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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是中國歷史的童年時期。《天下春秋》中所寫的事,發生在公元前481年至4
73年之間,這段時間是中國歷史的一個轉折點,一般被史家稱為是春秋戰國之交(際),即春
秋之末、戰國之始,本書只寫了八年間的事,但代表的是整個春秋戰國之交的時期,而這段時
期,一般被認為是中國由奴隸社會進入封建社會的時期。
《史記·六國年表》始于公元前476年,學術界多采用郭沫若的劃分,將公元前476年
為奴隸制的終年,之前(含當年)的二百九十五年是春秋時期,公元前475年為封建制的起
點,開始進入戰國時期。
當然,關于中國的封建制始于何時,說法很多,有西周說、春秋說、戰國說、秦統一時說、
東漢說和魏晉說等,前面所述的戰國說是比較流行的學術觀點。關于戰國從哪一年開始,學術
界又有不同的說法,除了以《史記·六國年表》始年劃分,也有從《春秋》所絕筆的公元前48
1年來劃分春秋和戰國時代的。
不過學術界不同的看法,并不影響本書的寫作,本書雖然用的是通俗文學筆法,但所寫的
史實大多是見諸于史書的,其社會*也是作者對當時社會的研究和理解,本文中所說的“此
時”,指的是春秋戰國之交,即本書故事所代表的時期。
本來是想寫一部嚴肅的歷史小說,鑒于史料太少,而且學術界對先秦的研究常有爭議,若
用正史寫法,不免拘謹而生硬,只好將《天下春秋》寫成一本歷史傳奇小說,企圖反映當時的
政治、經濟、軍事以及人們的生活和社會的發展。
雖然書中用了許多武俠小說的筆法,但它絕對不是武俠小說,因為小說中以國家大事的描
寫為主,雖然有各種大大小小的戰爭和格斗,卻沒有任何“俠”的意味在內。
為了便于讀者對書中的社會環境、民間風俗的人的生活習慣容易理解,下面對春秋戰國之
際的歷史環境略述一二。
一、春秋戰國之交的社會環境與風俗
1、社會人員結構
春秋時期的社會階層分為貴族和非貴族,貴族包括王侯、卿、大夫、士,常被稱為“君子”、
“勞心者”、“肉食者”,非貴族包括庶民和奴隸,被稱為“小人”、“勞力者”、“藿食者”。
《周禮·載師》鄭注引《司馬法》中說:“王國百里為郊,二百里為州,三百里為野”,都城
及城郊叫著“國”,因此又有“國人”和“野人”的說法。“國人”是低等貴族,住在城郊;“野人”是農
村中的農民,屬“庶民”,又稱為“庶人”;邊境叫作“鄙”,其居民常常被稱為“鄙人”,屬“庶人”;
“工商之戶”也屬“庶民”,住在城中;晉國“作州兵”,是承認國人和野人在“國”(城郊)、“野”之
間的“州”中所私墾的田地合法(“作爰田”)之后,讓“州”中的國人和野人負擔軍賦。
①奴隸
奴隸總稱“臣妾”,或說“隸臣隸妾”、“隸臣妾”,如皂、輿、隸、僚、仆、臺、圉、牧,還有
閽、司宮、寺人、豎、奴、婢、舂、酋、徒人、胥靡等等說法。不過這中間又的是指其身份,
也有的是從其職責上來區分,所以也不易詳細區分。
關于這些人的名稱與身份學術界有很多爭議。我以為這些“臣妾”并不全是真正意義上的奴
隸,他們的身份職責中有的是官府和貴族家中的服役之人,有的是差役,有的是罪人,有的是
俘虜,很難仔細區別。從其職責上來說,大抵是政事和生活兩方面,皂、隸、輿、閽、司宮、
寺人多是以政事服侍為主,在公開場合露面較多;圉、牧、豎、奴、婢、徒人等主要是以生活
服侍為主,一般在官府或貴族家中,私人性質較強;隸、僚、仆、臺、舂、酋、胥靡等是罪人、
囚途或俘虜,充作奴役。另外還有優、師等一類的人,是表演娛藝和音樂的人,身份與庶民不
同,又不同于上述奴隸,不過我以為他們也算得上奴隸。
由于這些“臣妾”與主人的關系有親疏之別,最得主人寵愛的常被稱為“嬖人”,因此其地位
作用不同,春秋時期有不少人對政事曾有過影響,或是參與過許多政事。根據史書記載這些人
的活動,可以猜出這些奴隸應該有其家族、朋友,立功可免其身份,犯過的還要降級,絕對不
同于古羅馬的奴隸那樣全無人身自由,因此師曠對晉侯說“皂隸牧圉,皆有親昵”。
小說主人公伍封的祖先伍參是楚莊王的“嬖人”,對公元前597年晉楚邲之戰有決定性的
影響,從此伍氏登入卿大夫之列,嬖人的身份地位是很低的,所以這一戰之后,楚國令尹孫叔
敖說:“勝晉大功,出自嬖人,吾當愧死矣!”
