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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我們等著吃你的喜糖呢。”娉婷和季紅私下里開著吳亞萍的玩笑,她們知道吳亞萍回家的主要目的,不過在這個當口,也不好大肆宣揚,被別人知道了總歸不太好。
“行吧,你們就等著我的好消息,不成功便成仁啊!”帶著如此的豪言壯語,吳亞萍踏上了返家的路。
第十三章
匯演后大家難得有了空閑,不再緊繃著練習、排練,團里也給他們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戰友約起來準備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兩身衣裳,天氣開始熱起來了,買點棉布料做兩個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錯。”
“我存了幾張工業票,想買塊表給我弟,他要結婚了,我這個做姐姐的總得表示表示才行,誰讓我就這么一個弟弟。”
“上次在那家國營飯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記著呢,這次出去我還要再點上一碗,哎,曉靜,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訴你,那面條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歡吃。”
“要我說,我們不如一起出去郊游,爬爬山,欣賞欣賞初夏景色,也舒緩舒緩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來認真看一看的機會不多,辜負了多少的大好時光?”
“也對,那我們就約起來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報個名,在一起合計一下路線,爭取這一天玩得痛快,讓大家都盡興。”
從放假通知下來后,排練室里很是熱鬧,大家聚在一起說說笑笑,后來在隊長許在明的組織下,決定按個人意愿組織郊游,大家紛紛踴躍報名。
“娉婷,要不我們也一起去吧?難得這么熱鬧,總不能脫離‘廣大群眾’嘛。”季紅出言游說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團里,季紅和吳亞萍,娉婷的關系最要好,如果吳亞萍沒有回鄉,那遇到這種活動的時候,吳亞萍肯定是最踴躍的那一個。而娉婷的個性偏文靜些,不太喜歡人多的場合,季紅怕娉婷不想去,才會出言勸說。
“那好吧,我們也一起去。”娉婷是個容易心軟的,要說爬山的話,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膩了,每次爬完后都發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約最后還是會一起去。現在也一樣,難得放假,不用排練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書,寫寫信都好,不過季紅開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應了下來。對于友情她還是很珍惜的,畢竟季紅時她在團里,難得合得來的朋友。
“好,現在報名的人數已經有十七個了,大家先說說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統計后再一起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這樣大家沒意見吧?”許在明的組織能力挺強的,在團里負責大字報的宣傳,組織郊游這種小事對他而言完全不在話下。
果然,他的話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紛紛說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棲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廟,有人想去爬紫金山,還有人想去市里購物,再去吃點東西。
“班長,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嗎?說出來大家一起參考參考。”許在明一直注意著娉婷,看她帶著笑容站在一邊,看著大家熱鬧卻一句話也不說,這讓他有些氣悶。他一直發自內心地喜歡這個漂亮又安靜的姑娘,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歡呼,也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著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關心她,愛護她,把那顆愛戀她的心交給她。他含蓄地表露著愛意,她卻全然不能領會,不管自己表現的多么出眾,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這讓他的愛情變得苦澀無比。
許在明突然問了這么一句,娉婷還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轉過來看她,她輕笑著說,“我隨大流就行,也沒什么特別的想法,這么多人貢獻出來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長說的對,這么多主意呢,大家少數服從多數,要是實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說完話,肖云立刻接了嘴,臉上似笑非笑,話里也意有所指。
季紅聽了皺起眉頭,側頭低聲和娉婷說,“她這是什么意思?聽著怎么這么不得勁?”
娉婷搖搖頭沒說話,另一邊肖云說完后又若無其事地和大家說說笑笑起來,仿佛剛剛的事情并沒有發生。許在明雖然心里著急,到底也不好當著這么多人的面表露什么,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擁下做著統計。
“要不我們別和他們一起去了?怎么老覺著怪怪的。”季紅這會兒有些內疚,要不是她慫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沒事兒,你等會兒看看他們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頭人,肖云時不時的冷言冷語她早就有感覺了,而且為了什么她也大約清楚,只是一直沒有當回事罷了。現在娉婷已經是團里的骨干,大小也是個班長,而肖云來團里也才一年多的時間。肖云之所以敢這么對娉婷,除了年輕無所畏懼外,還是因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云的大伯是金陵軍區的政委,家里條件不錯,作為肖家小輩里唯一的女孩,肖云從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寵愛和悉心的培養。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從前的陳雪麗,否則團里肯定會給她最好的機會。她之所以對娉婷有敵意,還是一個“情”字。肖云從進了文工團就偷偷喜歡上了開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許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時候很準,她總覺得許在明喜歡娉婷,因為他對娉婷的關注實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從小被當作公主一樣養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搶自己喜歡的東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沒做,她也覺得娉婷搶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會一直刻意針對娉婷。只不過她也知道許在明和娉婷并沒有在一起,所以她對娉婷的敵意表現得也很隱晦,團里大多數人并不會多想,只當肖云個性就是如此,誰讓她家里條件好,任性一點也不奇怪。
最后的統計結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帶上干糧防備來不及吃午飯,下午坐車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飯店吃個飯,傍晚時回部隊。
季紅到底還是決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過了,本來是想著和大家一起活動,免得我們不合群,現在看啊,那些年輕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湊熱鬧了。”
娉婷摟著她笑了,“還‘那些’年輕女孩,你年紀也不大啊,明明還是一枝花嘛!”
