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在她們一廂情愿的想象中,葉安瀾已經被黑成了一塊烏漆嘛黑的煤。
而事實上,葉安瀾少帶嫁妝,一方面確實是因為逾制不好,容易被人抓到把柄進行攻訐,另外一方面則是因為,她嫌麻煩,不想先把兩府的財產混在一起,然后再在敲定了繼承人后,重新對兩府財產進行劃分。
與其這樣分分合合,搞出一大堆的麻煩事兒,她寧愿一開始就讓它們始終處于分離狀態。
反正和以前的那些封建王朝不同,大齊的律法是承認女子除了嫁妝以外的其他私產的。
大齊之前的封建王朝,講究的是父母在無私產,別說是處于弱勢地位的女子了,就算是飽受社會優待的男子,在分家之前,無論你靠自己的努力掙多少錢,你的父母、你的祖父母都可以理直氣壯的全拿過去。
他們可以收繳你的所有私產,可以把你的私產分給你的兄弟甚至叔伯,你還不能表示反對,不然你就是不孝順,就是忤逆長輩。
這還不是為人子女者最不幸的地方,他們最不幸的地方是,他們必須無條件服從、維護自己的長輩。
你父母、祖父母,甚至你伯父伯母、叔叔嬸嬸犯了罪,你都不能舉報他們,不能拿出對他們不利的證據,不然你就是鐵板釘釘的狼心狗肺。
甚至有些朝代還規定了,子女如果狀告父母,不管是因為什么事兒,子女都得在父母之前先受一波來自衙門的處罰。
受完來自衙門的處罰,他們甚至還得再被所屬宗族從重處罰。
律法和宗族,全都站在“長輩”這邊,那些為人子女的,他們就算是被自己的父母給殺了,律法和宗族也不會為他們伸張正義。
以大齊的前朝大周為例,在大周立國的前兩百年,父母如果因為殺害子女被人告到衙門,衙門會被判殺人兇手徒刑一年半,而到了大周立國兩百年后,父母就已經可以不用因為殺害子女承擔任何罪責了。
當時的統治者把“徒刑一年半”改成了由當地官員口頭教育。
葉安瀾對這一點是很看不慣的,在謝淵讓人修訂律法的時候,這一條她也有專門找謝淵探討一番。
她對殺人犯奉行絕不姑息策略,在葉氏還沒有并入謝氏的時候,葉安瀾完全照搬了現代律法對殺人犯的量刑等級。
那些父母殺害子女、達官顯貴殺害平民的免罪、減刑條款,葉安瀾一概不認。
還有那個取證要以當事人親屬、仆從的證詞為主,如果其他人的證詞與他們的證詞沖突,那就采用他們的證詞,棄用其他人的證詞,葉安瀾也給改成了所有證人一律平等。
一方面立法懲罰揭發親長罪行的晚輩、揭發主家罪行的仆從,一方面卻又以他們的證詞為主,這不明擺著就是在包庇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