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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麥羞澀地推了推男人的肩:“這哪聽得出,現在怎么會有聲音呀…”
徐徹捧住他的小臉不肯松開,親了又親。潮濕的吻一路下滑,親過他的額頭、眉毛、眼睛、臉頰。鋪天蓋地,暖流一般的,海嘯一般的,淹沒他,卻溫柔得像羽毛。
徐徹將他抱回柔軟的貴妃椅上,忍不住又親他。林麥兩只小手拍拍自己的小肚子,甜蜜又純真地咯咯笑起:“如果是個男孩子,就可以和綿綿湊個‘好’字啦。”
徐徹不知怎么的,額頭驀地一跳。如果真是個男孩,他已經計劃起怎么在林麥和孩子間看準時機見縫插針。有月嫂和保姆照顧孩子足夠,喂母乳這一項不必實行,強者才配做他徐徹的兒子。
林麥沉浸在幸福里,并未注意徐徹在想些什么。他在徐徹懷中蹭了蹭:“老公,我們去紐約做什么?”
徐徹說:“結婚?!?
他抬起林麥的小手輕輕吻上,認真地說:“我會給麥麥全世界最矚目的世紀婚禮?!?
“婚后我們生活在莊園里,我會送麥麥去念書,實現麥麥所有想做的事情,所有的夢想,麥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切有我支持,有我兜底?!?
“綿綿也會去頂尖學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作為徐家的接班人培養。她是我的孩子,所有我很肯定,作為enigma的她再長大些,一定會樂意接手家族的未來。”
他的手撫上林麥的臉頰,輕聲說:“我會安排好一切,麥麥只用做無憂無慮、永遠開心幸福的,我的小妻子。”
天際鋪著瑰麗流霞,照亮了前方的路,柔和又美好。林麥忽然想到那個初次相遇的仲夏夜,一切如在昨天。他們第一次相遇,彼此都不知道,未來會陪在對方身邊如此之久、如此之深。而愛之于他們,早已超過了一輩子的度量。
記得自己十六歲時,曾經與徐徹說,要找喜歡的人談戀愛、結婚,普通地過幸福的日子。
林麥抬起頭,看向徐徹的臉。徐徹也正深深地凝視著他,深邃的眸中是無垠的溫柔與愛。
他想,原來他很早就找到那個人了。
他的懷抱溫暖又堅實,他的手永遠緊緊握著他。
而他,也不想再放開。
就這樣一直走下去吧。
我的愛。
作者有話說:
正文到這里就完結啦
謝謝各位支持陪伴、喜歡的小讀者,番外更完后,請給我們麥麥打四星或五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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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麥和王念一永遠不會和好、不會回到過去。麥麥仁至義盡,而念一的性格,也不會做出道歉和直面自己感情的事情。去機場的時候麥麥穿的是男孩子的衣服,他們的故事就到這里,這樣的結局就足夠。
麥麥真的幸福在向他招手~這個敏感擰巴的小朋友,需要一個真正能讀懂他呵護他的人。文章最開始的立意是愛應從心,而非手段,對麥麥來說是‘愛應從心’,對徐徹來說應該是‘而非手段’。希望女兒和女婿永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