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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這樣安靜地看著我慢慢爬了起來,我爬到一半,想起還是不要吸引葉修羽的注意力比較好,又慢慢趴了回去。
紀予舟被我逗笑了。
他笑的時候真好看,因為唇角薄,像刀鋒,笑起來的時候總有股驕傲的味道。我喜歡他的眼睛,笑起來的時候像星辰被點亮,我趴在天臺的樓板上,陽光曬過的水泥板滾燙,我的心臟因為這份熨帖的溫度而瘋狂跳動著。
我想我就是那一刻喜歡上他的。
他問我:“你叫什么?”
“林湛。”
“這名字不錯。”
“謝謝。”我很有禮貌地回答:“我自己起的。”
他又笑了起來,他當我是說笑話,其實是實話。在那之后的許多年,我曾這樣云淡風輕對他說出過許多實話,大部分都被當做了故事、謊話、或者夸大之后的自嘲。我不是一個誠實的人,我為了生存撒過許多謊,但喜歡就是這么奇怪的事,你喜歡一個人,仿佛心臟都在他面前被層層剖開來,忍不住想把實話都告訴他。
“吸煙嗎?”他問我。
有那么一瞬間,我似乎意識到這個問題很重要,但我并不知道為什么重要。我只知道一定要好好回答,否則就會失去什么。
我至今仍未后悔過我當時的回答。
我說:“吸。”
他把煙盒扔了過來,我的第一支煙是一支云斯頓,在那之后,直至今日,每當我看見云斯頓的包裝,仍然能回憶起那個下午心口滾燙的感覺。
許多中等富家削尖了腦袋把小孩送進嘉遠這所學校,就是因為在學校里階層還沒徹底固化,像予舟和葉修羽這種風頭人物,身邊基本都有一幫附庸,大部分家境都不如他們,只要這樣混上幾年,就算有了交情,也就是他們父母夢寐以求的“人脈”。像要追隨他們也很簡單,他們像草原上浩浩蕩蕩的獸群,只要臉皮厚點,機靈一點,每天跟著他們穿行在學校,久了就混熟了。
后來我看見葉修羽就不再跑了,大部分時候予舟都在,偶爾他不在。我就這樣糊里糊涂地混在那一群人中,有時像朋友,有時像跟班,偶爾是沙包。我幫他做過作業,在凌晨兩點替他買過飯,然后在宿舍樓下呆到天明。我記得夏夜的早晨天怎樣亮起來,就像我記得他和葉修羽一起喝酒,爭吵,打架,然后再和好,像兩只漂亮的刺猬。我曾經替喝醉的他洗過臉,脫過衣服和鞋,酒店的地毯柔軟,我坐在床腳邊,茫然地雙手抓住頭發,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我并非沒有自尊的人,卻為他卑微入骨。
我替他做過飯,煮過湯,我無師自通地學會了做他愿意喝下去而不是潑在我臉上的醒酒湯,有一個暑假,我瘋狂地工作,瘋狂地攢錢,只為了給他買一件昂貴的生日禮物,好被他輕蔑地看過一眼之后就扔在客廳角落里。
我前十六年人生都在掙扎著生存,還不容易有點余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