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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這個侄子最得周總器重,別看他只是個律師,但是這些年在周總身旁出謀劃策的,起到的作用可不小。現在他是德發集團的總法律顧問,據說德發集團正在準備上市,這里面就有他的功勞。
我兒子要是有他一半的本事,我也不至于這么操心,我肯定提個豬頭去廟里燒上一個月的高香。”蘭姐羨慕道。
“蘭姐,您怎么知道這么多?”方軼驚訝道。從之前蘭姐看到周慎時的表情,方軼推斷蘭姐應該不認識周慎。
“我也是聽說的,之前沒見過他。今天在樓上劉總一說,我才知道原來那個周律師就是周總的侄子周慎。”蘭姐道。
“真沒想到……”方軼嘀咕道。
“我也沒想到,誤打誤撞的,今天居然沾了他的光。”蘭姐道。
“您是說,今天劉總免回扣的事,是因為他?”方軼突然道。
“那還能因為誰?總不能是咱們兩個吧!”蘭姐一笑道:“這個你拿著,反正明天是周六,你也不上班,找機會請周律師吃個飯,拉拉關系。對你有好處。”
蘭姐將一個厚厚的紅包遞給了方軼,補充道:“今天出來的急,沒帶那么多,你別嫌少。”
“這怎么成,我請客怎么能用您的錢。”方軼一怔,隨即道。
“就憑劉總今天免了項目回扣這事,我也得給你好處費。這是你應得的,別磨磨唧唧的。”蘭姐把臉一板道。
“好,這錢我收著。謝謝蘭姐。”方軼將紅包收了起來。
蘭姐見方軼收下紅包,臉上又有了笑容,這個紅包原本是給劉總準備的,哪知道劉總心黑,又把好處費提了兩成。蘭姐心里有氣,這紅包就沒往出拿,正好便宜了方軼。
從茶館出來,蘭姐直接回縣里了,方軼沒有跟著回去,手里有錢了,他想去商場轉轉,買臺筆記本電腦送兒子。
方軼先去了趟輝煌,他不懂電腦,但是李書明早年做過電腦代理商,人脈廣,應該有低價拿行貨的渠道,能省一分是一分。
果不其然,李書明聽說方軼要買筆記本電腦后,打了兩個電話便帶他去了海龍電子城拿了兩臺thinkpad t430。
按照李書明的說法,這款電腦抗造,性能好,是當年的最新款,送給兒子方安志用絕對綽綽有余。
本來方軼只想要一臺,但李書明買單,一下拿了兩臺,另一臺送給他用。作為律師沒個趁手的家伙怎么成,方軼不好駁李書明的好意,便收下了電腦。
晚上兩人去了一家燒烤店,要了不少烤串和啤酒,喝了一頓大酒。
“你最近怎么樣?”李書明喝下一口扎啤后,問道。
“一個工薪律師,還能怎么樣,糊口而已。我算是看明白了,縣城里的案源有限,掙錢的機會也有限。早晚還得出來干。”
說完,方軼苦笑一下道:“不怕你笑話,兒子讓我送他一臺筆記本電腦,我愁了好幾天,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要不是今天跟著客戶出來談業務,機緣巧合之下幫了人家一把,人家拿了個紅包給我,恐怕我還得愁上一陣子,或許過完年才能湊出錢來給兒子買電腦。”
“沒錢買電腦你怎么不跟我說?缺錢你找我啊!你這是不拿我當兄弟!”李書明說完,端起扎啤一揚脖灌了下去,然后將扎啤杯重重的放在桌上,氣呼呼的盯著方軼。
“書明,你別急!你能幫我一次,你能幫我一輩子嗎?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我現在是真窮,我要找回曾經那個意氣風發的我,也想找回自己的家。不逼自己一把,我怕我堅持不住,又回到之前安逸享樂、不思進取的狀態。”方軼沉默片刻道,他的情緒有些消沉。
李書明抽出一根華子,點燃深吸一口,手指間夾著的煙卷劇烈的燃燒,隨后兩團煙霧從他鼻孔中躥了出來,隨后他的眼神一松。
“當年我剛出來創業的時候,也是憋著一口氣,不混出個人樣來絕不收兵。我賣過磁帶,賣過光盤,當然賣的都是水貨。
我每天推著自行車,在大馬路上被追的狂奔。
這種日子我過了一年多,一分一分的掙,一毛一毛的攢,可是我辛苦了一年多賺的錢也僅僅夠糊口。
但是我并不覺得那是在浪費時間,因為我相信腳下沒有白走的路。”
說完,李書明看了一眼方軼,繼續道:“其實生活就是這樣,它不會告訴我們那條路是正確的,但它會教會我們如何去適應。
人這一輩子,該走的彎路,該吃的虧,該撞的南墻,該掉的陷阱,一個都不會少。
但是你記住,只要生活在一點點變好,慢一點就慢一點,無妨,只要你足夠堅強,能堅持住,挺過去,下一秒也許你就是別人仰望的人,羨慕的人。”
方軼點了點頭,其實這段時間他真的有點動搖了,傳說中的律師生活是那么美好,而現實中卻是這么的悲催,拿著只夠買白菜的錢,卻操著賣白粉的心。一個月到手的工資,就那么一點,吊著一條命半死不拉活的,想送兒子個好點的筆記本電腦都犯愁。
李書明是過來人,他的一番話比什么狗屁心理專家講的要接地氣的多,也更能說服方軼。
不管過得好不好,日子仍舊一天天的過,不會因為你的悲慘而短一小時,也不會因為你的快樂而多一小時。
方軼相信李書明的話,也相信自己腳下沒有白走的路,凡是都要有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也許就是自己找回曾經的生活,曾經的家的過程。
兩人沉默不語,氣氛有些壓抑。
第64章 這都離婚了,還吃醋啊!
方軼抬起頭,微笑道:“李老板,我代表人民群眾采訪下您。”
李書明一聽,噗嗤笑出了聲:“我接受你的采訪。”
“你當初被大蓋帽追的滿街跑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你做的事是違法的,一旦被抓到,會留下污點。”方軼調侃道。
“一聽這話,就知道你比我幸福。如果你連飯都吃不上了,臉都不要了,還怕污點嗎?”李書明反問道。
“嗯,你說的對,人是沒被逼到那個份上,否則啥事都能做的出來,當然也要有膽量才行。”方軼點頭道。
“唉,這就是現實。那些能夠賺大錢的人,你問他有沒有至暗時刻,有沒有過不要臉的時候,他絕對會告訴你有,即便他嘴上不說,心里也會默認。
當然你要是問他有沒有良心,那就另當別論了,有的自然有,沒有的天生他就沒有。”說著李書明端起扎啤,碰了下方軼的杯子,灌了一大口下去。
見吃的差不多了,方軼借著去廁所的功夫去找老板娘買單,就在他等著找零時,忽然看到了一個熟人——李斌李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