03-29
19:51:51
染°]
作者有話要說:[2012-03-29]嗯,這章和上一章一起修的,修改幅度都不算很大,但效果還是應該有的。
[2012-01-28]那啥,勉強算有點進展吧,啥時候不是“試著在一起”而是“真的在一起”了,那我這故事也能圓滿了。
ps:明天我就要回去上班了,可是明天明明是周日啊!我的生物鐘還沒有調回來,好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