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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每天要溜我兩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
晨光熹微的五點半。
越溪潛意識聽到噠噠噠的聲音,習慣性地用被子捂住頭,將自己藏在被子里。
在人類的法則中,被子是無法靠近之物,可以隔絕世間一切妖魔鬼怪。
但這顯然對小狗沒用。
越溪感受到臉上有濕漉漉的觸感,一個軟物試探著在她臉上觸碰,越溪越不理睬,那東西就碰得越起勁,越溪最后忍無可忍地被子掀開,單手握住明歲的鼻筒子,警告道:“不許用鼻筒子戳我。”
明歲咬著狗繩,見她起了,咧著個大嘴笑使勁扒拉越溪,一張狗臉上綻開愉悅的笑。
每天早上都是這樣的樣子,明歲的生物鐘太過準時,一到五點半就叫越溪起床,只要她有賴床的嫌疑,明歲用盡各種手段叫醒她。
有時是舔臉,有時是在耳邊嗚嗚個不停,要是把門鎖死,小狗就會用自以為很嚇唬人的語氣在門外哼哼道:“我不和你玩了!”
結果等越溪醒來開門,小狗又會像沒事狗咬著玩偶般貼上來求摸摸。
真煩人啊,越溪想。
她揉了揉眼睛,坐起來向明歲勾了勾手指,明歲就四爪騰空跳在越溪身邊蹦跳,機靈的眼睛滴溜溜地轉。
“越溪,我要早安吻。”明歲變成人形,四肢樹袋熊似的掛在越溪身上,撒嬌道,“親親我嘛。”
越溪護著明歲,不讓她掉下去,這家伙一撒嬌就要瘋狂扭動身子,越溪簡直沒磨得沒脾氣,只輕輕拍了拍明歲的屁股說道:“不親,合同里沒有這一條。”
所謂合同,便是明歲在學校不好好學校也要擬訂的東西,全名《關于越溪和明歲同居后,越溪要好好對明歲做的一百件事合同》
洋洋灑灑100條規矩,越溪看得頭疼,控訴這個合同太不公平,明歲猶豫了半天只好讓越溪著手去改,越溪邊改,明歲還在旁邊不滿意地反駁,但由于明歲反駁一句,越溪就會敲一下她的腦殼,明歲就站得遠遠地嘀咕:“不遛狗?什么道理,小狗都是要被溜的,溜兩次!好嘛好嘛,一次一次,一次嘛,不可以再少了。”
“沒有早安吻?!不可以,怎么能沒有早安吻。”明歲的腦殼又被敲了一下,她只好怨氣十足地說,“沒有就沒有,誰稀罕!”
——“真的不能有早安吻嗎?”
明歲耳朵耷拉著,把狗繩在自己脖子上掛著,一下子就委屈起來,水光瀲滟的杏眼直勾勾盯著越溪,控訴越溪道:“你不讓我加這一條,憑什么,我都答應你每天只遛一次狗了耶,你知道我下定了多么大的決心才刪掉的嗎。我只是想要個親親都不可以嗎?”
越溪無奈又好笑:“不可以,這太親密了。”
明歲:“我們更親密的事都做過了,我們都唔——”
越溪捂住她的嘴,耳朵通紅:“那不一樣,那是為了幫你解決發情期,你還小,分不清什么是喜歡,什么是依賴,這些親密的事只可以和你未來的伴侶一起做。”
明歲神色哀傷,她真想立馬表白,但理智將她拉回了現實,她和越溪只認識了很短時間,對于越溪還處于不熟悉的狀態,如果如此冒進,會嚇到越溪的。
再熟一點就好了,再對越溪好一點就好了,越溪遲早會喜歡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