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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力找到這個羅哲。”韓印凝了下神,語氣堅決地沖陳海峰說,“明天把那個孫鵬帶隊里來。”
“抓孫鵬?為什么?”陳海峰詫異地問。
“我懷疑當年在興發(fā)旅店點著床鋪的不是孫鵬,而是……羅哲!”韓印拖著長音強調(diào)道。
“怎么會這么想?”顧菲菲也不解地問。
“咳,我明白韓老師的邏輯了。”艾小美輕拍了下額頭,提高音量搶著說,“孫鵬是同性戀,而羅哲不一定是,孫鵬有可能那晚趁著羅哲喝醉酒把他強奸了,羅哲清醒過來一時賭氣才點著了孫鵬的衣服和床鋪。孫鵬怕惡行暴露,便謊稱點火的是自己,羅哲雖有口難言,但卻從縱火中感受到報復的快感,也無形中成為他在日后應對挫折的一種方式。”
“可是這種觀點與案情特征是相矛盾的呀。”杜英雄提出質(zhì)疑說,“從犯罪心理層面說,火幾乎是最難掌控的兇器,長期以此作為攻擊手段的犯罪人,不會在乎被害者是什么樣的人,所以大多數(shù)連環(huán)縱火案,犯罪目標都是模糊的,尤其咱們現(xiàn)在的案子也是這樣顯示的。而照剛剛的邏輯,孫鵬對羅哲來說是一個明確的報復目標,就算盲目的縱火可以用移情殺人來解釋,也沒有以群體來替代個體的案例吧?”
“說得沒錯,理論上確實如此,不過你有沒有想過,如果羅哲是兇手,他心理的成癮性,也許并非來自報復孫鵬的心理需求呢?”韓印頓了頓,進一步解釋道,“我先前說過,旅店對兇手來說是有象征意義的,那么旅店對羅哲的意義又是什么呢?是屈辱與快感的交融體。也就是說,羅哲在興發(fā)旅店被孫鵬強奸的經(jīng)歷,既讓他萬分屈辱,但隱隱地,他心底還是感覺到一種性快感。性對人類來說是本能需求,羅哲當然也不例外,可是當性與屈辱感交織在一起時,對性的渴望就會讓他從心底滋生出罪惡感,進而會拼命地壓抑自己的性欲望。久而久之,焦灼反復,病態(tài)心理的形成似乎對個性內(nèi)向的羅哲來說,恐怕是難以逃避的。”
……
會議室中你一言我一語正說得熱鬧,窗外隱約傳來一陣消防車警報的聲響,原本都還算輕松的幾個人面色立即凝重起來,似乎都有不祥的預感。果然,沒過多久,陳海峰的手機便響了……
第五章 焚尸慘案
火情并不嚴重,韓印和顧菲菲等人趕到時,已經(jīng)全然沒了火的影子,甚至連消防車都撤離了。
現(xiàn)場位于江華市液力機械總廠的老廠區(qū)內(nèi),因整體搬遷,該廠區(qū)已荒廢多年,現(xiàn)如今雜草叢生、荒蕪冷落,一條灰白的水泥小路隱沒于野草間,在月光的映照下時隱時現(xiàn)。小路的東邊有幾排破敗不堪的廠房,火其實只集中燒在這其中的一間廠房里而已,并未蔓延出來。
臨時架起的照明燈,將現(xiàn)場照得一片明亮。該廠房有近千平方米的面積,屋頂高度相當于正常房屋的兩倍,里面空空蕩蕩的,中間沒有任何隔斷,只有幾根水泥柱子支撐著房屋框架。空氣中有很明顯的肉被燒焦的味道,地上遺留著早年工廠生產(chǎn)沾染的黑色油跡,沒有想象中高壓水槍滅火造成的積水。大致在廠房中心位置,一根方形水泥柱上,靠著一具如黑炭般的軀體。