圉是養馬的奴隸,地位還在“臺”之下。魯國有個圉人犖曾調戲大夫梁氏之女,梁女是公子
般的情人,公子般因而責打圉人犖,公元前662年,圉人犖刺殺了新任國君公子般,釀成了
慶父之亂;小說中寫到的楚國白公勝叛亂,白公勝將楚惠王困在高府,有個叫圉公陽的人在墻
上掘洞,將楚惠王背負逃出,這是見諸史實的。
豎是守藏司職的奴隸,是童仆一類的人。魯國的豎牛是叔孫穆子的私生子,曾參與叔孫氏
家中的大事;晉文公身邊的豎頭須,曾在晉文公流亡時將所保管的東西偷走;小說中衛國的渾
良夫本來也是“豎”,卻成為迎立衛莊公的主要人物;小說中的伍傲本來也是“豎”,不過后來成
了伍封家中的重要家臣,能與孔子的弟子冉雍并列。
閽是司門的奴隸。吳人伐越,曾捉到一個叫焉的人,故稱俘焉,吳王余祭命他為“閽”,守
余皇大舟,公元前531年,俘焉趁余祭觀舟時殺了余祭。
寺人類似于后世的宦官,又叫“奄人”,是被閹割過的男性,他們多在國君身邊服侍國君及
其夫人媵妾的起居(也有少量的在卿大夫家中)。齊桓公身邊有個寵臣豎貂(豎刁),為了親近
內庭,自己閹割了入宮,因此更得齊桓公寵信,所以有的史書上又稱他為“寺人貂”、“寺貂”。
春秋時寺人常常在國事上有所表現,齊國的寺人貂與易牙在齊桓公死后攪亂政局;晉國的寺人
勃鞮曾受晉獻公之命追殺公子重耳(即后來的晉文公),后來又在晉文公為君后求見,在晉軍攻
曹時戰死;史籍中還有“寺人費”、“寺人披”和“寺人柳”等記載。小說中的渠公、圉公陽、庖丁刀
都是這樣的寺人。
本書故事所發生的年間,奴隸對政事的影響并不太大,只是身份地位隨政事的變化略有些
升遷,如鮑興漸漸由“圉”變成“豎”,后來又成了“士”,成為伍封身邊日漸重要的家臣;鮑寧由“圉”
一躍而升為家臣,主守一關。
②庶民
其中庶民可稱“民”和“黎民”,又分為兩類,一類是住在農村的務農平民,叫作“庶人”,另一
類是工商,與貴族一起住在城中。
春秋時期,庶民在政事上基本上無多大的作用。不過在本書故事發生的年間,庶民的身份
正在不斷上升,最主要的表現有兩點:
一是工商之中出現了大商人,開始對政事有所影響,譬如小說中慶夫人和孔子的弟子的端
木賜(子貢)。
二是庶民逐漸進入了戰爭,甚至可以因軍功而擔任官職。
春秋時期的戰爭一開始是貴族專有的特權,將領和士卒是由貴族擔任,庶民是無法參加的。
至于庶民何時開始有從軍的權力,無確切的史類記載。我想,公元前645年晉國“作州兵”時,
庶民既然承擔軍賦,便可能開始參于戰事。至少在公元前632年晉文公增置“三行”(步卒)
時,這些步卒應該已有庶民在內。公元前493年,趙鞅(趙簡子)攻范氏和齊鄭之兵時,誓“克
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可見庶民已經從
軍為卒了。“遂”即“仕進”,即是擔任官職的意思。從趙鞅之誓中,可見庶民可以因軍功而擔任
官職(公職)了。
到了本書故事的年間,庶民擔任公職、或者跟隨貴族任家臣已經并不罕見,這些人實則已
進入了“士”的行業。
③士
士階層是中國歷代社會中最有特色的一個階層,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個變數和動因,
整個戰國時期的主要政事變化,絕大多數是士造成的。
士應該是隨著鄉遂和國野的分化而產生的,早期的士大抵是有官職的人,且多是武職。戰
國時文人在政治上的作用漸著,所以到了后來,士成了文人的代稱。
春秋時期的士應該有三類,一是卿大夫家中非嫡系的庶孳子孫,二是卿大夫身邊的家臣和
武士,三是城郊的國人中的少部分。他們沒有采邑,沒有卿大夫那樣的“家”、“室”,屬于自由
人,因而對官職的依賴很大
從政事上論,春秋時代是“卿大夫社會”,“士”為低級貴族;戰國時代是“士的社會”,“士”
為四民之首,因此有了“布衣卿相”的說法。
在春秋戰國之交,即本書故事發生的年間,士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一部分依附貴族的家
