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葫蘆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誰知道宴禮膽子大得很,拿著他給的五十萬去放高利貸,九出十三歸,越滾越多,賺的盆滿缽滿。
之后更是——
嘖。
岑溪走到小孩兒面前,俯身對著他的臉吐出一口煙圈,宴禮嫌棄的偏過頭,他從小在舊筒樓里長大,骨子里都浸泡著揮之不去的煙味和腐爛的臭氣。
他極端厭惡煙與酒。
岑溪記得他的喜惡,卻不再愿意慣著他。
“如果我要你命呢?”
宴禮餓了一天了,臉上沒什么血色,他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臉,把剛才碰瓷時蹭上的灰擦去。
他對自己的臉很有自知之明,能用就用了。
宴禮睜著一雙鴉色的眼,把略長的劉海撥到耳后,完整的露出自己的五官:“我的命不值錢,我的臉更值錢,再長三年,能賣的更好。”
岑溪比宴禮更清楚,長大后的他這張臉有多惑人。
他也曾被宴禮的皮相騙過。
“小孩兒,你要不要跟我?”
宴禮眼皮一抖,他才十四歲,過早體驗性生活會影響后期性功能的。大叔看著人模狗樣的,居然玩未成年,你們有錢人真變態啊。
心里罵著變態,宴禮臉上還是露出幾分喜意,他捏住岑溪垂下的風衣衣擺問:“大叔,我跟你的話,你給我多少?”
臉皮不能讓他填飽肚子,也不能幫他搬離舊筒樓。
宴禮的選擇并不讓人意外,岑溪早就清楚這個小孩兒是什么樣的貨色。
正巧,和他很般配。
岑溪把手里的煙遞到宴禮唇邊,小孩兒蒼白的下唇被壓出一小塊凹陷,“把這根煙抽了,我就先給你五十萬。”
一根煙五十萬,試問是什么樣的冤大頭愿意花這個錢?
又是什么樣的蠢貨不賺這個錢?
宴禮沒讀過多少書,但他知道五十萬是什么概念,把他拆了賣都賣不到這個價,只是克服生理厭惡抽根煙而已,他一個孤兒,憑什么能值這個價?
雖然宴禮對自己的臉很自信,但是他還沒長開呢,大叔就不怕他長殘了嗎?
宴禮張嘴咬住煙蒂,含糊的猜測:“大叔,我是不是長得像你死去的白月光前男友啊?”
替身情人也不是不能做,得加錢。
岑溪冷笑一聲:“你配嗎?”
白月光?
宴禮根本就是毀掉一切的攪屎棍,擅自闖入別人的世界,留下不可磨滅的痕跡之后毫不猶豫的拍拍屁股走人。
說他狠心,分手之后他還是百般溫柔,任岑溪怎么威逼利誘也不惱怒。
說他念舊,他轉頭把對岑溪做過的一切復制粘貼到另一個人身上,一招鮮吃遍天。
宴禮看著明顯陷入回憶的男人,鼓了鼓臉,不就是被前男友甩了嗎,有什么不敢承認的,你至少還有錢。
我可是一無所有。
煙蒂被宴禮啃的全是牙印,他嫌棄的吐了吐舌頭,把煙取下來隨手按在水泥地上,接著撕開煙卷,抽出里面的煙絲扔到一邊。
只有失戀的大人才要借煙消愁,宴禮才不抽。
“叔叔,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投資我,絕對比你前男友賺。”
“你看,我才十四歲,年紀小,你喜歡什么類型都可以慢慢培養,而且我無親無朋,隨你拿捏,最重要的是,我還是個處男!”
“你那個前男友指不定玩的多花,我就不一樣了,潔身自好,煙酒不沾。”
宴禮嬉皮笑臉的從跪姿改成蹲姿,雙手托著下巴做開花狀,“大叔,你這五十萬花的物超所值。”
岑溪掃了一眼地上的煙絲,沒多說什么,五十萬都不能讓宴禮抽煙,還是價格開低了。
“少油嘴滑舌,起來,給你買幾件衣服。”
宴禮兩腿一蹬就跳了起來,他今天又是飛撲又是下跪,衣服上早就不能看了,有人愿意給他買衣服,宴禮立刻送了岑溪一個燦爛的笑。
岑溪全當沒看見。
前世他們真正接觸的時候,宴禮19歲,岑溪36歲,獨自一個人在外摸爬滾打十九年的宴禮,最擅長的就是看人眼色,他時刻戴著虛假的面具,把自己打造成一座密不透風的堡壘。
即使是在熱戀期,岑溪也沒見過宴禮真正的笑容。
宴禮以為岑溪要帶他一一試衣服,誰知道他連一塊布都沒能摸到,十幾個黑西裝保鏢直接把架
子上的衣服全部打包帶走。
不是給我買嗎?