準確點說,死者是被一條粗鐵鏈綁在水泥柱上的,韓印數(shù)了數(shù)——鐵鏈總共繞了五圈。從身材和器官上不難判斷是一名男性,頭發(fā)被燒光了,容貌已無法辨認,身上的皮膚基本呈炭化狀態(tài),沒有衣物纖維附著跡象,說明死者被燒著時是赤身裸體的,而尸體腳邊的一堆黑色灰燼,應該就是其被扒下來的衣物殘骸。更懾人的是,死者右上腹被剖開,在火的作用下,形成一個黑洞,里面的肝臟被整個摘除,在離尸體七八米遠的地方,顧菲菲找到了這塊肝臟并裝到證物袋中。在尸體腳邊,除了有幾攤斑駁的血跡,還有一個被燒焦變形的大塑料瓶,單用鼻子聞就能聞到里面有一股汽油味,初步證明兇手使用的助燃劑與先前的案子一樣——是汽油。
陳海峰針對一系列相關情況做過了解后,沖圍在尸體前觀察的韓印和顧菲菲介紹道:“報案人是對面高層住宅樓的住戶,大概在21點40分,他在家里上洗手間時,從窗戶上看到廠房里有火光躥起,便撥打了火警電話。至于犯罪人,報案人表示并未看到。消防隊方面說,他們趕到這里時是21點58分,當時火基本已經(jīng)滅了,只剩下冒著煙的尸體,由于房屋結構和建筑材料不利于燃燒,故火勢沒有蔓延。隨后,他們對現(xiàn)場仔細做了勘查,確認沒有任何起火點后撤走了消防車。先期趕到的巡警詢問了圍觀群眾,沒有得到任何有效線索。另外,工廠大門上的鐵鏈鎖是被專用工具剪斷的,想必犯罪人是有備而來。”
“肝臟是用銳器切除的,切口有比較明顯的生活反應,應系死前切除。”顧菲菲揚了下手中的證物袋,另一只手又指向死者的嘴巴說,“嘴角邊有熔化的膠帶附著物,表明死者被燒著時嘴巴是被膠帶封著的。還有地上遺留的血跡,從形態(tài)上看屬于飛濺型的。所以我剛剛說的這個問題很明顯,至少在剖開腹部的瞬間,死者還活著,至于更進一步的信息,還需要解剖尸體之后才能確定。”
“兇手夠狠的,多大仇啊,要這樣報復?”陳海峰撇了下嘴,嘆道,“用火這么一燒,死者身份難查,估計是熟人作案。”
“鐵鏈捆綁,扒光衣服,活體摘除肝臟,全身澆滿汽油焚燒……”韓印沉吟了一下,說,“如果只是追求報復和毀尸滅跡,不會這么復雜和高調(diào),我感覺兇手殺人有很強烈的儀式感,應該有相當嚴重的病態(tài)心理。”
“同樣是用汽油縱火殺人,跟咱們查的案子會是同一個兇手嗎?”杜英雄在現(xiàn)場周邊轉(zhuǎn)了幾圈,回來正好聽到眾人的對話,便問道。
“現(xiàn)在還很難判斷。來之前的會上我說過,先前的一系列縱火案,與孤獨感和性壓抑有關,而眼前這種帶有殺人儀式的作案方式,通常兇手都是受使命型心理驅(qū)使的,認為除掉某種特定對象是自己的使命,所以從犯罪心理動機層面來說,可以肯定不是同一個兇手。”韓印抬眼掃了一圈在場的人,話鋒一轉(zhuǎn)說,“不過我自己有種直覺,案子之間也許是有關聯(lián)的,不然怎么會那么巧,在江華的地界,犯罪人都喜歡用汽油縱火傷人呢?”
