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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了繁忙,就不想停下來。
女士觀察著他們的表情,問道:“你們一直在這樣旅游?多長時間了?”
哈里點頭,有些驕傲道:“嗯,我們五年半的時間,逛了三百七十多個城市!”
“天吶……”女士一副要暈眩的樣子,“你們該停下來休息一下了。”
哈里尷尬道:“額……”
女士忽然冒出一句:“想買房嗎親?”
哈里:“……”
女士拍了拍額頭:“……不好意思啊職業病,我是房地產公司的經理,但我真心的想推薦你們買一套房子。即便不在卡塔里,也可以在你們熟悉的地方。”
那女士對他們攤開手道:“世界是很大的親愛的,你不可能走遍每一個地方。實際上,也沒有那么多好去的地方。世界上有多少不同的風景呢?無非就是春夏秋冬,陰晴雨雪,山川河流,看來看去其實差別并不大。卡塔里不漂亮嗎?單單幾天,你們怎么可能領略到一個地方的美麗?你在著急趕赴另外一個地方的時候,就已經錯失一片美麗的風景了。你們這樣的態度,不是在旅游,只是在錯過而已。”
“親愛的,我不知道你們執著于旅游是為了什么,但是聽著,作為一名同意愛好旅游的人認為,如果只是為了吹風,看看風景,去買一臺新型的投影機就可以了。旅游最大的魅力在于人,和你的朋友和親人,愛人分享,或者是去交更多的朋友。”女士問,“你現在還能記得自己走過什么地方,看過什么人,是什么樣的心情嗎?毫無期待地從一個地方去向另外一個地方,不是更像流浪嗎?再漂亮的風景,也沒有跟朋友一起坐下來,安逸地喝喝小酒更快樂。”
女士搭上康奈爾的肩膀,鄭重說道:“三百多個地方已經足夠多了!如果是為了快樂的話,你們真應該聽我的,停下來,先好好欣賞一個地方的美麗。”
女士笑道:“家是個多么讓人高興的詞?我喜歡旅游,但是我更喜歡回家的感覺。不管走到哪里,它都讓我惦記著回去。”
兩人沉默片刻,留下了那位女士的號碼,然后回到酒店。
他們放下包裹,洗完澡后靠在床邊。
哈里拍拍輩子說:“這里真漂亮。交通也方便。”
康奈爾:“嗯。”
哈里:“你想買房子嗎?”
康奈爾說:“好像也可以。”
哈里激動地蹦了起來:“對啊!我們可以自己買個房子!那樣就能隨便擺什么東西,我覺得不會把浴室建在這個地方,我還要在客廳擺一張很大的沙發!”
康奈爾:“好像也可以。”
一個星期后,兩個搬進了在卡塔里郊區的一座房子。
兩人開始逐個通知他們認識的人過來做客。
已經好久沒有見過面了,這次終于有理由喊他們出來坐坐。
“嘿,連勝!”
“對!我們買房子了!”
“旅游?旅游以后再說吧,世界那么大我們又走不完,不把旅游安排的跟工作一樣。”
“卡塔里!九區的卡塔里!你們什么時候有空過來啊!”
“喬遷?不啊我們已經住進來了。喬遷什么?從旅館喬進來嗎?”
“拜灶神?沒有啊,那怎么拜?”
“還沒開始做飯呢!”
“好的好的,那我等你啊。”
哈里掛斷了一個,又重新撥號。
“喂——”
“對!來我家玩嗎?”
第243章
番外十二·連將軍手下無弱兵
邊關遍地都是黃沙。尤其到了冬天,
空氣干燥,北風凌冽,
沙子隨風刮到臉上,
跟刀子一樣叫人生疼。
朝廷軍餉吃緊,等傳到這天高皇帝遠的地方,
已經是渣都不剩。加之北胡民風剽悍,
又驍勇善戰,戍城的士兵苦不堪言。
長年累月,
積患成疾。這座邊郡小城弁髦法紀,放蕩馳縱,
最倒霉的反倒成了無辜的百姓。
那種身在其中無處可逃,
整日朝不保夕的憂慮,
可不比打劫的胡兵還要可怖?