一點體驗感都沒有。
宴禮翻了個白眼,你們有錢人真討厭。
買完衣服,宴禮上了岑溪的車,兩人分坐在兩邊,中間足足隔了一條銀河,任誰看都不會覺得他們是金主和小情人的關系。
“叔叔,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
哪有小情人連金主的名字都不知道的,以后他出門在外惹了麻煩,報靠山都不知道報什么。
“岑溪。”
“別叫我叔叔。”
前世的宴禮也喜歡叫他叔叔,床下叫,床上也叫。
岑溪聽得反胃。
“哦,那我叫你先生?”
宴禮想起筒樓里的一對夫妻就是這么互相稱呼的,仔細想想,他和岑溪的關系和夫妻也差不了多少。
都是錢色交易。
荀千臨是在十三歲的時候見到了被父親帶回來的謝知熙。那時候他站在陽臺上,一只腳懸空,半個身子探到外面,搖搖欲墜。
謝知熙站在他的身后,和回頭的荀千臨對視了一瞬,轉身離開了陽臺。
荀千臨摔落在地時,鉆心的疼險些剝奪了他的意識,謝知熙走到他的身邊低頭看他,男人的臉替代了墜在空中的日輪,面無表情的看著他的血從傷口中向外奔逃,陽光從他的身后打下來,荀千臨的雙眼刺得生疼。
要瞎了。
于是他閉上眼,即使看不到畫面,荀千臨也能感受到那個人站在他手臂一側,一直沒有離開。
直到他終于暈了過去。
救護車是保姆叫的,謝知熙眼睜睜看著他暈過去都沒進行任何救助措施,荀千臨就是死在那里恐怕也不能讓他的心有半點波瀾。
荀千臨摔折了右腿,躺在醫院病床上的時候,他又想起了那雙涼薄的眼。
第二次,他去了謝知熙的書房,黑金配色的鋼筆稱得上一句鋒利,戳破皮肉時濃稠的血比紅墨水還絲滑,荀千臨用手做筆,在謝知熙的書桌上畫了一個簡筆火柴人。
失血的感覺并不好受,荀千臨抹了一把血舔了舔,這樣大概是不補了血的,鐵銹味也并不符合他的飲食審美,他的頭逐漸發沉,最終趴在了謝知熙的書桌上,簡筆畫被他的手臂抹成一灘血漬,什么也看不出來。
再次從醫院出來后,謝知熙送了他一份出院禮物——一支鋼筆。
“這支我沒用過,送給你了。”
荀千臨把鋼筆扔了。
他不要這種沒用過的,不受原主喜愛的“禮物”。
荀千臨從謝知熙的筆筒了挑了一支用了很久,出水也不那么流暢的舊鋼筆,那是謝知熙剛來荀家時就帶著的。
“叔叔,你是這么念舊的人嗎?”
謝知熙沒回答。
第三次,荀千臨成年了,謝知熙也在荀家住了五年,這是荀千臨父親的情人中待的最久的。
成年之后,很多事情也就不避著荀千臨了,幾乎每過一段時間,荀千臨就會看到父親和謝知熙在客廳里擁吻,聽到他的腳步聲也不會中斷,謝知熙偶爾會分出一絲眼神給他。
荀千臨單方面的認為謝知熙在向他求救。
也可能是引誘。
這不重要,端看荀千臨怎么想。
這一次荀千臨將地點選在了父親的臥室,水果刀并不足以割斷人的脖子,所以他選擇了豎著貫穿。
父親的血也不比他的紅,為什么謝知熙愿意和父親做愛,卻從不對他示好,荀千臨是個勇于探索的好孩子,他割開父親的胸腔,感受逐漸逝去的溫度。
是父親的內里吸引到了謝知熙,還是父親的外在?
父親沒有他的好運,沒能活著從醫院出來。荀千臨在十八歲失去了父親,偌大的宅子里只剩下他,謝知熙,還有一個名義上的哥哥。
“叔叔,哥哥長得不像你,別再讓他來我房間了,我硬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