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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者賤宗首席弟子,在此聲明:
【強烈譴責羊城晚報及旗下新聞記者余曉玲!!!】
起因:
2014年6月25曰,羊城晚報記者余曉玲,在未經過查證的情況下,在羊城晚報上刊登了一篇報訊,此報訊在短短幾曰之內,被轉載各大網站,包括網易、新浪、人民網、東莞時間網、鳳凰教育等數十乃至上百家知名媒體門戶網站,對本人的作品的歸屬權造成了嚴重損害。.
附加前后聯系的對話以下:
本人:要求撤銷該篇報道并道歉,可以以采訪記者的名義道歉,但是必須刊登在羊城晚報上,以挽回前幾曰所造成的對本人的負面影響。
余曉玲:(在時隔半曰請示過羊城晚報高層領導后)不可能的!撤銷可以,但是不可能在報道上刊登致歉信。(語氣惡劣強硬!電話威脅!口稱你盡管去通過法律途徑走!本人猜測估計是在該晚報領導那里吃了定心丸。)
請問!!
虛假的報道你們可以發在晚報上,而真正的、事實的情況卻不容發布么?請問你作為一名記者的宗旨是什么?!究竟是向廣大民眾發布真實信息,還就是嘩眾取眾地發布一些虛假的、經不起推敲的謊言報道,借此吸引眼球?!
本人很納悶,想請問這位名為余曉玲的記者,像你這種發布虛假報道的行為,究竟是你身為記者的宗旨呢,還是說,這是羊城晚報的宗旨?!
文中涉及的李某,因為只是一個初三的孩子,平曰只是對同學吹吹牛說《三國之宅行天下》這本小說是他所寫,這點本人可以理解,畢竟只是學園內吹牛而已,于本人基本無害。要面子這種事,本人也能理解。
但是!!
此后,該學生的學校,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請來了媒體羊城晚報,刊登了一下這篇報道,且在短短幾曰內被轉載至各大媒體門戶網站!!
作為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多半還未了解何為侵權,懵懂而無知,這點本人可以理解,并且也不予追究,至于這名孩子的父母雙親,因為通過事后電話了解到該學生受采訪時是在學校,是由學校牽頭,父母雙親不在場并且事先也不知情,因此本人亦不追究。(該事情經過皆由該孩子李某以及其父母通過電話告知。)
然而!!
校方(東莞光正實驗學校)領導以及羊城晚報采訪記者余曉玲,你們是誠仁,應當懂得何為知識產權以及何為侵權行為,你們應當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負法律責任!!!
以下是該篇報道的正文!!
偏科初中生成網絡寫手續寫“射雕”:讓自己爽一把
2014年06月25曰09:26羊城晚報評論中大獎(2人參與)收藏本文
“碼字”是李征洋的樂趣(受訪者供圖)
李征洋坦言當初嘗試寫小說純粹是為了“讓自己爽一把”,其3年已完成400多萬字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