臣和武士在政治舞臺上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另一部分士由“國人”變成了大大小小的地主或
庶人,成為小農經濟中的代表。另一個變化是,士由武職逐漸向文職轉變,孔子及其弟子是最
顯著的例子,而且從春秋后期開始,已經有了無職的游士。
士不僅可以擔任公職,也可擔任卿大夫家中的家臣和武士,庶民若無戰功則不能任職。春
秋后期容易上升是貴族家中的家臣和武士,在春秋戰國之交,文士的地位開始激劇上升。小說
中的趙悅、蒙獵是有職的士,平啟、招來是無職的士。
春秋時期的大多時候,士階層中間表現最合躍的是武士,譬如以魚腸劍刺殺吳王僚的專諸
一類,春秋后期時,家臣的作用便越來越突出,譬如魯國的南蒯、陽虎等人,而且士中間的文
士逐漸重要。
此時,士變成貴族還是很難的,各階層的等級之分仍然十分森嚴,真正由士能變成貴族(不
同于世襲的卿大夫),是魏文侯開創“布衣卿相”之后的事,那已是戰國時期了。
本書故事中對士的描寫,試圖體現出春秋戰國之交這種士的變化。雖然小說中以武事為主,
但在伍封家中擔任地位較高、作用較大的士都是文士,如冉雍、吳舟等人,公冶長、墨愛等人
雖然也習武,但在小說中還是文官的職事為主。
伍傲由武士變為文士,最能表現春秋戰國之交士由武職向文職的轉變。
平啟和招來都是無職的士,趙悅、蒙獵和招來棄公職而事伍封家中為家臣,是他們的聰明
之處,因為此時擔任公職的士是很難升遷的。吳舟只算是小吏,卻也因此能于冉雍、玄菟靈和
伍傲等列為重要家臣,由庶民而變成身份重要的士,這是很難得的。
小說中的伍封是一個非常成功的人,除了因為他本身的武勇、智慧和權變之外,他重用各
種各樣的人才也是十分重要的,譬如圉公陽、庖丁刀這樣的人,甚至被當時社會視為微不足道
的女人,伍封也能以各種方式重用其專長,這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④卿大夫
以卿大夫為主的貴族大多是世襲(士也有世襲的),是春秋時期政事的主要作用者,他們不
僅有采邑,還有家臣和家兵,與采邑內的人們有一種私人的統治關系。卿大夫的世家大族的歷
史與所在國的政治發展不僅聯系緊密,而且貫穿于首尾。
春秋時期卿大夫也有不少變化,影響政事的最早是王侯公室的子弟為主,后來漸漸以非公
室的世襲家族為主。春秋后期,各國的政權很多已經流入了卿大夫的手中,晉國的六卿、齊國
的田(陳)氏、魯國的三桓是其中突出的例子。到戰國時,趙、魏、韓三家分晉,田氏代齊,
便是卿大夫專權的結果。
一方面是卿大夫威逼公室,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卿大夫被消滅,子孫淪落為士甚至庶民,
這是列國中各家爭權奪利的結果。
伍氏從伍參開始,是在楚國傳了三世的貴族,但伍氏滅亡,伍子胥卻帶著公子勝逃到了吳
國,“耕于鄙”,后來當了相國,恢復了貴族身份,死前將兒子帶到了齊國,托附給鮑氏,才使
兒子不至如被殺害,也不必“耕為鄙”,仍能保留其貴族的身份,這個兒子便是小說的主人公伍
封;晉國的范氏、中行氏流亡齊國,子孫“耕于齊”,變成了庶人;晉國早先的許多貴族之中,
大多敗亡,欒氏、狐氏等等子孫變成庶民,甚至有的給人當“皂”(衛士)。
小說中的白公勝變成了“士”(據史載多說他兵敗自盡)、國氏、高氏敗亡滅族、晏氏無嗣、
鮑氏淪落、吳滅后吳國貴族全部失去了貴族身份、齊國田氏自割邑地使采邑超出齊平公自領之
地等等,都表現卿大夫的這種變化,伍封遠游海上,也象征著春秋時期的世族制度開始滅亡。
還有一點要說明的,由于春秋時期地廣人稀,所以卿大夫的采邑是很大的,否則以后就不
會有三家分晉、田氏代齊之類的事出現。春秋封邑習慣上以地為主,戰國封地習慣以城邑為主,
有時也以田地為主。前面提及的趙鞅之誓中,立了軍功,上大夫可得一縣之地,下大夫可得一
郡之地,士可得田十萬(千頃),可見如此。
戰國時因為士的突出作用,“布衣卿相”多了,而且官員增多,采邑常常以戶數封賜,所以
