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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小桑覺得這可能就是執著的魅力,從見他到現在的幾個小時,他一直都不溫不火的,甚至說有些遲鈍,對什么興趣都不大,但是只要一提到他的歌,他就有點變得,有魅力。是魅力吧,那種由內而外的自信,真是,有點帥啊……啪,顧小桑,你個花癡。
“時間不早了,我先回去了。”掐滅手里的煙,夏初看了看,快2點了,“煙灰你自己收拾吧,寫歌這事我應下了。”
“我送你。”顧小桑連忙起身要送夏初。
夏初一皺眉,將她按在床上,“你免了吧,你送我出去,我還得送你回去。”
“那你小心點啊,天都黑透了。”顧小桑沒再勉強,看著夏初的身影消失在門后,不由一聲輕笑,“還挺細心。”
“砰。”剛要關上的門又被打開了,夏初的頭伸了進來,“你記我電話號碼,有事給我打電話,記住,11點之前,沒有特別重要的事情別騷擾我!否則記得自己提前打120。”
“恩恩。”顧小桑乖巧的點點頭,看著夏初的身影消失在門口,切了一聲,狠狠的比劃了一下。翻倒在床上,憨笑著打了兩個滾,也不知在笑什么。
打車回家,花了幾十塊錢,夏初有點心疼,猛然想起今天打車去顧小桑家是她花的錢,不由聳聳肩,算了,還她她肯定不能要,明兒請她吃冷飲吧。
隨手把電腦桌邊的泡面桶掃進垃圾桶,抄起一桶泡面,接上飲水機的開水。懶洋洋的把自己扔在床上,砸的那張破舊的板床發出了陣吱扭的**。
看著床頭柜的黑皮日記本,這里面有他的心血,他的年華。
不用數,夏初也知道,這里面有130多首歌,多數是失敗的作品,因為那時候自己就很幼稚,更何況自己的作品。輕輕的拿起,慢慢翻開,筆記本開頭的白頁上寫著一行稚嫩的字——一首歌,一段華年,一段旋律,一場青春。
夏初記得那是初二那年自己親手寫上去的。那一年,各種曲風的歌曲層出不窮,中國風、饒舌、嘻哈、中國搖滾、民謠,各式各樣的新奇聲音從那臺老舊的38寸彩電中傳出來,浸透了夏初的整個人生。
那一年,夏初第一次跟自己的老爹吵架,因為想要一把吉它。老爹說:唱歌?你會唱什么?那是你玩的起的東西嗎?你有什么?你只有兩個肩膀扛著一張嘴,你什么都沒有,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才是正途。夏初甚至還記得自己的表情,帶著淚痕的小臉,有著一個通紅的手掌印,站在墻角邊上,就那么倔強的喊:只要有嘴有手,我就要唱歌!
夏初家庭條件很差,父母趕上那場改制,雙雙下崗,沒有別人聰慧的腦袋,只能做點小買賣,艱難的討著生活。那年代,一把好吉它要好幾百,相當于他老爹兩個多月的工資。
但最終夏初勝利了,或許說,是父母對于他的寵愛勝利了。那個周末他有了他的第一把吉它,在他靠著這把吉它考上中音的時候,父親又給他買了第一架架子鼓。
時光荏苒,算上上學,在北京生活了6年,那句話一直回蕩在夏初耳邊——只要有手有嘴,我就要唱歌。
呵呵,夏初輕笑著。
端過了泡面,還行,老壇酸菜面,就是一股塑料味。
夏初住一間13平米的隔間,26層,前身是一間陽臺,被房東打了隔斷,改成這樣。600塊錢一個月,押一付一。雖然看起來慘了點,不過相比個別北漂同類們來說還是不錯,至少不是地下室,至少,還能看見陽光。
俯瞰著路邊的霓虹,夏初吃著泡面。
北漂是一群很奇怪的人,他們充斥在這個城市的各個角落,無論什么行業、什么階層,都有北漂的身影,但是分散成每個人,他們的存在是那么微不足道,就像霧霾中的一點灰塵。
可是一回到家里那座小城,大爺大媽們問:夏初啊,你現在干什么工作啊?夏初就說,我在北京工作。一群大爺大媽瞬間就熱情起來了:那可是首都啊,這孩子真有出息。
呵。
一個哥們曾經跟夏初說過:北漂啊,就是一部違逆達爾文進化史的過程,一個從狗到人進化的過程。
曾經好多一起飄搖一起闖蕩的朋友,如今都離開了這座繁華的首都,因為找不到存在感,機械般的生活、微薄的收入、每天窩在自己的十平米,用著公共衛生間與浴室,卻連同用一個衛生間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累。
孤單。
放下吃了一半的面,拿起筆跟筆記本,輕輕的寫著,慢慢的,一字一句的
“咖啡館與廣場有三個街區,就像霓虹燈和月亮的距離
人們掙扎中相互告慰和擁抱,尋找著,追逐著,奄奄一息的碎夢”
停了一會,放下筆,寫不下去了,靈感就這么一小塊。
看著筆記本上零零碎碎的歌詞,夏初搖了搖頭,拿起有些涼了的泡面,猛地吃著,好像發泄著什么,窗外,是一牙皎潔的彎月籠罩下的都市。
耀眼,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