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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諾的大腦早已經(jīng)一片空白,只知道,臉上滾燙滾燙。
“小朗,過來吃飯了!”
吳嬸隔著院墻朝這邊大聲喊,讓程諾回了魂,捉住他游魚一樣的手。
“吃、吃飯了。”
他停了動作,手卻仍不舍得移開,覆在她那里。
“我只想吃你。”
聲音里,委屈又渴望,低沉又沙啞,讓程諾差點就軟在他懷里起不來。可是院外吳嬸又喊了一聲,不能裝做沒聽見。
宗朗應了聲:“來了。”才不舍地抽出手,改為牽著她。
程諾腿有些軟,飄飄乎乎的下了樓,聽到他說了:“明天八號了,紹鴻扯證的日子,說好要去的,你不會反悔吧。”
程諾說當然不會。
“那明天一起過去?”
她嗯了一聲,想著回去不能忘記準備紅包。
在吳嬸家吃過飯,宗朗送程諾回家。她拒絕了他再坐一會的要求,要了下午捉魚時他拍的視頻,就把人趕走了。
這些天她拍了不少視頻,剪輯后發(fā)了微博。有不少粉絲留言,要求博主出鏡。
程諾才發(fā)現(xiàn),發(fā)了那么多視頻,連羅叔他們都上鏡了,她自己卻還從沒露過臉。倒不是介意,而是因為每次她都是拍攝者,沒機會上鏡。
正好今天宗朗拍了她捉魚的視頻,她剪輯了一番,配了輕松的音樂和搞笑的文字,發(fā)到微博。
視頻里,她滿臉滿身都是泥,穿著寬大的連體雨褲,要不是扎著馬尾,怕是連性別都分不出。
上床睡覺前,刷新了一遍,在評論里發(fā)現(xiàn)自己得了個稱號——溜魚高手。
那條評論被頂?shù)降谝唬紫乱涣锏卣R回復:溜狗?不,溜魚才是王道!/溜貓?不,溜魚才是王道!/溜雞?不,溜魚才是王道!……
…………
第二天一早,宗朗就過來蹭早飯。
他今天穿的衣服,正是上次她幫他挑的那身,很合身。可是臉上懨懨地,沒什么精神。
“你怎么了,不舒服?”她問。
他放下筷子,“沒有。”
“就是沒睡好。”
他頂著熊貓眼,目光裝做不經(jīng)意地瞥過她胸前。
“想你想得。”
第40章 食髓知味
紹鴻的婚禮很簡單, 只是在自家擺了兩桌飯,請了雙方的家人和幾個朋友。
紹鴻家是和白源家格局相似的二層小樓,帶院子。程諾和宗朗到的時候, 院子里已經(jīng)站了許多人。紹鴻穿著嶄新的西裝, 招呼客人,胖胖的臉上掛著喜悅的笑。見他們來, 他上前招呼。
“你小子今天可真光鮮呀, 都賽過我這新郎倌了。”又看程諾,“哎呀, 你今天穿這一身,我剛差點沒認出來, 跟個學生似的。這么一瞧,得管宗朗叫叔叔。”
程諾不好意思,出門的時候,她本來要穿那件灰色的格子大衣, 可宗朗非得讓她穿這件粉紅的, 說參加婚禮,還是穿的喜慶點好。
穿上了, 的確顯年紀小,她自認有裝嫩的嫌疑, 要換,宗朗不讓,拽著她就出門了。
院里的人,程諾都不認識, 宗朗卻是認識的,一來就被幾個人圍上,熱鬧地聊起來。宗朗怕她一個人無聊,把她送去樓上新房,托給了新娘子李玉芳。
程諾和李玉芳不算陌生,上次在燒烤攤已經(jīng)認識了。她比程諾大五歲,離婚后帶著五歲的女兒獨自生活,現(xiàn)在再嫁,女兒也跟她一起,住在了紹鴻家。
因為不辦婚禮,她今天也沒穿婚紗,穿了件大紅色的呢大衣。新房里看得出是裝飾過的,鋪著大紅的被子,裝飾了許多汽球。
這會汽球都已經(jīng)被扯了下來,仍在地上踩。兩個孩子,男孩子十歲左右,女孩子五六歲,兩個人比賽踩氣球,看誰睬得多。房間里時不時就嘭地一聲響。
見程諾來,李玉芳撿了串氣球扔出去,讓兩個孩子出去玩。熱情地請程諾在床邊坐下,給她泡了杯茶。
“這兩個搗蛋鬼,沒一刻消停的。”李玉芳抱怨道,臉上卻是笑吟吟地,并沒有真的生氣的樣子。眼里滿滿的,都是幸福的光。
程諾想,結婚,對于每個女人來說,都是幸福的吧。即便只是簡單地家人一起吃頓飯,那也是幸福的,因為今天以后,將要和愛的人一起生活。
程諾想起準備好的紅包,拿了出來,李玉芳卻不收。
“我跟紹鴻說好了的,不辦婚禮,就是兩家人吃個飯,認個臉,別以后在大街上遇見了都不認識。所以你這份情我記了,紅包就算了。”
程諾又遞了兩回,她始終不收,也就作罷。
兩個孩子出去后,房間里頓時安靜了。倆人聊著天,從紹鴻聊到宗朗,又聊到以前的婚姻。
李玉芳從紹鴻那里知道,程諾也是離過婚的。
“我剛離婚那會啊,真的以為會活不下去了,差點就做了傻事。看著孩子,才咬牙捱了下來。那時候,我以為,這輩子我都不會再結婚了。”
“家里親戚給我介紹紹鴻的時候,我根本就不愿意,要不是家里人逼著,我都不會跟他見面。”<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