孟嘗君只有薛地萬家之邑,后來增加也只有千家,他養士數千,花費太大,被迫放高利貸。這
自然比不上春秋時期的采邑地方之大,但未必不如春秋時有著龐大邑地的貴族富裕,因為戰國
時期的經濟比春秋時要發展了許多。
不過春秋時期人少,伍封開始的萊夷五百多里采邑可能不會有小說中所說的十多萬戶,按
當時的生產水平,數百里地是很難養活數十萬左右人口的,雖然他有漁鹽之利,與其它地方不
同,不過這是小說描寫,不必深究。
還有一個數據是必須要注意的,便是那時候說的“百里”或“方百里”,絕不是現在的“一百平
方里”,姑且不論里制長短的出入,那時候的“百里”是指四邊百里,類似一萬平方里的算法,“十
里”類似一百平方里。因此,“千里”有一百個“百里”。小說中說齊國當時大約有一千二三十百里
地,是指一百二三十個“百里”,因此伍封的采邑在齊國疆域中只占了二十分之一多一點。現代
人若不明白這個數據,恐怕會誤以為伍封的采邑占了小半個齊國。
2、禮樂制度
春秋時人以周室為宗,尊禮重信,喪事赴告,宴會賦詩,在戰國時卻不講究了,就連孟子
也不說周室。
整個禮樂制度的變化當然不是一兩年間出現的,在本書故事發生的年間,便已見到了這種
變化。
雖然此時的社會階層變化很小,但周代的貴族禮制已逐漸淡化,這種變化在本書主人公伍
封身邊表現得十分明顯,雖然他大禮不毀,小禮卻不甚講究,我想,戰國時的周禮漸亡應該是
從春秋后期開始的。
3、農田制度
春秋時期的大半時間,各國的農田制度仍是“國”“野”對立制度和“井田制”,這是由原始社會
末期的村社制度而來。不論國人或野人,均是按一夫挾五口,百畝授一夫的授田方式。百畝指
的是私田,用來養活農戶,此外還有公田,又稱“籍田”,田中所產盡數交給貴族,因有良田和
惡田之分,要三年一換,這便是“井田制”。由于春秋后期列國的人口加起來僅一千多萬,地廣
人少,這種授田方式便造成了大量的荒地。
由于農戶對公田缺乏積極性,再加上他們在百畝私田之外自行墾田,以致井田之外的私田
不斷增多,這種私田與井田制所說的私田不同,因此,井田制便逐漸瓦解了。公元前645年,
晉國率先承認井田之外私墾田地的合法性,這就是田地私有化之始。其后井田制中私田也開始
私有化,先由“國人”開始,后又推廣到“野人”。
此時,各國的“國人”大都已成了擁有私有耕地的小農。不過這時候,廣大農村的“野人”大
部分還未變成小農。
公元前594年,魯國“初稅畝”,開始按田畝多少收租賦,有學者認為這是中國封建社會
的開始。
到本書故事的年間,按田地收取租賦已經很普遍了,所以伍封在萊夷之時,作了一些類似
的舉動。
這種農田制度的變化在中國社會的整個歷史進程中至關重要。
再說一說農耕,中國農耕技術的蓬勃發展主要在戰國時期,因為戰國時期的農耕工具一般
已是鐵制,牛耕也比較普遍,而且不少地方已經是一年兩熟制。
春秋時期已有少量鐵制農具,僅有少數地區的農作物一年兩熟。
4、戰爭
春秋時期列國爭戰,一般是爭霸主之位,不以兼并土地為主要目的,戰國時期是戰爭便純
粹是爭奪土地甚至兼并它國。
春秋時各國軍隊的人數較少,齊桓公時也僅有八百乘兵力,共三萬人。到春秋后期由于縣
制的推行,兵力突增,晉楚均用過四千乘以上的兵力。
本書故事的年間,戰爭所用的兵力比起后來要少很多,譬如越國滅吳,所用的兵力恐怕并
不超過十萬人,至于卿大夫的家兵,數千人算是用得較多的了,白公勝的叛亂其實只用了千余
人。正因為兵數較少,所以這時戰爭的成敗與將領的武勇大有關系,從中才可看到真正的個人
英雄主義。
這時戰爭的變化有一個突出特點,便是兵法的日趨重要。春秋時的車戰,常常是在曠野之
上,以車陣對車陣,互相沖殺,一兩日便定出勝負。后來的戰爭動則數月數年,與雙方投入的
兵員、騎兵的使用和兵法的運用大有關系。曹劌論戰時的兵車沖殺靠的是士氣,后來從孫武開
始,詭計便常常成了勝負的關鍵。本書中伍封之所以能每戰必勝,不僅因為其將領武勇絕倫、
士卒斗志旺盛,更重要的是善用兵法詭計,如他所說的用兵二字要訣:“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