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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最讓人惋惜的人?林家林迷醉。/www.qВ5.c0M\\
雖然長的沒有常和他在一起的莫家大哥俊朗,也沒有那莫家小弟漂亮,武功連他九歲的小弟林迷翔都不如,更不要說他那病殃殃的身體,天生不能習武,手不能提肩不能擔的,身邊還經常帶著一只豬。即使林迷醉這一堆的毛病,這城里面的少女還是把他定為第一仰慕對象。
莫憂眼紅的直咬牙,明明只是13歲的黃毛小子,雖然看上去像16,可怎么有可能比他還要受歡迎?要知道他才是正宗的16歲俊美少年啊。他不甘心啊不甘心。
林迷醉坐在白家酒樓里,幽閑的灌著蜂蜜水,連個白眼也不屑分給那個一直抓著頭的笨蛋。“你再抓頭上的虱子,那今天誰也別想吃飯了。”
不說還好,一說莫憂抓起頭發抓的更狠了,“我就抓,我就抓!我惡心死你們!”吃飯?虧他林迷醉有臉說這話,有誰吃飯把自家仆人保鏢丫鬟連帶寵物一起也叫上桌子的?一起吃也就算了,偏偏一個個看上去和自己主人一樣冷心冷肺擺著死人臉,一到開飯時間就變的如狼似虎。你是他們的主子,他們自然會讓你吃飽,連那豬都特別照顧你,可我呢?可我和我可憐的哥呢?只要靠掌柜的在白飯里放點肉放點菜照顧一下。雖然現在這飯是白家酒樓當家菜之一的飯藏肉。
“我們都吃過了,你惡心只能惡心你自己。別忘記你今天穿的是黑色的棉布衣服。”迷醉撐著額頭研究著莫憂手上帶的一串珍珠鏈子。
“你!”莫憂氣急。這人真是讓人想抽他,可偏偏又下不了手。林迷醉的魅力不容置疑,可那魅力究竟在哪,他卻說不清。原本棉布衣服只是下等人穿的,只是自從林迷醉穿著又在人前滿大街晃了多次以后,穿棉布衣服居然成了一種潮流。你別說這上等的棉布衣服穿起來的確舒服。
“還抓不?”林迷醉的眼睛還是直直的看著那串珠子,好大好圓啊。
“不抓了。”莫憂解下身上的玉佩甩在里林迷醉懷里,“去去去,拿去拿去,你這么直勾勾的看著我惡心不惡心啊。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好龍陽呢。”
林迷醉摸了摸手上的珠子,眼睛瞇了起來,好貨色啊。“無影。”
無影接過那滾圓的珍珠鏈子,在手上墊了一方干凈的絲綢帕子,手一拍,滿手的白色粉末還有粉末中間那條白線。
雖然知道迷醉是個敗家子,可莫憂還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少爺是要喝嗎?”小五看著那珍珠粉搖了搖頭,這無影的功力有上了一層樓啊。
取了點粉末在手上揉搓了幾下,林迷醉抓了點放進蜂蜜水里,攪均了灌進豬兒的嘴里。這死豬想了好久的珍珠粉終于可以滿足它了,也不用聽他嚷嚷,什么不給珍珠就不讓他睡的鬼話。
豬兒被灌了一大杯子珍珠蜂蜜水,開心的瞇起了眼睛。想它當年做大明星的時候也沒這么奢侈過呢。滾圓的至少15MM的大珍珠拍碎了做保養。
只是還沒笑上一會,迷醉就在它耳邊小聲的嘀咕,“聽說美容用的珍珠粉顆粒在60目以上就算合格,內服的至少要5000目。就不知道無影這么一巴掌下去,這珍珠粉的顆粒是幾百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