“我覺得還是謹慎點,盡量把各種可能性都考慮周全,眼下羅哲是最大嫌疑人,也別等明天了,趕緊現(xiàn)在就去找找那個孫鵬,誰敢保證這個被燒焦的人不是他呢?如果羅哲和孫鵬之間的恩怨咱們判斷準確的話,那先前他縱火燒旅館的動作不能排除屬于移情作案,也許都是為最后燒死孫鵬做預熱的!”顧菲菲拿出組長的架勢說。
“好,我親自去。”陳海峰話音落下,便招呼了幾個手下一同離開。
陳海峰帶隊火急火燎地趕到孫鵬住處,發(fā)現(xiàn)這小子安然無恙,只是被重重的敲門聲從睡夢中驚醒的他,一時之間有些發(fā)蒙,暈暈乎乎地便被帶到刑警隊。
對孫鵬來說,警方在深夜傳喚他的架勢,跟韓印白天與他接觸的姿態(tài)是截然不同的,這已經(jīng)給了他極大的心理壓力;加之深夜時分,處于習慣性的睡眠生物周期,無論是大腦中的防范意識,還是意志品質(zhì)的堅韌性,都相對比較薄弱,所以問話只進行了幾個回合,他便老老實實交代了罪行。他承認:投宿在興發(fā)旅店那晚,他強奸了醉酒無力反抗的羅哲。他的衣服和床鋪也不是他無意間點著的,是羅哲因遭到羞辱,氣憤不過,有意點的火。
孫鵬的招供,可以說印證了韓印先前的一部分思路——興發(fā)旅店強奸事件,作為一個刺激性因素,導致了羅哲首次針對旅館的縱火行徑。當然,這并不足以印證,羅哲就是警方要抓捕的連環(huán)縱火犯,所以韓印才要見見他的母親,對于他的成長經(jīng)歷和背景做一個更深入的了解,從而比照犯罪側(cè)寫進一步確認他的犯罪嫌疑。
次日上午,羅哲終于有消息了,準確點說,只找到了他的母親。
辦案組警員從他母親那兒了解到:羅哲父親早年病逝,母親帶著他與一位公務員再次組建家庭,羅哲與繼父相處得不好,所以時常不在家里住。羅哲實質(zhì)上很早就從深圳回到江華了,不過他在外面租房子住,只偶爾回家看看,具體住在哪兒,他母親也不清楚。他母親還提供了一個手機號碼,但撥過去,對方語音提示已經(jīng)關機。
接到前方專案組警員反饋的消息,韓印和陳海峰立即登門拜見羅哲的母親,先是輕描淡寫地說找羅哲幫忙查個小案子,對她做些安撫,隨后才轉(zhuǎn)入正題:“冒昧地問您,羅哲父親是在他多大的時候去世的?”
“他爸走的那年,小哲才3歲,還啥也不懂。”回憶起舊日傷心事,羅哲母親眼圈微紅,“當時我哄他說爸爸出遠門了,要是他能天天聽媽媽的話,不哭不搗蛋,爸爸就會帶著禮物回來看他。”
“那時候您應該還上班吧?羅哲誰來照顧?”韓印連續(xù)發(fā)問道。
“兩邊老人都有病,孩子基本就是我一個人帶,白天放在廠托兒所里,下班我再接回家,再大點,讀書了,他就自己上下學,我實在太忙,沒工夫管他。”羅哲母親說。
“那他個性是不是挺內(nèi)向的?”韓印問。
“對啊,當時我們住在廠家屬大院,院里的孩子知道他沒有爸爸,總欺負他,逐漸地,他就窩在家里不愿和那些孩子接觸了。尤其,當他從我口中印證了那些孩子說他爸爸已經(jīng)死了的事實,整個人就更不愛說話了。”羅哲母親說。
“羅哲小時候應該有過玩火釀成災禍的經(jīng)歷吧?”韓印問。
“你怎么會知道?”羅哲母親詫異地眨眨眼睛,使勁點著頭說,“那年小哲上小學四年級,家屬院里有鄰居養(yǎng)了一只下蛋母雞,有一天鄰居取蛋時發(fā)現(xiàn)蛋碎了,湊巧小哲剛剛經(jīng)過雞舍,鄰居就偏說是小哲把蛋弄碎的,吵吵嚷嚷地把孩子一頓罵。這孩子也不會反駁,只一個勁地哭,后來那鄰居自己的孩子承認雞蛋是他弄碎的,事情才算完。可沒承想,當天半夜小哲竟然放了把火,把雞燒死了。”
家庭不健全;被母親忽視;被周遭同齡孩子欺辱和孤立;個性內(nèi)向;少言寡語;年少時有縱火經(jīng)歷。問話到現(xiàn)在,羅哲童年的經(jīng)歷和個性特征,與韓印在側(cè)寫中對未知犯罪人的剖繪,簡直是一模一樣。韓印心中不免一陣鼓舞,加快語速問道:“羅哲現(xiàn)在租的房子,您真的不知道在哪兒嗎?”
