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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輩子交過三個男朋友。
我是個gay。
這么說有些像糟老頭的口氣,但沒辦法,命運給我開了個太大的玩笑。見鬼。
其實我不常罵臟話的。
我在初中遇到了我的第一個男孩,或許這也算是我的初戀,哈。那時我還未意識到我性取向的異常。與他初遇的具體日子早就忘了,只記得當時所見。
那時我在車站等車,看見一個少年直直地站在公交站牌旁的樹下。個子高高瘦瘦的,一身黑色,頭上還戴著一個聽搖滾用的黑色大耳機,臉色冷淡。
簡直像是我祖父插在筆筒里的那支筆直的派克鋼筆,漆黑利落。
當時覺得他看起來超級酷,于是上前搭話。
那時的我被老母雞似的姨媽帶的聒噪無比,他雖話少,但也嗯嗯啊啊應付著我,車到站后我們也終于熟悉了些。
而且極為幸運的是,我們在同一個學校。
我們成了好哥們兒。最常去的地方是圖書館和快餐店。
接觸幾星期后,我才發現他根本沒有我想的那么酷,一身黑只是他習慣的打扮。當然,這在我看來絕對是審美上一個極為遺憾的缺陷。
而冷淡是他的性格……里極為表層的部分。
事實上,他極度害怕昆蟲和老鼠。那天我給他展示我爸從日本帶回來的密封式膠質蟻巢時,他瞪著爬來爬去的黑色小昆蟲,臉色像吞了一堆活螞蟻般難看。這在我看來難以想象,畢竟這些不過是一堆弱小的爬蟲。
而我們在姨媽家那個破舊潮濕的小房間留宿時,有只肥碩的老鼠爬過,他臉色蒼白,發出尖叫的分貝讓人難以忍受。
哦,這也是他的慣常行為之一。
他在遇到可怕的事情當然只有他覺得可怕時會大聲尖叫起來,慌亂地竄來竄去,讓我完全想不起來“酷”的任何一個字母。
我在后來才知道,這也算是gay的一般通性。
最終我承認,他其實一點也不酷,除了外表。但不知為何,我依舊沉溺其中。
我們經常串門,去公園,還有遛他家的那只名叫蠢蛋的拉布拉多犬。他還會做甜點,雖然是種類永恒不變,甜膩到牙痛的蘋果派。
后來我們接吻了,僅此而已。
高中我去了另一個城市,我們沒留任何聯系方式。
我如今只記得他叫塔利。連姓都忘了。
我與我的第二個男孩在高二相識。
那時我被突如其來的繁重課程攪得煩惱不已,好不容易挨到一個休息日,在酒吧里玩的十分嗨。凌晨路過一個街口,看到一個蜷縮的黑影。
我平時不大愛管閑事,但當時大概被雪莉酒燒了腦子,莫名就想起祖母家那條懷孕的母狗——愛瑪也許叫這個名字。
那是只黑色毛皮,有些超重的雜種狗。祖母和祖父在旅途中把她忘在了一個小鎮。她沿著馬路大概追了很久,最后凍死在一個陌生的街口。死去時她的毛又臟又卷,大大的臃腫地蜷成一團,像我父親的那件舊的粗呢大衣。
我想起公寓里的麗娜姑姑喜歡狗,而且房東也沒說過不能養狗,于是決定收養這個大家伙他作為一只狗的確很大。這個街口離我的公寓很近,我迷迷糊糊拽著他的毛皮其實應該是毛衣拖到了門口。
開門后,借著燈光我才發現他其實是個被揍得很慘的瘦小男孩。為了不惹麻煩,我把他扔到門外,澡也沒洗就睡了。
第二天我想到抽屜里那幾盒從未用過、即將過期的創口貼,于是把他拉進來隨意幫他貼了幾個,附贈幾片消炎藥,便再一次把他丟了出去,當然丟得比昨天遠多了。
和他成為朋友是在學校偶遇之后的事了。
其實也算不上朋友,最多是玩伴。從始至終他都沒說過他自己的事,大家只知道他很窮,還有一個從未出現的舅舅。
他長得像老鼠那樣瘦小狡黠,鼻子上有淡淡的雀斑,聒噪無比。我的姨母跟他比起來就像一個安靜的沙漏。他的愛好是偷竊和零食,而且前者的成功率總是很低。
他經常被揍得很慘,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
這也是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總難看清他完整的臉。即便如此,我還是難以自拔地迷戀上了他,準確的說是迷戀上了他的身體。我在高中認清了自己的性向,并十分積極地去探索。
我早就厭煩了單調的裸男海報,也自命清高,不愿和布滿紋身的身體纏在一塊兒。
因此我和他搞在了一塊。
我成了他的跟班。
這種糾纏是單方面的,但他無法抗拒一個錢包向他敞開的、對他也算溫和的人。他不是gay,因此十分厭煩我,也偷我的錢,但我并不在意。
高中快畢業的時候,他被逮到了監獄里。奇怪的是,我并不覺得難過,只有種gaover的平淡感覺。我留下了我的手機號,但他至今沒有打來。
第三個……則是我最不愿提起的。他叫伍德,伍德wood·米切爾。
這個名字完全符合他的性格,而且還是一根永遠浸滿鼻涕和淚水的木頭。你明白這個人是怎樣的吧,就是那種我最討厭的家伙,懦弱蒼白,時刻用一種溫順奴隸似的眼神看著你,可憐巴巴的。
我的人生準則之一,就是與這類娘娘腔離得遠遠,以免沾到一點兒奶腥味。
大學開學那天,他被三個壯得像頭野牛的學生圍在一起,淚眼汪汪地受著拳腳,手里緊緊攥著碎眼鏡。
帶頭揍人的小子是我的堂弟。我和他極端不對盤,幾乎像是貓和狗的關系。我無法忍受他那頭鮮綠的頭發在我眼前亂晃,還有那渾身叮當響的拙劣打扮。
我想起姨媽的灰白臉龐,還有她曾反復念叨的忌諱:旅行前,門口的死貓一定要清理。
于是,帶著對那只名為伍德的死貓的厭惡,我揮著手驅散了他們。
我把伍德甩在后面,直接向校門走去。
天吶,這可是我開學的第一天!我當時就應該知道的,我整個灰暗糟糕的大學生活都是因為這只該死的、見鬼的戴眼鏡的死貓!
