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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發現,雖然對他來說每天的附身只是損失一個時辰的睡眠時間,可對被附身的‘禽獸’來說卻是極大的消耗,無論是蝙蝠、狗或者烏鴉,在被他附身后不久身體就會漸漸衰弱下去,最后因此而死。
如果只是這樣也就罷了,紫禁城里多的是能供康熙附身的飛禽走獸,可附身在臨死前的飛禽走獸身上的滋味卻很不好過。
一般來說,附身時,康熙和被附身的動物和飛禽的關系就像是一對主仆。
康熙主導著整個身體,而被附身的動物和飛禽則像是一個亦步亦趨的仆人,能斗膽和主人提提建議,但一般沒用——比如說附身蝙蝠時,康熙只吃水果蜂蜜和鹿血,而蝙蝠自己則時不時想吃幾只飛蛾當點心,康熙這個主人自然絕不會理會這種無理的惡心要求!他不理會,只能在一旁‘叨念幾句’的蝙蝠也就沒辦法了。
一句話,附身時康熙是絕對強勢的那一方,至于其它的時候,早就被康熙找到并飼養在宮廷狗舍里的蝙蝠別說吃飛蛾了,連飛蛾的影子它都見不到。
可到了蝙蝠虛弱至死前,康熙這個主人卻只能被困在蝙蝠衰弱的身體里,被動‘聆聽’仆人臨死前的各種負面情緒。
死亡總是可怕的,哪怕是渺小的動物和飛禽在臨死前也會發出很強烈的‘聲音’!從蝙蝠到狗再到烏鴉,哪怕每天只有一個時辰,康熙也還是會被那些‘聲音’弄得心情煩悶,直到第四次的附身。
烏鴉死后,他又附身到了一只出生不久的貓崽的身上。因為毛色漆黑不吉利,貓崽被宮人遺棄在了御花園里。還沒等康熙派人接它回內廷狗舍,它就自己給自己找了個主人——去御花園遛彎的老答應萬琉哈氏·琳瑯。
萬氏當天就把貓崽抱回了咸福宮,還取了個名字叫黑豆。
因為黑豆實在是喜歡萬氏,次日附身時被它‘念’了一通的康熙也就打消了馬上抱走它的念頭,準備先讓萬氏養幾天。
誰知道,接下來發生的事卻是讓康熙大吃一驚!
萬氏居然也曾魂魄離體,去過那兩百年后的未來!
發現萬氏也能‘未卜先知’后,康熙立刻就起了殺心!萬氏知道了除朕以外誰也不該知道的秘密,那她就該死!
雖然起了殺心,可康熙沒有馬上動手,他想再觀察一下。同樣都是魂魄離體,為什么萬氏就沒有患上離魂癥,同時他也想知道萬氏是不是已經把她所知道的未來告訴過其他人了。雖然可以審問,可萬氏大病初愈,只怕熬不住刑求。
因為萬氏喜歡一面給黑豆順毛一面自言自語,康熙就特意在中午時加了一個時辰的午睡,好去聽聽她會說些什么。
結果,他發現同樣是魂魄離體,萬氏和自己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方式。她的魂魄沒有在紫禁城里停留兩百年,而是直接附身到了兩百年后的一個女子身上,忘卻前事,在兩百多年后重新活了二十幾年。
從萬氏的話里,康熙知道她附身時只是個小戶之家的女兒,因國情已變,又是獨女,萬氏打小就如男子般進學讀書,但她的學業很是一般,書讀了十幾年,結果別說后世的兩所國子監了,她竟然連府學都考不上一所!
書讀的一般也就罷了,忘卻前事的萬氏對‘前朝舊事’也毫不關心。于是,等魂魄歸體后,除了明確的知道肆皇帝會是德妃所出的四阿哥,她對未來的未來雖然也知道一些,可就她記得的那些缺胳膊斷腿的事兒,用錯漏百出來形容都是褒獎話了!
而另一方面,康熙發現萬氏雖然人不算聰明,日常行事甚至有些蠢——明明手里有錢可使,也知道自己的處境不好,可她還是把自己弄成了咸福宮里墊底的那個人。
但她的心性卻很不錯。手心里藏著個類似于聚寶盆的寶貝,也知道宮廷未來的勝利者會是德妃,可她卻能耐得住誘惑,本分安穩的蝸居在一個小小的梢間里,還很能自得其樂——隨便吃點喝點,就樂得像只偷吃到燈油的小老鼠!
