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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對面的男生,一刻也舍不得移開目光。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哥。
因為大病初愈而慢悠悠地舉起勺子喝粥,粥燙到嘴不高興地皺眉,察覺被人偷看后,勺子偏移路線磕在了嘴邊糊上一層米粥的迷糊樣子,都被我看在眼里。說實話,他的百態,不管美丑,我照單全收,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可愛。
我趕緊把托腮的肉麻動作撤回,抽了幾張紙巾,左手捏著他左腮的軟肉和下顎骨,右手將米粥輕輕拭去。像母親照顧小孩子似的。
哥不知道我會親自幫他擦拭,愣了幾秒想要偏頭躲開,我已經把紙團丟進了垃圾桶。然后坐回座位繼續托腮看著他。
哥拿著勺子吃也是,不吃也是,問我,高虹,你受什么刺激了,正常點行不行?又一口悶了那碗小米粥,遞給我,幫我洗一下,不用謝。
說罷去了他自己的臥室。
我進到廚房,背對門口,像往常那樣將沾有些許米粥的瓷勺含入嘴里即使上面有哥的口水也沒什么不同,無色無味,我卻全身顫栗,心窩再次升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滿足感。
請別懷疑我是一個喜歡偷吃別人唾液的變態,這種癡漢行為我僅僅針對我哥而已。
追溯根源,我和他從小就涇渭分明,一個萬年學渣,一個萬年學霸,當然,學渣注定非我莫屬。
畢竟媽的緊箍咒式嘮叨令我發自靈魂地害怕,所以每次考試前我都要拿著習題裝模作樣問一下哥,問問題為次要,主要還是對著哥頂禮膜拜一番,以滿足中二少女信仰神明誠意供奉的念想,接著他會好氣又好笑地站在原地瞧我雙手合十對他躬身禮拜,說,與其對著我拜,還不如好好復習來的實在,你看你哪次拜拜我就考及格了,媽跟你說了好多次
我便不耐煩地揮手,知道了知道了,誰叫我都養成習慣了呢哎哥你有沒有不穿的外套借我一件唄,我的都洗掉了
于是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轉移話題,厚著臉皮順走了哥的一件灰色外套和T恤假若遇到意外情況拜不了本人,我還可以沾點學神之氣。
我覺得我看哥的眼神差不多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變的。
以前從沒發現哥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直到某天穿著哥的外套去上學,一整日里衣服上那股香味像鉤子一樣,時不時就會勾引我的鼻子一下,朝我心口撓癢。
明明是很正常的洗衣粉味,卻混著不知是香水味還是哥的體香,兩種味道相互交纏,突然就攝人心魂了起來,比迷魂香還迷魂,總讓我沉溺其中,情不自禁想這件外套的主人。
哦,妹妹胡思亂想,想到哥哥本來沒什么奇怪的,而且哥還只是我萬千思緒里的一小部分。
記憶中我五六七八歲前只知道哥叫哥,五六七八歲后哥突然有了名字叫高瓚,念起來好聽寫出來好看為哥自豪一小會兒;其二,哥一直帥得鶴立雞群(呸)繼續為哥自豪;其三,哥在學習與興趣愛好方面雙管齊下,搞得都很好該羨慕嫉妒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