季紅噗嗤一聲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擰娉婷的嘴,“別說跟她們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兩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這會兒飯點早過了,仗著和炊事班關系好,她們過來蹭點兒吃的。
“喲,兩位姑娘這是才起吶?再過兩小時可就到了午飯時間了,要不姑娘們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長王保平是個喜歡開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著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師傅,你就可憐可憐我們唄,這不是難得休息嗎,我們也不要別的,有大饅頭,肉包子的來兩個。”她們也不怵,笑嘻嘻地沖著王保平說。
“看你說的,什么時候還讓你餓著了?”王保平轉身回廚房,再出來時手里拿著一個碗,碗里有饅頭和雞蛋。“熱乎著呢,這會也沒米粥,你們拿回宿舍就著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給我送過來。”
“謝謝王師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對我們好著呢。”接過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紅笑容燦爛,最后還不忘捧他兩句。
“行了,別灌迷魂湯了,趕緊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沖她們擺手。
“我那不是還有上次帶的辣椒醬嗎?沾著饅頭吃味道肯定好。”想著干吃饅頭有些不對味,季紅想著之前從家里帶了一罐辣椒醬,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沒了,平常就很少拿出來。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準備拿出來和娉婷一起沾饅頭吃。也不能怪她小氣,這年頭什么都金貴,就那些辣椒也來的極不容易,家里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覺著口齒留香,就那么分給別人吃可不是浪費了。
“行啊,我那還有蜂蜜呢,用來沾饅頭也不錯,那樣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許桂蘭專門找人弄的,現在計劃經濟,哪能輕易弄到這么好的東西?別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許桂蘭費了老大勁才得來的。家里留了一些給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給了娉婷,想著蜂蜜對女人好,養人,才巴巴地給娉婷郵了過來。
兩人有說有笑地回了宿舍,這時候宿舍已經沒人了。原本她們并不在一個宿舍住,后來團里人員變動,她們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請,換到了一個房間。宿舍里一共六個人,另外三個女孩人也挺好相處的,在這個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兩人泡兩杯蜂蜜水,就著辣椒醬和蜂蜜吃好了早飯。
“食堂的饅頭挺好吃的,等會兒把碗給他們送過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凈,季紅問娉婷,“今天我們還出門嗎?不出門我就順便帶著飯盒去食堂把午飯一起打回來。”
“你不是前兩天還說想出門買點東西嗎?要不我們送好碗一起出去?帶上糧票,餓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記得季紅說過她的月事戴要換了,想著季紅為了她沒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時間,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們等會兒就出發。”季紅果然高高興興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發笑。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大家的支持和鼓勵哦~文文發得匆忙,有很多bug,歡迎大家捉蟲吶?(?e` )
第十四章
最后兩人也沒換衣服,穿著軍裝,背著挎包,一起高高興興地出了宿舍。
偉大領袖m主席寫過一首詩:颯爽英姿五尺槍,曙光初照演兵場。中華兒女多奇志,不愛紅妝愛武裝。一句“不愛紅裝愛武裝”讓整個國家都掀起了一股裝軍裝的流行趨勢。綠色的軍裝和軍鞋,再帶上一頂綠色軍帽,斜挎一個軍綠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語錄,就是現在最標志性的裝扮。不說在部隊當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軍裝為榮,再加上娉婷和季紅兩個女孩子出門,穿著軍裝更安全些。
“聽李干事說,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來了,我們團這次也收了好幾個。”把碗還給炊事班后,兩人邊走邊聊。“你有想過以后做什么嗎?是一直留在部隊,還是找個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還沒想那么多,現在我在團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話我應該會留下來,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團里了,那就找個地方文藝團,或者做點其他事情,總歸沒什么可發愁的。”娉婷說出了自己的內心話,“天無絕人之路”,只要肯吃苦哪里會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與差罷了。
“你現在還小,再過兩年可不是要考慮個人問題?你看以前陳雪麗和呂美在團里出風頭吧?現在還不是嫁人了,不過她們命好,嫁了軍官,以后是不用發愁了。”對于她們,季紅是非常羨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別人比。她的相貌、才藝都一般,當初能進文工團還是走的關系,進來后也是不溫不火地混著,從來沒有得到過領導的重用,所以她考慮問題難免會現實一些。對于自己未來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樣認命,可又無力去和現實做什么斗爭,在她看來,以后她無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個合適的人,結婚生子,平平淡淡地過一輩子。她知道錢群對她的心,說實在話,錢群條件不錯,雖然算不上出類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對象,長得周正,人也老實,家里條件不差,還是城鎮戶口,只不過季紅和她家人都想著能再挑個更好的,才一直沒把這個事放在臺面上說。要說她不愧疚那是騙人的,可是女人結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個好胎這也不算什么罪過吧?
“女人嫁了好人家自然是好,可不管怎么說,自己也要努力才行。我一直認為,就算是女人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現在是新社會了,主席都說了女人能頂半邊天,哪能像以前一樣當兔絲草依附于男人呢?我就想著自己強大起來,再找個對我好的男人,不要他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人肯上進,又有立身的本領就行,太優秀的男人我也不去想,倒不是說我配不上他們,只是優秀又對我好,還能一心一意的人太難得,不如實實在在的好。”這是娉婷第一次在婚姻問題上表達自己的觀點,當然這個時候她說這些話肯定會讓人覺得有些“驚世駭俗”。可是她知道,社會再發展幾十年,男女已經平等了,女人在社會上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甚至很多女人根本不想結婚,就有了很多傳說中的“剩女”,“剩斗士”,“斗戰剩佛”等。讓她這個擁有現代思維的女性去像這個時代的女人一樣,相信找個好男人結婚就會幸福一輩子,她根本做不到,這也是她一直對找對象無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