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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道還有天理嗎?在這法制社會,當伴郎還有強行要求的呀!唉!看來這五一
黃金周又得泡湯了。不過話要說回來,范劍這小子的確是夠了解我,知道我不會
拒絕他的并不合法的邀請!
唉!這不是要我命嗎?什么伴郎呀,那簡直就是叫酒保!酒桶!要讓兄弟赴
湯蹈火就直說,還非得口口聲聲說自己有多愛國,把五四青年節當作自己的結婚
紀念日。你小子的臉比城墻還厚,夸張一點說:范劍TMD吹牛可真不知道死了
幾頭牛了!兄弟結婚是應該的,可占用兄弟的休假時間來結婚,卻有點不太厚道
了,心中雖有點郁悶,卻敢怒不敢言呀!
范劍是我的哥們,我們在同一個部隊摸爬滾打了幾年,他是福州人,能從外
地調回本地當兵,也可想而知,這小子家也不是省油的燈,「天線」粗著呢!退
役后,我也一直留在這所謂的第二故鄉虛度歲月。
其實我一直在猜想,這小子是不是把秀秀的肚子搞大了,不然怎么會這么突
然呢?以前他也一直強調,不到三十決不進圍城的呀!不過早點結婚,也許對范
劍來說不是件壞事,至少有個老婆管著他,不然總想著在外面胡作非為呀!用他
自己的話來說: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女性倒在他的跨下!
跟范劍相處多年,他就是放個屁,我都知道他今天吃了些什么東西,他的個
性我是最清楚不過的了。好色、拍馬屁樣樣精通,所以他混得很開,無論是在部
隊的時候還是如今在公司。這不,人家秀秀可是公司總經理的千金呀!
最初的開始,秀秀倒是跟我關系挺好的,只是那時的我尚未從失戀的陰影走
出來。不過說實話,從內心深處來講,我是不太喜歡秀秀的一些生活作風。每次
我們一伙人到的吧去嗨的時候,秀秀那放蕩的舞姿讓我欲言又止,一對活潑的小
白兔夸張地跳躍著,似乎刺激著男性同胞們的雄性荷爾蒙。在我的內心深處,我
還是挺喜歡那種清純文靜的女生。
如果說范劍跟秀秀是天生的一對,我倒是舉雙手贊成!他們的愛好幾乎是相
同的,喝酒、抽煙、泡吧等等!說實話,我并不喜歡的吧那種場合,我寧愿對著
電腦上網,在籃球場上打球,可每次都是還是跟奔赴刑場一樣,被他倆架著來到
那震耳欲聾的的吧里搖晃。
如果說范劍這樣的人也會愛國,那福州的治安肯定名列國內前矛,連警察都
可以精減一半以上。這小子吃喝嫖賭抽,樣樣精通,連去趟桑拿城回來,都還在
我面前吹噓:要他是領導,肯定是繁榮娼盛!
不過相信有在福州生活過的人,肯定對福州的警察有著很深的印象,不論是
炎熱夏日,還是刮風下雨,我們都能看到交巡警的身影,他們是敬業的,是值得
我們賴的!
章、結婚的無奈
(5)伴郎真他媽不是人干的!
范劍那所謂愛國的日子到來了,這小子天剛朦朦亮就電話把我吵醒,什么意
思嘛!還當我不懂規矩,不就穿白襯衫黑西褲嘛,用得著千交萬待的嗎。范劍T
M也難得會起這么早的床,只是,這洞房不是早就入過嗎,有必要那么緊張嗎?
真是的!
當我們哥們幾個開著那清一色的寶馬去接親的時候,我才發現,福州對這結
婚真的很麻煩。還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這樣,我這婚不結也罷!如果不是伴
娘以亮麗的姿態出現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實在提不起精神來應付范劍那些狐朋狗
友。
我不否認,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話來說: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色不是我
的錯,但我不會亂錯的,至少我不會對沒感覺的女人色,至少我不會去找雞色!
君子好色而不淫!這是我的原則。范劍這小子經常說:我就是一個斯文色狼!色
人于無形之中!
說實話,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劍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燭夜后悔當
初下錯手了。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經結婚了,傷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個酒桶!圍著那幾十桌轉悠,這簡直就是對我酒量
的大考驗,預先準備好的「海王金樽」也發揮了它應有的作用,讓我不至于在大
庭廣眾之下打起醉拳來。
這年頭社會可真TM亂,自己老搞自己人!當我陪著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幫
兄弟桌的時候,「陽萎」跟「光頭」死活要我打通光。這兩小子跟我也是死黨一
個,兄弟有難,沒有幫忙就算了,還把兄弟往死里推。TMD!下次喝醉的時候
整死你們兩個。
「陽萎」的真名叫楊偉星,一看就像個文弱書生,整天戴一付眼鏡,那瘦不
拉譏的身材更顯得弱不禁風。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么想的,難道那時候沒有陽
萎這個詞嗎?給他起這么個名字,害他每次在別人面前自我介紹的時候,都得把
分幾個步驟進行。「我叫偉星,姓楊,——!」現在還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
總是有種想笑的感覺,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齒咬住自己的舌頭,不敢笑出聲來,實
在忍不住的時候,跑到廁所去大笑幾聲!
笑規笑,兄弟還是兄弟!誰讓名字是老爸起的呢?這能怪他嗎?不過我敢肯
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會聯系到陽萎這個詞。只是到現在我都不明白,為
什么到現在為止,怎么都沒人叫他偉哥!「陽萎」這人性格也很倔,我們哥兒幾
個叫他什么都無所謂,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這樣稱呼他,他肯定會翻臉的。
我不知道「陽萎」床上功夫怎么樣,但他的確挺夠義氣的,記得我剛出來那
會,有一次在大排檔跟人打起來,這小子可是霸氣十足,還幫我擋了一板凳。后
來在給他擦藥的時候,我就暗暗下定決心,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光頭」叫王明光,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滿臉兇狠的樣子,最明顯的
莫過于臉上那記刀疤。那時候他還只是一個汽車修理廠的學徒工,我在部隊當兵
那會經常開車到他們廠里維修保養,久而久之也就認識了。而今這小子也不是省
油的燈,自己開了個修理廠,生活也還不錯。光頭這人也真TM神經病,明明是
搞汽車修理的,卻偏偏喜歡玩摩托車。不過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車,是跑車,
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