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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是個賣國賊啊,那我更不能放過你了。'任千尋還是不依不饒的。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更何況堂堂的拳王休普斯。而且國籍的事,觸痛了休普斯的痛處。“任千尋,你以為我真的怕你嗎?你要戰,便戰!”
任千尋,嘴角一翹,不屑寫在了臉上。在他看來。他斬殺過與休普斯齊名的拳王血修羅范離。既然齊名就是一個層次的,實力相差不遠。他任千尋既然能殺血修羅,就能殺他休普斯。
“任千尋,你一個六重天的高手,難道要仗著三尺青鋒,兵器之利嗎?放下寶劍,我們比下拳腳功夫。你敢是不敢?”休普斯道。
“有何不敢!”任千尋說著,扔下了鐵劍。這時,休普斯,心中不由得暗喜。因為休普斯有大力怪的外號。雙臂有九千公斤的力道,媲美九重天的力量。肉搏戰自然是休普斯的強項。
“六丈金身之銅身。”任千尋開了銅身,全身烏黑,明然是銅身的極限。休普斯看了看,雖然沒有看出什么門道。但是瞎子也能看出,這是一種極其不凡的煉體秘法。開弓沒有回頭箭。休普斯心道,拼了。說了跑向任千尋,就是一拳。
任千尋,一聲狂笑,也是一拳。看樣子,也是要以拳對拳,硬碰硬。沒有花哨的招式,這是最原始的對抗。任千尋的拳頭只有大力怪休普斯的一半大小的。但是卻有千鈞之勢,力量有過之無不及。
幾分鐘的時間,任千尋和休普斯已經硬拼了三百拳了。拼完拳頭,再拼腿力。又是一場激烈殘忍的肉搏。
十分鐘后,任千尋的肉身沒有半點影響。且看休普斯,全身上下密密麻麻的是無數的通紅的拳印和腿印。
“再來,大戰五百回合。”休普斯心一橫,強忍著劇痛繼續戰斗。
“你走吧,我不殺你。”任千尋看了看休普斯,心道,是條漢子,死了可惜,饒他一條性命吧。
“我休普斯,是拳王。不戰是不戰,既然戰了,我就不會認輸,不會逃跑。我寧可戰死,也不會茍且偷生。”
任千尋,注視著休普斯看了良久,嘆了口氣。“好吧,可惜了,我成全你。”
又是幾百回合的硬拼。休普斯身上的印記已經破裂,全身開始不停地流血,已經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血人,然后倒下了。
任千尋,走過去,伸出了手,要給我休普斯合上雙眼。死后瞑目,是華夏的傳統。休普斯是個可敬的對手。休普斯死得其所。什么是英雄?我不以成敗論英雄,在我看來,休普斯就是一個人英雄。
就這時,一個飛鏢憑空而出,好像自天外而來,直奔任千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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