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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快一把抓住這逼崽子,擰著傻七耳朵扭送回去。
然后傻七繼續挨打,那鞭子有力地甩在他屁股上,晚上再被一層膏藥敷著。
老母說,聽話沒有,你還摸人家瓜沒有!
傻七說,不摸不摸,不吃不吃。
老母又說,上學沒有,還敢再和老師鬧著玩沒有!
傻七說,上學上學,不玩不玩。
老母把膏藥狠狠拍一旁,再打了一把傻七的大腿,說自己去舀湯了,打你打得我腰痛,喝了湯過來幫我踩踩背。
但大概是打得還不夠狠,所以傻七只念完小學就磨厚了皮。
當然這也不能全怪他,左鄰右里的幾個娃娃小學都沒念完就出去撈錢了,傻七塊頭長得大,早該有能力補貼家用。
老母罵了一通,罵完給他個布兜,說你明兒跟二嬸的崽子去吧,工地缺人,你去了,不偷懶。
那一天老母沒打他,因為她把布兜遞過去,剛想站起來,又捂著腰坐下了。然后一坐,就沒再好好站起來過。
那竹鞭后來也成了晾衣桿,偶爾還撣撣被子,撣出一圈一圈的霉味。
再過久一點,老母也不罵他了,說話一大聲就抽抽,氣上不去,罵不出來。于是那砂鍋就從老母的手里變到傻七的手里。
傻七從工地離開,又到了朋友的賭場,再后來跟著一起摸著刀槍棍棒算著數字,最終某個晚上圍成一團,再被呼嘯而來的警車攔下,戴上手銬,押上警車。
傻七討厭想起這些,每次想起耳朵就會耳鳴。
一個人的夜晚太雞`巴安靜了,靜得他睡不著覺,夢里全是老母吵吵嚷嚷,晃著滿頭的白發,卻再也撿不起地上的竹鞭。
但天光了就不一樣了,天光了街道就熱鬧了,那人就好睡覺了,何況今晚還有這么個事能回味,大概睡到傍晚也能笑著醒。
(11)
從小酒館走回租住的片區大概三十分鐘,還和收數回來的賴叔打了個照面。
賴叔和屁叔認識,手臂上都扒拉著一大怪物紋身。
他揚揚下巴,說,屁叔沒死吧?
傻七說可惜了,還活著,回去你得把賬清了,這一會不知他又喝了多少。
賴叔盯著傻七的臉,琢磨半晌,說我看你面露桃花,眼有金光,你莫不是——
傻七嘿嘿笑,賴叔說行,那你回去睡個好覺,今晚我也在,要來了,我請你。
傻七忙說好。
傻七喜歡賴叔,比屁叔更甚。賴叔這人實在,說話不像屁叔那么扯蛋,屁叔成天要傻七請酒錢,賴叔就跟著后面填。
賴叔名叫賴查,早年是個傳奇人物。從赤道上來時一開始是被丟到地下拳場上擂臺的,看著他瘦得皮包骨,本以為他就是拳場上一塊抹布,能清當晚擂臺的血。
所以剛開始大家都不押他,傻`逼才押他,這是慈善賭王才做的事,凡人沒這覺悟。
豈料賴查贏了一次,又贏一次。簽了幾次生死狀,反倒都成了幸存的那個。
那段日子賴查的名字響遍周邊地下拳場,他搖身一變,從破抹布變成搖錢樹。
狼國人就喜歡看這種劇情反轉的玩意,你要一個壯漢上去干趴一個小白臉,大家不盡興還給擂臺丟酒瓶子。可要這小猴子精干翻一壯漢,那些不知喝了吃了什么玩意的觀眾能興奮得往自己腦袋上磕酒瓶。
不過傻七只是聽說罷了,他認識賴叔時,賴叔已退隱江湖,隨便找了個拳場,練練新人,收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