我無法了解伍德探測人心的雷達是怎樣運行的,因為在幾天后,他找到我,靦腆地道謝,眼神中的感激簡直讓我感覺身后圣音繚繞光環耀眼。
然后……我變成了他最信任的朋友。我僅有的幾個哥們兒難以置信,我也一樣。
伍德是怎樣把我的自私高傲看成熱心善良?我永遠也無法明白。
我容忍或說是漠視他的糾纏,但他越發熱烈的眼神讓我感到了不對勁。在昏暗的酒吧里,他吻了我,小心翼翼地,還帶著龍舌蘭的芬芳。我爆發了,很干脆地請病假回家休息了一星期,還不忘招呼堂弟找人把他收拾一頓。
之后……祖母在我小時候的警告成真了。
說謊的壞蛋遲早會受到謊言的報復。
在病假的第二天我感覺到不舒服,開始以為是和馬克我家的臘腸狗玩水管的惡果,但被送到醫院后我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
我的四肢變得很僵硬,頭痛的要裂掉。整個人像是一座冰層下活躍的火山,時刻渴望噴涌,但又被狠狠壓抑在這個僵硬無力的軀干里。
在外面玩得發瘋的老爸也回來了。他一直把我當平等的成人看待,當然也不會像肥皂劇里的蠢貨家長一樣對我隱瞞病情。
他拿著診斷書,臉色悲痛,活像演話劇似的斟酌字句:真的很抱歉,親愛的,你得的是威爾森氏癥。
我頭痛欲裂。
這就是為什么我能如此耐心把我交往過的三個男人的故事寫下來。
這就是命運的玩笑,這意味著我的人生,我的一切只能止步于現在。
糟糕透頂。
寫下這些東西不是為了模仿那些暢銷書,什么絕癥日記,我生命的最后一百天之類,寫下一些可笑的文字去博取別人的憐憫。
我只是因為……太無聊了,還為了隔絕那個娘娘腔的喋喋不休。
就是伍德。
他早晚報到,每天都會在病房的花瓶里插一根郁金香。我的生日花。
還好不是玫瑰,不然我就算像烏龜一樣僵硬,都要把它連著伍德從窗戶丟下去。
很詫異的是,他沒哭。我的朋友陸陸續續來了,假惺惺地安慰了幾天就不見了。我每天睜開眼見到的只有他。他說我的病不要緊,按時吃藥還可以活很長時間,他說我要好好呆在醫院,他會每天來看我。
該死,我會關心這個嗎?!
我這樣稍不留神就會暈厥甚至死去的人,怎么能容忍這樣一個討厭的家伙的臉天天出現。
再后來……我的病情變糟了,唯一的藥物效果不大。躁郁癥控制了我的身體,我瘋狂地向所有人咆哮,吐唾沫。最后他們都躲得遠遠的,只有伍德,只有伍德……他站在我床邊,撫摸我疼痛的腦袋。
一連幾個晚上,我都沉浸在回憶中,我想起初中、高中、大學,發現給我以鮮明印象的只有那三個男孩。我想起大學無聊的日子。伍德時常拉我去圖書館,他安靜地看書,而我,就著落地窗明朗的日光昏昏欲睡。他膽小懦弱,卻也跟著我去酒吧,在燈光迷亂中凝視我的臉。周末的那次極限運動,他自不量力地跟了上來,然后摔斷了腿,我背著他走了三個小時才找到車子。還有……還有很多很多……
今天,我服了藥,頭痛好了些。伍德一如既往給我帶了一枝純白的郁金香,坐在我的床邊讀書。
我費力地轉動腦袋,半睜著眼睛凝視他的臉龐。
“今天感覺還好嗎?”他的聲音柔軟而小心。
“……”
“我給你讀一段——”
“靠過來。快點。”
“怎么了,需要叫醫生來么?”