不知朝廷是怎么想的,或許是終于念到了這個地方,便派了一位裨將前來。
若說是重視,
不對。那至少也該封一個有實權的臨時官職過來,縱是監軍也可以,
好歹位置明確,說得上話。裨將乃守城將領左膀右臂,歷來由各將軍親信擔任,
哪有無緣無故單單委任一位副將過來的?誰人都知,軍中自有派系,尤其是邊郡。就這樣過來,怎么壓得住場子?
說是不重視,
也不對。這裨將來歷從未聽聞,年紀輕輕,毫無閱歷,就要直接帶兵上陣,想來陛下當很是看重。該是個能說上話的人。
總之這舉動教人捉摸不透,但確確實實惱了守城右將軍的心。
誰也不愿意叫一個毛頭小子壓在自己腦袋上,一絲絲的質疑也不可以。過兩日人便要來了,他是已經明里暗里放過話,打定主意要給那人好看。
眾人都等著看好戲。
城中偏側的演武場,該是操練的時候,一群士兵卻零散地坐在場內。或曬曬太陽,或聊聊天,或欺負欺負新兵。
今日在城中招到了幾個人。
這幾個年輕人大多是因為沒地方去才來參軍。身材偏瘦又沒什么力氣,自知底氣不足,被老兵指使著做這做那,也不敢出聲埋怨。被分派了最臟的屋子,中午又被他們捉弄沒領到吃食。不禁得悶頭干活,還得給他們端茶倒水。
那幾個新兵心中忿忿,又無可奈何。覺得這地方看起來不像軍營,倒是更像土匪窩。私底下聚在一起大倒苦水,罵兩聲“猢猻”。
他們心里這些想法其實都能看出來,但老兵沒點明,沒那必要。他們不指望自己欺負了人家,人家還感恩戴德,忒過分了。
不過新兵中有一個人不一樣。她一直躺在演武場里,穿著過于寬大的軍裝,對誰的話都愛搭不理。被分了營帳后,不去領被鋪,也不去整理,就那么放著。
老兵過去試探過一次。到了她面前,還未開口,對方輕飄飄抬眼朝他一掃,直接將他鎮住了。
那眼神中帶著一股攝人的魄力,決沒有任何善意。他毫不懷疑,如果自己貿然開口,對方就會將自己的長劍架到他的脖子上。
不錯,她手邊正提著一把長劍。劍鞘上沒有繁復的花紋,卻有不少磨損的痕跡。而那人手指跟虎口處都長著一層厚重的老繭。雖然身材瘦弱,手背上的青筋卻很粗壯,和其他新兵顯然不是一個水準。
一般軍中都是帶長槍或大刀的,朝廷對兵器管制非常嚴格,城中不得攜帶兵器,常人連把開過刃的武器都拿不到,但是她帶著把劍。
這說明她是個練家子。不好惹。于是老兵聰明地避開了。
那老兵歪著頭,看向坐在箭靶邊上,已經幾乎一日未動的瘦弱青年,說道:“那人究竟什么來頭?怎么一動不動的?這都坐了多久了,是來打仗還是死了娘啊?”
真有來頭,怎么會來邊郡這種地方,做一個連飯也吃不飽的小兵?
“管他做甚,你我管好自己就罷。”另外一士兵坐在地上,隨手拎了壺水,啐道:“這鬼日子。不知何時是頭。你我在這邊出生入死,卻連頓飽飯都吃不上。”
“不同他支會一聲?今夜胡騎來襲,卻是亂跑,小心觸了霉頭,被殺去下酒。”
“今晚大家都留在帳中,聰明的就不會強出頭了。若是不聰明,在這鬼地方,早死晚上,結果不都是一樣?他該是自認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