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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鸚鵡
歇息三日,薛慕極被狗咬的傷口已經好了,徐大夫的藥膏管用,只留下了淺淺的一個小疤,唇瓣的形狀,印在薛慕極雪白的小屁股上。
薛懷笛提著五彩鸚鵡的籠子,來銀楓院找薛慕極的時候,薛慕極正非常認真的抄寫一本泛黃的舊書。小鸚鵡見著妙語,就直往上撲翅膀,一邊撲一邊叫,“箱子,箱子,箱子。”
這鸚鵡聰明靈巧,只要給它瓜子,能立馬模仿者人說話,教什么學什么。
薛懷笛這幾天,怕薛慕極一個人養傷悶得慌,就把鸚鵡送到銀楓院,本來想著直接送給弟弟算了,誰知,當天晚上,妙語又把鸚鵡給他拎了回去了,說鸚鵡太吵,吵得世子睡不著,可能是想老窩了,讓薛懷笛第二天早晨再送。
就這樣,薛懷笛每天早晨把鸚鵡送去銀楓院,晚上下了學,再跑一趟,把鸚鵡帶籠子拿回自己的屋子。雖然麻煩,似乎世子在故意整他。但他覺得,與薛慕極交好,以后定不會吃虧,小孩子氣他帶狗進院子而已,也由得弟弟使性子。
這幾天,他家鸚鵡跟著薛慕極,就學會了這句,平時不說,卻是每每到銀楓院,看見妙語,才閃著翅膀嚷嚷,“箱子,箱子,箱子。”
難道箱子里有瓜子?
色鬼!貪吃鬼!
薛懷笛彈了下籠子,把朝著他做鬼臉的鸚鵡遞給妙語。
香味嗆得他咳嗽幾聲,他總覺得妙語丫頭,最近幾天,身上擦的香粉味道特別濃。
妙音端上一盤薛慕極最愛吃的果子酥,三層酥皮,里面包裹的果醬,是剛剛采摘的藍莓泥汁,酸酸甜甜,清爽可口,薛慕極立刻停下筆,拉著三哥一起吃。
薛懷笛不怎么喜歡甜食,他只吃了一小口,剩下的,都進了薛慕極的肚子。
拾起薛慕極剛剛抄的書,翻翻瞧來,果然上面如同狗屎一般的字亂爬,書名倒是寫的最為端正,。
,價值百兩,是一本詩集,是千年前一位郁郁不得志最后跳江身亡的文人所書。
所謂出名要靠死,那位文人活的窮困潦倒,擺地攤賣詩的時候,連乞丐都不屑于搭理他,結果他一死,就立刻出了名,其名號成為文壇神祇流傳千年不倒,各方學者爭相為其著書立說,各地文豪也以臨摹到他的詩作為榮耀,此書連續多年,作為科舉考題,是各方學子想走仕途,必須倒背如流的科目。
弟弟一向討厭讀書,怎么突然起性質抄起詩詞來?
薛慕極邊吃邊問,“怎么樣,能看懂嗎?”
薛懷笛點點頭,看是看得懂,薛慕極這□□爬字,放眼平江地界,可能也就他看得懂。
薛慕極也知道這字難看,他模仿寫出原身這字,也是費了好大功夫。
想他上輩子,做“紈绔”做到大名鼎鼎,撩美人從沒失手過,也必須要有幾門過硬專長。除了千杯不醉,琴棋書畫詩詞歌賦,他都精通的不能再精通,隨意寫幾個字,都能當字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