另外,雖然平日里行事糊涂,但在保守關系著自身安危的秘密時,萬氏卻足夠謹慎。要不是她有一個喜歡抱著貓說心里話的壞習慣,只怕誰也不會知道她的秘密的!
康熙覺得,只這兩點,萬氏就算得上大智如愚,勝過很多自鳴得意的聰明人!
所以,到底殺不殺萬氏呢?康熙有些猶豫了。
這時,發生的另一件事讓他下了決心——被萬氏養了一個多月的黑豆居然沒像它的三個前輩一樣衰弱下去,反而越長越健旺。
黑豆的反常是不是因為萬氏呢?
康熙命人趁萬氏去御花園遛彎時抱走了黑豆。
離開萬氏后的第三天,黑豆的食量就減了一半,再過了五天,黑豆就開始嗜睡起來!
十天以后,康熙命人把瘦去了一半體重的黑豆送回了萬氏的身邊。回到萬氏的身邊沒幾天,黑豆就又生龍活虎起來。
能和朕有一樣的遭遇,萬氏果然不是一般人。
這樣想著,康熙也就徹底放下了對萬氏的殺念。從今往后,他不止不會殺萬氏,還會護著萬氏。
畢竟有萬氏在,黑豆就能長壽。貓的壽命足有十多年,康熙一想到自己十多年以后才會再一次聽到那些‘聲音’,心情就很好。
所以,這一次康熙本就是因為萬氏才去的咸福宮。
端嬪慣愛用早逝的二格格來向自己邀寵乞憐,要是沒有萬氏,康熙必是要看她抄上十卷八卷血經,真為二格格盡些慈母之心才會去咸福宮安撫她一二的。
想到萬氏剛才在自己面前的種種言行,康熙不由就睜開眼睛,揚起眉毛頗為暢快的笑出聲來——貪吃的邋遢鬼,到了朕的面前倒是裝得老實乖巧了!
笑完,他對梁九功道:“過兩天,你就派人去一趟咸福宮,把萬氏習的字給朕收上來。以后每隔三天,你就把萬氏的習字收上來放在書案上,朕要看。”
萬氏的性子懶散,為了以后附身時不再被她抱著‘欣賞’她寫的那些丑字,康熙準備督促她好好地練字。非讓她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一手丑字練得能看不可!
每三天檢查一次功課?這不是幾位皇阿哥的待遇嗎?
萬氏這是何德何能啊?!梁九功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是,萬歲爺,奴才記住了!”
第16章 送禮
琳瑯一覺睡醒,太陽已經落山了。
身上蓋著薄被,也不知道是石楠和茴香誰給蓋的,琳瑯一邊伸懶腰一邊對守在一旁的茴香道:“茴香,快把晚飯端上來,我都要餓死了。”
“是,主子!”茴香和聞聲進來的石楠一起把早已放置好了飯菜的炕桌抱上了榻。
睡了這么久,琳瑯的肚子都餓扁了,炕桌一擺好,她就立刻埋頭開動了。見她吃得急,石楠趕緊倒了一杯金銀花水放在她的手邊,接著又拿了雙筷子要幫她夾菜。
琳瑯朝她一擺手,道:“別,我自己夾。”
石楠忙放下筷子,笑著退后半步,又和茴香一起侍立在一旁。臉上雖然掛著笑,但她的心里卻很有些懊惱。有些事兒主子就喜歡親自動手做,主子的這個習慣平日里她都是記著的,可今兒卻是忘了!
眼見著主子就要翻身了!自己只有更盡心伺候的道理,怎么反倒不如平日呢!知道毛病出在哪,石楠趕緊在心里面把‘靜心靜氣’四個字翻來覆去的念了幾遍。
吃完晚飯,琳瑯掐著鼻子咕嚕咕嚕的喝了湯藥,然后就讓茴香把張小桂叫進來了。
進屋后,張小桂先給琳瑯磕頭道了喜,隨即才起身稟報道:“回主子的話——今兒一下午,后院所有的人都來過了,還都帶了禮。除了石常在是派的宮女來給主子賀的喜,其余的幾位,都是自個兒親自來的梢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