“啰嗦,靠過來。”
“干什……唔……”
“白癡……把眼睛閉上。”
end
那里有我吃過的最美味的面包和最甜美的牛奶。
那種滋味我至今難
以忘懷。特別是當他走近,彎腰為我端上面包時,我能看到他淺棕色的鬈發蓬松地散落在耳邊,脖頸上白皙的皮膚在透過落地窗的陽光的照射下,呈現出奶油般的光澤。
他垂著眼睛,弧度完美的睫毛看起來是那么的細弱纖長,他抬起頭,灰色眼珠里幾塊斑駁的暗點清晰可見。他的目光是那么的溫柔,美好地近乎虛幻。
他微微湊近,我幾乎可以嗅到他在整潔筆挺的襯衫下的的肌膚的芬芳。那種氣味是難以言喻的,帶著某種救贖式的吸引力,令我難以自拔。
“早安,約書亞,這是你的早餐。”他的嗓音輕快而柔軟,就像他剛剛放下的那盤發酵得恰到好處的白面包。
“……早上好,阿爾法。”我盡力掩飾自己干澀粗啞的嗓子,幾乎不敢偏頭,生怕在玻璃窗上看到自己布滿疤痕的丑陋臉龐。
他是那么的圣潔美好,完美得猶如天使……
不、不,他就是我的天使。
我怎么敢再次愛上他……我怎么敢……
我被鬧鈴吵醒。
床下是一片金屬零件的殘骸。
又要買新鬧鐘了。我嘆了口氣,感覺自己長期養成的暴力習慣已經無可救藥。
外面淅淅瀝瀝下著雨。這場雨已經持續三天了,呆在這個老舊潮濕的屋子里幾乎要瘋掉,我感覺自己的皮膚仿佛正在一點一點地發霉發臭,變得越來越黏膩,就像是我客廳里那張從純白變為暗灰色的惡心毛毯。
冰箱里只有幾個青黃的蘋果,孩童拳頭大小,小的幾乎畸形,隔著冰箱里冰冷咸腥的空氣,我幾乎可以回憶起它的酸澀與堅硬。
但我實在是太餓了。我往口袋里裝了兩個,換了衣服,拿起雨傘向外走去。
雨下的愈發大了,雨水沿著傘柄順暢留下,浸濕了袖口。
該死的,傘也該換了。
在街道的另一頭我就聞到了剛烤出來的牛角面包的氣味。
“叮鈴……”
“歡迎光臨。”
阿爾法拉開門,朝我微笑,“約書亞,你總是來的那么早。怎么站在門口不出聲?”
“我在聞……面包的味道。”
“那么味道怎樣?”
“很……不錯。”
他笑著把我送到最靠近柜臺的餐桌上,“請坐,約書亞先生,”他玩笑般地行了個古典禮儀,“那么今天要吃點什么呢,還是慣例么,白面包,藍莓醬,煎蛋和牛奶?”
他唇角的弧度令人著迷,當然我更注意的是他紅醋栗顏色的嘴唇,唇形漂亮,而且因為總是接觸甜點,似乎還帶著甜美的氣息。
“……我想試試牛角面包,它們應該烤好了,對吧?”我努力移開自己的視線,望向柜臺后的廚房。
“的確,約書亞,你的鼻子真好。而且你總是我早晨的第一個客人。現在鎮子里的人越來越少……”話說到一半的時候他已經在夾面包了,然后把盤子端過來,“……而且也沒幾個人愛吃面包了。我去給你拿其他的。”
“謝謝……”
我幾乎想給自己的拘謹來一巴掌。
他輕快一笑,向廚房走去。
我總算放松了,但也沒有太多,因為在這個屬于他的小店里,到處彌漫著他的氣味,我靠在椅子上,慢慢想象他在廚房里,那雙忙碌而修長的手。
如果他用沾著面粉發酵氣味的雙臂緊緊擁抱我。
那會是溫暖而安心的。
血的味道在蔓延,糅合了炮火的炙熱感。我在漫天的塵土中咳嗽,不停的咳嗽,生理性的淚水混合著粉塵,在臉上形成了一層厚厚的泥漿。炮火聲,也有人的尖叫,建筑倒塌的聲音,爆炸聲,匆忙的腳步聲,量子炮的尖細電子音持續了很久很久。似乎有很多種聲音回響在耳邊,但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模糊不清,我能真切感受到的只能淡淡的麥芽氣味,一種柔軟、蓬松的觸感在齒間碰撞。
“阿爾法……”,有人在呼喚我,可是那種溫柔的語氣是不可能存在于這里的。
這里是戰場。
所有的權利尊嚴自由都被踐踏地體無完膚,我們已經潰敗了,徹底潰敗。我只想投降。我摘下腰間的槍,扔到地上,摘下我的帽子高高地上舉,我跪下,幾乎匍匐在地。
我投降,讓我活著吧。求求你們,我只想活著。
讓我回去,回到那個街角的面包店,那個充滿芬芳氣息的地方。那里有能填飽我的食物……還有阿爾法。
“約書亞,約書亞?”
“…啊,抱歉!”我回過神,下意識揮動的肘部差點撞倒端上來的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