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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童年這么深情的話題,我唯一愿意回憶的事就是小鈴鐺把一碗飯摔到我臉上,惡狠狠地說:“吃,趕緊吃!恨死你了,我媽又把肉都夾給你了!”
鈴鐺媽的肉沒白費,在下十幾歲就迅速長成一條漢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墻根下撿兩塊磚每天舉一舉,持之以恒也練出許多硬邦邦的好肉。在發現自己對酒有天生的判斷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長是打架,專攻下三路,無師自通各種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東門一霸。地盤上任何犄角旮旯、貓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運貨入庫的大卡車,小到新疆兄弟賣的羊肉串,哪一樣都能插一腳分點好處,實在是意氣風發。
這市面上能鎮住我的只有三個人,兩個女的——小鈴鐺和她媽,另外一個就是醫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書里,條目也是四個字:醫學天才。
他剛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兩個極端。他有三個醫學博士學位,全部來自一流的專業學府;他認識拉丁文、希伯來文、古英文;他認識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們唯一的共同點是:我們都將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號酒館里,以浪費生命作為人生的主要任務,不管那生命的質地與價值到底如何,我們感覺彼此靈魂相通。
五 他的目的就在你
約伯說得對,摩根和我一樣,幾乎每天晚上都會在酒館前門打卡,如果這個點都沒有出現,那今天是不會來了。
他住在市中心一棟小破樓,地段絕佳,但四下都沒有其他建筑物,遠遠看上去,那棟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條件。
我從酒館走過去,大概十五分鐘就到了,敲了一下門,他就開了。
從房子里先和我打招呼的是他的額頭,就算完全不了解他都能估量出他的智慧,因為很少有腦門那么突出的人。
他是高個子,除了額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雙纖細卻有力的手,還有他如同舞蹈或做手術一般的動作,任何動作都精確、優雅、有分寸,不浪費任何一絲力氣。
他是約伯最好的朋友,但他看人的眼神和約伯也剛好是兩個極端。約伯對任何人都沒有興趣,而摩根則永遠洋溢著好奇,久久注視,聚精會神。這么盯著大姑娘看大家都可以理解,盯著八十歲的糟老頭你口味會不會重了點?有一次我這么問他,他聳聳肩說:“只是想看看以那個人的身體狀況應該從什么地方開始解剖。”
“有一天如果我死了,絕對不要解剖,務必直接把我燒成灰拉倒,謝謝,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讓它隨風去吧!請千萬不要追究!”
他想了想很勉為其難地說:“連福爾馬林浸泡都不想嘗試一下?”
我大吼起來:“老子連精油玫瑰泡浴都不想嘗試!”
他讓我進去,倒了一杯水給我,被我放在旁邊——我,還有任何跟他打過交道的人,都絕對不會吃喝他家里的任何東西。然后他問我:“你干嗎?”
我把十號酒館發生的事講給他聽,兩次賭局發生時他都沒在場,但事情不復雜,他點點頭:“你要我干嗎?”
聰明人問問題就是這么簡單粗暴,那我也就不客氣了,我把手機打開,調出照片遞給他:“幫我搜一下他什么來頭?!?
掐指算算,斯百德到十號酒館沒超過兩個月,算上被砸掉的那支鋼筆和剛才那瓶拉菲,至少已經花了三十萬。
發神經的人年年都有,但很少有神經病會有錢到這個程度。既然是這么罕見的品種,理論上他一定會在世界上留下痕跡。
摩根對此表示同意。他拿著手機往書房走,突然想起了什么,轉身走到大門邊的鞋柜旁,拿起一樣東西遞給我:“你說砸掉的鋼筆,是不是這個?”
那是一個小朋友裝水果或葡萄干的不銹鋼盤子,里面散碎著好多圈圈,厚薄幾乎一樣,我仔細看了很久,才反應過來那確實是一支鋼筆。
把它們拼在一起,就是斯百德丟在地上踩了一腳的那支鋼筆。
但他明明就是踩了一腳啊,怎么會變成這個模樣?就算用機械切割,斷面都很難光滑均勻到這份兒上——我什么零工都打過,還有一級鉗工上崗證呢。
摩根說:“不是機器切的?!?
他拈起一個圈,看了看:“約伯搞衛生的時候發現了這支筆,陷在十號酒館的地板里面?!彼隽藗€手勢強調“里面”兩個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跟刻意鑲嵌過一樣,釘死在地板深處?!?
我心里一激靈,趕緊下手一數,我擦,十一段!那王八蛋真的說到做到??!
我的下巴都要掉下去了:“這是什么……什么意思?”
摩根露出一絲奸詐的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就是,兄弟,你被真正很奇怪的人盯上了?!?
摩根的工作室是他的秘密基地,據說里面有超迷你的全科醫院,還有世界級水準的實驗室。他并沒有刻意對我們隱瞞這一切的存在,但正常情況下,來訪的人都很自覺地和那兒保持距離。
所以和往常一樣,他叫我待在外面看看書,自己走進工作室幫我看看怎么找那個人。
摩根的書柜容量巨大,占據了整個起居室的四面墻,柜里的書琳瑯滿目,無所不包。但我最愛的始終是他的美術畫冊收藏,哪個國家哪個流派的都有,普通小美術館的收藏估計還沒法跟他一拼。摩根曾隆重宣布那些畫冊的存在是為了幫助他進一步了解人體的結構與細節,但鑒于我看上幾眼就想進洗手間解放一下,這些玩意兒的學術效果實在堪憂。
畫冊翻到第三本,摩根出來了,打了個響指:“在找?!?
在找?以我對他辦事效率的了解,我有點狐疑,心想:莫非你其實是在里面看電子人體畫冊,把老子的正事遺忘了,現在來敷衍我嗎?
他完全看穿了我的腹誹,瞪我一眼接著說:“為了找人,我同時侵入了幾個主要的人口數據庫,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時間?!?
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邊,推心置腹地說:“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兒惹到人家了?”
我感覺自己比竇娥她媽還冤:“我上輩子都不認識他,而且看他那范兒,我得多少輩子加起來才能混到那個層面上去得罪他??!”
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見得,有時候你被毛毛蟲咬了一口,也會氣得要燒掉整片松樹林以出一口惡氣,麻煩這種東西不長眼睛的?!?
我被他這番話憋死了。讀書人就是特別討厭,隨便講個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顧著想那個比喻有多帶感,就忘記怎么反駁了。
但摩根還是很仗義的。第一,廝混得久了還是有感情;第二,約伯弄來賣的酒向來都不靠譜,沒有我在那兒看著,天天都會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過來。
他問我:“就算把這人揪出來了,你也不能報警,你覺著,這事兒會怎么發展下去?”
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鋼筆和徹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個寒噤。橫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門的,斯百德那個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書里面加一條“邪了門了”。
“鋼筆?拉菲?”
摩根細長的手指在桌面上彈啊彈,目光炯炯地望著我:“他怎么跟你賭的?”
“給錢。讓我猜哪樣東西貴,猜對了就給我錢?!?
“賭注多大?”
“上次一千,這次就直接一萬了。”
“他給你?”
“嗯,我猜對了,就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