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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來一槍也不是不可能的。”里澤皺著眉擔憂道,“也不知道你們追過去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么事,可我看越哥那樣子,真是巴不得死了痛快。”
姜昴一頓,關上手機,沉沉地嘆著氣。末了,低斥一句:“害人精。”
至于他在罵誰,其他人也沒那個精力去八卦了。所有的人都不愿意再提那個名字,他們祈禱著這件事情趕快過去,那個人的所有一切都不要再出現。
而此時回到樓上的姜越卻并沒有去睡覺,他將書房的門關死,重新坐到了書桌面前。
打開手機看了一眼,那上面的照片清楚的顯示著他半個小時前臉的模樣。
這一切都是真的。
姜越的視線飄忽落到桌面上的那些照片和復印紙上,最后,他深吸了一口氣。
他現在連哭都哭不出來了。
他知道自己中毒太深,但他至少以為死亡可以讓他解脫。
但是現在,連死都不可以。
于修要控制他,折磨他,讓他生不如死——連死亡都不可以擺脫!
多么可怕的人。
姜越癱坐在位置上,他心里一遍遍的想:你要我做什么,你到底要做什么,你特么到底要怎么樣?放過我吧,我求求你。讓我去死,你讓我死個干凈不行嗎?
姜越就這樣坐了半個小時,最后他想通了。瘋也瘋不了,死也死不成,那就好好活著吧。活就活,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作為一個男人,要活著承受痛苦。
大概這就是那個神經病想要的。
那個神經病。
對,那個神經病……
姜越忽然丟開手機,推開那些照片,把那些復印紙全部找出來擺在桌面上。將臺燈的亮度調高,手有幾分顫抖地拿起那些復印紙,這一次,是認認真真地看起來。
姜越其實沒有讀多少書,他十四歲就去了兵團,二十一歲進娛樂圈。作為一個標準的富二代軍二代各種二代,他私下里的生活就是飆車打球玩游戲,稍微有點跟文藝沾上邊的興趣愛好就是看電影,還是動作電影。
其實他就是個紈绔子弟,他沒多少文化。
除去各種光環家世,他也就是個五大三粗的莽漢,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對于修一無所知。
他突然覺得于修好有才華。
他記得于修家有間書房,里面似乎掛著很多毛筆字。他從來不知道于修這么會寫字,這么會畫建筑圖形,還會畫符。
這些紙張上記錄著密密麻麻的復雜文字,全是古文,晦澀難懂,十個字里有六個字姜越都不認識,更遑論去理解其意義。
看完一張紙,姜越喝了半杯水歇口氣,看著那篇幅浩瀚的文字,突然一股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油然而其。
歇了兩分鐘,姜越又開始工作。因為他對文字沒什么敏感性,幾乎是一看就過,根本很難集中思想去思考其意義。所以姜越想了一個辦法,他找了一支筆一個本子,開始謄抄那些文字。
人家都說熟能生巧,等他把這些文字和符號都背下來,那個時候是不是能看懂它們的意義?
其實姜越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瘋也瘋不了,死也死不了,他無計可施。不做點什么,他就想大喊大叫,他想砸東西,想殺人。但他在努力控制自己。
他不能變成惡魔。
他是個人。
這一天,是離于修死去后的第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