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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著去聽了好幾場演唱會。
一開始還相信凌云說法的陶君平,在相似事件不斷發生,而且凌云的理由愈來愈奇怪之後,很快想透這到底怎麼一回事。
「你拿那些演唱會門票到底花了多少心思?」陶君平笑著問凌云。
「啊?」凌云還想裝傻。
但他家陶君平顯然沒那麼好騙。「你就是想帶我去聽歌對嗎?我不是跟你說我不需要嗎?」
「但是……你聽歌的樣子,很好看。」凌云這就算是承認了。
陶君平笑了。「凌云,你真是個傻子。來,我給你一個線索,我為什麼喜歡聽歌的線索,你帶我啊,去聽這場演唱會吧。」
陶君平說的演唱會,其實是凌云舅舅的演唱會。
凌云有個在民歌時期很紅的歌手舅舅,最近歌壇的舊人紛紛都在辦演唱會,他舅舅也終於在歌迷的期待之下再辦演唱會。
凌云這回直接找舅舅拿了票──事實上他就算不去拿票,他舅舅他會強制塞給他,他舅舅跟他們小孩的感情都很好,很小的時候他們就被舅舅強迫學那年代的小小孩不太會學的才藝──吉他。
跟陶君平一起去聽演唱會的那個晚上,陶君平那表情,比他舅舅自彈自唱的聲音還要讓凌云如癡如醉。
一起回家的路上,陶君平笑著對凌云說道:「你舅舅真的唱得很好,不過真正讓我喜歡上聽歌的原因,不是他。」
「啊?」凌云又蒙了。
「你還記得小學的時候,同樂會你總是會拿吉他來自彈自唱嗎?那時候我就喜歡你唱歌的樣子。」陶君平笑道。
凌云握著方向盤的手險些抖了一下。
他怎麼會忘記呢?那時候臺下最吸引他注意的觀眾,不是老師,也不是別的同學,就是陶君平,幼時的連上善。
「後來的事你知道的。」陶君平又笑。「我想,我後來會喜歡聽歌,是因為對過去的日子的一種想念,以為再也回不去了,但你來了……我們真的在一起了,所以我告訴你,我不需要了。凌云,我是聽著歌,回憶著過去的那段時光,也想著你。」
凌云這才完全懂了。原來陶君平看著歌手、聽著歌,都像是穿過時光的流,回憶著從前……想著他……
「我沒有再唱歌給你聽……」凌云吶吶地說道。升上國中之後,他連吉他都很少碰了,被舅舅罵了好幾次,但他就是提不起勁。
現在想起來,也許是因為再沒有那雙發亮的眼、含笑的唇,那個他最喜歡的觀眾,在看著他。
日子久了,再也想不起來了,連音樂也不碰了。
「你每天都在唱啊,你常常唱,你不知道嗎?」陶君平微笑地問。
「啊?」凌云愣住。
「洗澡的時候,你常唱歌。」陶君平揭曉答案。
凌云停車入庫。「我……」他不自覺地唱歌,自己都不太知道。但仔細想,果然他時常在洗澡的時候哼歌。
他自己都沒注意到的小細節,陶君平都留意到了。
「所以我跟你說我不需要了,因為我天天聽,我很滿足喔,凌云。」陶君平輕道。
「那些、那些不算歌……君平……我變聲了,而且沒有再學,現在唱歌很難聽。」凌云困窘起來。
「不會啊,很好聽。以前的歌聲很好聽,現在的歌聲也很好聽,你唱的就好聽,凌云,我們回家吧。」
凌云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麼,因為他怕他只要開口,哪怕只是半個字,眼淚就會流下來,再也無法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