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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盡是官賊相通、率獸食人的亂象。
建康二十一年,一對母女一路躲避追殺,流亡至京,夜叩登聞鼓。
一擊。
「民女要告——夷州良田三千頃,種出來的稻米不夠喂官倉老鼠!」
二擊。
「民女要告——黑云十八寨的刀,砍人頸子比割麥還利索。」
三擊。
「民女要告——當朝天子高坐明堂,竟不知龍椅之下,墊著百姓的頭蓋骨!」
夷州水深火熱就此昭示于眾。
百姓群情激奮,朝廷火速派兵鎮壓,撥銀遣官,安置民眾。
曹行知便是那時去的夷州。
而我爹得工部調令,督造難民所,捎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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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亂很快被平息,然而誰也沒有料到,賊寇記恨那母女所為,一直在暗中蟄伏。
朝廷兵馬走了沒幾日,賊寇便擄走了安置地大半婦孺,挑釁示威。
事發時,曹行知當機立斷,追召回朝兵馬,同時調夷州駐守先行查探。
一路借遺落的衣布朱釵并車馬行跡,追至劍南,一無所獲。
后來方知,那是賊寇故布的迷障。
最后還是一賣貨女郎,認出了地面沾紅的草木灰,是女子縫在月事帶中之物,才確認賊寇逃竄方向。
可是晚了……晚了!
那對母女,曾經千里跋涉未肯認命,找到時卻被高高吊起,血肉滴落滿地。
事發之后,曹行知被問罪,一堆官員替他開辯,賊寇狡詐,不知者不罪。
是啊,他應對迅速,怪在不知,情有可原。
畢竟男人,即便是寒門所出,誰又會屈膝折腰,去了解小小女子的月事帶呢?
除了我一腔憤恨,幾乎沒人真的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