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正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唐律》中還明確規定,凡所官稱府號有犯父祖之諱者,不得冒榮居之。
五代馮道為相多年,其門生為其誦讀《道德經》,開篇講“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
另有南宋錢良臣,其子少惠,讀書所見“良臣”皆呼“爹爹”,所以便有了讀《孟子》時的明言: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也是古代避諱禮俗過于教條化、不知變通的諷刺。
我們了解歷史,除了基本的歷史脈絡和趨勢之外,關于一些具體場景,其實也要靈活看待。
我又想到一個比較教條化的認知,那就是主角年紀都不到二十、未行冠禮,怎么就有字了?
《禮記》中講,二十冠而字,這算是一個比較常識化的認知。
其實古代冠禮本就不獨以二十為限,《禮儀》中還有諸侯十二而冠,若天子,亦與諸侯同。所以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冠而生子,禮也。
冠禮并不是說一定要到二十才可加冠,而是舉行過這個儀式之后,就可以作為一個成年人、承擔他所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
于庶民而言,需要進行納稅服役,于貴族而言,可以出任官職。
漢武帝十六而冠,漢景帝抱病為其舉行冠禮,十天之后景帝駕崩,劉徹登基為帝。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動蕩不安,早婚早仕之風盛行。所以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更加的形同虛設,許多人十三四歲就已經為人夫、為人父。
北魏泉企,九歲喪父,服闋襲爵,十二歲時鄉人便前往州府請為當縣縣令,朝廷許之。按照冠而仕的標準,顯然是已經舉行過冠禮。
關于中古風俗禮儀,先講這么點。以后有機會,再講講其他方面。。。祝大家生活愉快!衣冠正倫的北朝帝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