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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可以打發路上這點時間。”
鄧婕聞言把座椅放低了些,說:“看來車程不短啊。”
司徒喜歡跟聰明人說話。
“說說吧,你怎么想的。”鄧婕問道。
司徒將車駛入主干道,提高了車速,穩定下來之后,才說:
“我們得到的線索是有順序的。首先,鄭開的妻子告訴我們,陸正航在外地給她打了電話,說是找到了證據;接著,陸正航從永源市回到本市當天,沒走出客運站就被狙殺。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陸正航從永源市帶著證據回到本市。”
“不然呢?”
“鄧姐,這是先入為主的錯誤。”
越說鄧婕越糊涂,“先入為主?”
“可以做一個換位思考的分析。如果我是陸正航,你是要殺我的人,你會在沒拿到證據之前就殺我嗎?”
“當然不會。”鄧姐肯定地說:“這種事當然是先把證據拿到手再殺你滅口。”
“OK,那么,你再想想看。沒有確保可以拿到證據的前提下,你會殺我嗎?”
“以我的智商,肯定不會干這種事。”
司徒不禁莞爾,說:“沒錯,我跟你的看法一樣,必須在百分百保證可以拿到證據,才會下殺手。第三問,人流密集的公開場所和一個人的獨處的密閉空間,這兩個地點,你會選擇哪個用來殺人滅口?”
“必須是后者。”
司徒眼里帶著笑意,說:“三個條件下,兇手都違反了‘殺人滅口’的邏輯性,你不覺得奇怪嗎?”
鄧婕的腦容量顯然有些不足,索性放棄了思考:“你直說吧。”
“對方跟我們一樣,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跟我們一樣,以為陸正航帶著證據回到本市。那么,陸正航直接回警局,對對方而言無疑是致命的,所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只能遠程狙擊殺了他,再安排人拿到證據。但是呢……”
“他們沒想到,現場有兩個退役特警。”鄧婕明白了司徒的意思,說出下文。
“這只是其一。”司徒說話的時候,打開了手機,遞給鄧婕,“你再看看這份特警口供。”
當時,陸正航中槍倒下之后,兩名退役特警剛剛從計程車上下來,距離倒下的陸正航有二十米。離陸正航最近的一個女人發出尖叫聲,兩名特警立刻跑上去,周圍至少有五十個群眾,在短時間內還沒明白發生了什么。等群眾開始騷亂,特警已經大聲警告:不要靠近,保護現場。
仔細一算,從女人尖叫開始到特警趕到陸正航身邊,相差了大約二十秒的時間。而這短短的二十秒內,并沒有任何人接近陸正航,而陸正航的手提包與他的手相距半米。
司徒說:“假設一下。殺手是有個同伙的,前者負責狙殺目標,后者負責在目標倒地的時候,拿走手提包。”
“為什么你確定是手提包?也許他把證據藏在身上了。”
對于鄧婕的疑問,司徒很肯定地回答:“如果證據可以藏在身上,對方不敢在公共場合殺他。你想想看,殺了人之后怎么辦?眾目睽睽之下翻找證據嗎?不可能吧。”
鄧婕摸了摸鼻子,點著頭說:“的確不大可能。”
司徒把車停在信號燈下,單手扶著方向盤,轉了半個身面對鄧婕。臉上帶著意味深長的微笑,說道:“所以說,證據不是可以藏在身上的尺寸,這一點對方非常清楚。”如此分析下來,證據只能放在手提包里。二十秒的時間足夠殺手的同伙趁亂拿到手提包,然而,手提包還在,且完好無損,“證據一定不小,不能放在身上,也不可能藏在客運站里,唯一剩下的可能性只有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