“真的不知道。”羅哲母親搖了幾下頭,有些尷尬又帶些傷感地解釋說,“這孩子和他繼父一向不對付,兩個人對彼此說的話都特別敏感。小哲從深圳回來那天,他繼父隨口問了幾句他在深圳的情況,他當時可能覺得話里有嘲諷和揶揄的意思,就和他繼父吵了起來,之后摔門走了。從那天起,除了過年回來一趟,還有我生日回來一趟,就再也沒回過這個家。咳,其實也怪我老伴,孩子能回來就說明在外面生活得不如意,他偏要多嘴問。”
“他當時情緒反應特別激烈?”韓印追問。
“對,我咋攔也沒攔住。”羅哲母親說。
“您能記起那天的具體日期嗎?”韓印再追問。
“小哲從深圳回來之前跟我說了回來的日子,當媽的總是特別在意孩子的事,你等一下,我在皇歷上記著。”羅哲母親說話間起身,走到臥室里,不多時出來,手里拿著一本皇歷本,翻了翻遞給韓印,說道,“喏,這是去年的皇歷本,我在上面記著,小哲是5月13號回來的。”
“去年5月13號?”韓印和陪同走訪的陳海峰幾乎同時重復道,后者追問道,“羅哲個子有多高?”
“不算高,就一米七多點吧。”羅哲母親說。
系列縱火案首起案發(fā)的時間,正是去年5月13號;首個案發(fā)現(xiàn)場興發(fā)旅店,恰恰也是羅哲遭到強奸的場所;而羅哲當日從深圳落魄返回江華,又遭到了繼父的羞辱,以致怒火中燒、無處宣泄;再串起剛剛聽羅哲母親講述的,羅哲幼年的成長經(jīng)歷和個性特征,應該可以比較有把握地認定:羅哲就是系列縱火案的作案人。
短暫的興奮過后,韓印又恢復沉穩(wěn)的面孔,問道:“看得出您還是非常記掛羅哲的,可是你們住在同一個城市,平時也沒個聯(lián)系,不太像話吧?”
“我對小哲是又愛又怕,他在這個家住的時候,整天要么陰陽怪氣的,要么和他繼父兩人死命地抬杠,我夾在中間特別難受,反正他也老大不小了,搬出去住我倒是不反對。”羅哲母親長嘆一口氣說,“其實也不像你想象的那樣,他隔三岔五也會打電話來關心關心我的生活,剛剛也說了,我生日他還特地回來了。我呢,知道他手頭不寬裕,每個月也會往他卡里打點錢。”
“那他沒和您透露過他找沒找到工作,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嗎?”韓印不甘心地問。
“他自己開了個店。”羅哲母親抬頭看了看韓印和陳海峰,隨后解釋說,“那次和我老伴吵架過后,過了兩三個月,小哲打電話問我要兩萬塊錢。他大學是學計算機專業(yè)的,說想開個修電腦的小店。噢,這么說我想起來了,他好像說過是在哪個大學附近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