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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家女最新章節!
婦也好,我不能說三道四。至于我,我還小,談情說愛離我太遙遠。現階段,我只想努力工作,好好賺錢。”有病,我心里罵他。
“以后呢?”他倒是再接再厲。
“不知道。三種情況有可能發生,也有可能不發生。反正,是我自己的選擇,我不會后悔,也不會埋怨他人。有一點可以肯定,我的私生活絕對不會影響工作。”真到了底線。他要再多問一句,我就詞窮了。
“好了,面試就到這兒,謝謝你的參與,請回家等消息吧。”好在秦秋水把我送出去。
“她不錯,能言善辯,各方面挺強。”高明因大廳那件事,對我印象不錯。
“是啊,我也挺滿意。聰明,自信,反應快。”秦秋水也說好。
“我覺得不行。太年輕,沒經驗,自信過頭就是自負,而且不穩重。”孫如夢投反對票,側頭笑得好不嬌美。“二少,您說呢?”
他沒看孫如夢,修長的手指敲著桌面好一會兒。“就用她吧。”最終敲板。
“可是……”孫如夢不依,身子微微靠向他,撒嬌的語氣,“我不喜歡她。”
“給秦經理找人,又不是你。”他站起身,正好錯開孫如夢柔軟無骨的姣軀,走出門。留在身后的,是孫如夢的羞惱,是秦秋水的冷笑,是高明的無動于衷。
那女孩走進門時,他就有種強烈的直覺。她就像那一身的白裙,純凈無瑕。不施粉黛的笑臉,像這個季節雨后的陽光。她的回答特立獨行,很有主見,不諂媚,不附和。他想看看,如果給她力量,她能給這個沉淪的世界帶來希望,還是會被它吞沒,然后一起墮落呢?
我沒底,老實說,一點把握也沒有。這和考試不同,答對了題就得分,答錯了就失分。現在的情況是極有可能得罪了最后提問的老兄,孫如夢自始至終不滿意我的簡歷。至于高明和秦秋水,神情莫測,很難說。這時候,聽天由命了。
跨出洛神,很暖的春guang,鋪滿大路。云懶懶的,絲絲浮著,襯的天空很高。四周高樓林立,人潮涌動。我站立在這兒,如同海潮包圍著。腳步聲,說話聲,組成了海浪聲,一陣陣回蕩在耳朵里。這是個熱鬧的城市,充滿人氣,像夏日喧鬧的大海。匆忙的腳步,飛快的節奏,穿梭著,交織著,成為五光十色的碧海珊瑚。海中有無數的寶藏,也有美麗的風景,海底卻有黑暗的洞穴,也有危險的漩渦。每個人都是一條魚,很多魚兒一生未必遇到風浪,有些魚兒生來在漩渦里掙扎著生存。我是一種魚,從平靜的水里拼命游向危險的暗潮,努力發光,努力照亮那團幽黑,努力挖掘真相。
第十章 同居
更新時間2010-3-10 19:10:08字數:2237
我喜歡清晨跑步。在晴天跑,天藍云白。在陰天跑,聽風聽樹。在雨天跑,踏水靜心。跑起來,心有力地跳,最能獲得勇氣和力量。
可今天不是晴天,不是陰天,不是雨天,是大風,所以我還在賴床。這種機會向來不多,我從不浪費。窗外正呼號的天地變色,嗚咽凄涼。人在被窩里,蜷成一條蟲,縮在溫暖繭子里,睡得呼嚕呼嚕。
乓乓——有人敲門。我不想理,埋進枕頭,捂住耳朵。偏偏有人不識趣,把門當成大鼓來敲,到后來更是如雷般轟隆。一掀被,我跑去開大門。門外一張娃娃臉,滿臉不耐煩。
“早啊,肥仔。”我笑容可掬,標準友好睦鄰的和善表情。
“還早?快十點了。”娃娃臉大喇喇走進來,這兒瞄瞄,那兒看看。
“我是無業游民,不用朝九晚五。”我跟在他后頭,隨著團團轉。“你來干嘛?”
“你不知好歹。”娃娃臉突然回過身,幾乎撞到我。
這個罪名被扣的冤枉,我啞口無言,只能擺張無辜的臉。
“上次我說過,你在我那兒吃飯,分文不取。可自從那次以后,你一次都不來。什么意思?”娃娃臉瞪大那雙狗狗眼。他不知道,他的兇樣子其實一點不兇。
“忙嘛!”這世界有人被追債逃得像條狗,有人躲仇竄得跟老鼠一樣。我卻怎么也想不到不去吃免費飯,還被人指責。有沒有天理?
“忙?沒工作的人能忙什么?”他對我嗤之以鼻。
我干笑兩聲,沒法反駁。最近幾天很少出門,只在家看書,吃東西也簡單。而且,我壓根就忘了他這張免費飯票。
“你看不起我的廚藝。”他還挺委屈。
“沒有沒有。今天去,我一定去。”不吃白不吃,現在經濟拮據,能省則省。“只要你別再把姜故意切大塊,故意再放多余的筍,故意拖時間上菜,我天天去吃。”吃垮他,哼哼。
“放心,絕對最佳水準。”他拍胸脯保證。
“你來就為了抱怨我不吃你的飯?”不會吧,有沒有點無聊?
“房子挺大的嘛。”他又四下張望。“兩間臥室。一個人住會不會冷清?”
“還好。”我的鼻子很靈,嗅出一丁丁異常。
“你也知道我的餐廳越來越旺,客人排得隊越來越長。”他明明變相的老王賣瓜,卻故意很為難的表情。
“然后?”我問。
“你知道我住在店的后面,占了三分之一的面積。”他繼續長舌。
“然后?”知道才有鬼。我和他不熟,好不好?算上今天,才第二次見面。
“很浪費耶,我打算把那片也并入餐廳,可以多放十張桌子。”他說半天不切入正題。
“然后?”擴充就擴充吧,跟我有什么關系?難不成……?不祥的預感。
“我和你同居吧!”他理所當然。
“啊?!”我的眉毛成了V字形,眼珠子差點沒掉下來。
“我們同居吧。”他又說一遍。
“……”我拿起抱墊,直接扔過去堵他的嘴。“想做房客,就說清楚點。”同居?他會不會講中文啊?
“還不是一樣,現在是*。”他仍不覺得不妥。“房間空關著,不如租給我,至少有錢收。在我那兒吃飯又不用給錢,你怎么樣也不吃虧。”
“不行。”我直接拒絕。雖然才十八歲,好歹成年,孤男寡女,并不合適。更何況我還有特殊任務,多個同屋,絆手絆腳。
“為什么?我交房租的。”其實他吃虧,提供免費美食,租一間房還得給錢。
“不方便,而且我習慣一個人了。”找理由搪塞過去。
“我個性隨和,很好相處。也尊重個人空間,不會添你麻煩。兩個人可以互相做伴,有什么事也能互相幫忙。”他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