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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風中飄雪依舊,人間似水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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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哎呀!你怎么來了,這么大的雪,快、快趕緊進來。”到大隊長家,開門的是仉曉紅,依然笑容燦爛,熱情如火。拉著陳思就往屋里走。
陳思挺喜歡仉曉紅的性子,笑著道:“我來跟你借幾本書,打發時間,這雪一直到開春前都不會化,我想著趁現在路上還好走,就來找你了。”
“就這事兒啊?行!等會兒你自己挑,上次送你的謝禮你都不肯要,你可是我的救命恩、恩人……”仉曉紅風風火火的把人往屋里帶,邊回頭跟陳思說話,才發現陳思邊上還跟著一個男人,一個器宇軒昂,好看到極致的男人。瞬間磕巴了下,像似想起了什么,一臉壞笑的看著兩個人。
陳思被她的眼神看的有些難為情,抬頭看了看身側的男人,不想正對上男人看過來的
視線,男人的黑眸盛滿醉人的星光,陳思被看的小臉爬上粉色,卻也沒有隱瞞,紅著一張粉臉道:“他是我對象,叫韓驍。”
仉曉紅一臉果然如此的促狹笑容。不過也沒有追問別的。這點眼力見兒她還是有的。看出陳思的羞窘,她體貼的轉移了話題:
“你今天來的可不巧,我爸媽他們不在家,我老舅家的小子今天結婚,都去喝喜酒了,就我跟幾個侄子在家。我媽要是知道你來了,一準開心。”
“嬸兒不在家沒事兒,你們也可以去找我玩兒啊!”陳思看出仉曉紅有意岔開話題,心里更覺得原女主是個可愛的女孩,趕緊邀請道。
“嗨.....那肯定的,到時候你可別嫌我煩就好?你跟我進房間來,你看中什么書,隨便挑......”說完就拉著陳思風風火火的往自己房間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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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仉曉紅家沒有待很久,借到想要的書,就告辭離開了。
韓驍一手拎著書本,一手依然牽著小姑娘:“我看你借了很多高中課本,怎么想起來看這些了?”
陳思聞言抿了抿紅唇,到底還是順著自己的心:“我看這幾年情況越來越放松了,我們知青點也回城了好多人,總覺得說不定高考會恢復,在這之前,多看些知識總是好的。”
韓驍聽了這話挑了挑好看的劍眉,有些訝異于小姑娘的政治敏銳度,不過還是認可的點點頭:“我這邊也隱約聽到些消息,上頭的確在商討恢復高考的事情,你的想法的明智的。”
這話陳思聽了倒是有些羞赧,這可不是她政治敏銳度什么的,而是她從幾十年后穿越而來,提前知道罷了,可這種事情又不能說,只能厚著臉皮默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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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的,眨眼就到了韓驍要離開的日子。
這天陳思一大早就起床,煮了10個茶葉蛋,烙了10張蔥油餅,又準備了二三十個菜包子,兩天的飯量足夠了。
不是陳思不想給男朋友做肉食,主要路上不方便加熱,肉食凍起來后不方便加熱。
不過倒是給韓驍裝了四五只鹵了的兔子,讓他帶回部隊的的時候偶爾解解饞。里面還偷放了一根幾百年年份的人參。畢竟自家男朋友工作特殊,萬一遇到什么特殊情況,也是個救命良藥,她的人參都是用靈液灌溉以后采回來的。跟市面上的藥用價值完全不一樣。
其實她更想給男人帶上靈液,可是她發現靈液取出來后,一般只能存放十天半個月的,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放了一根人參在包裹里面。
全部收拾好后也不過才早上六點多,外面天色才蒙蒙亮。依舊下著小雪,陳思帶上奶奶的手電筒,在男人過找她之前,背上滿滿一背簍的食物,像牛棚出發。
再一次離茅草屋還有幾十米的時候,男人果然又迎了過來,對上男人略顯不贊同的責備的眼神,陳思彎起了水汪汪的烏眸,笑的一臉討好。
“你啊!”男人果然敗退在陳思的撒嬌中,只伸出修長有力的手指,點了點陳思的小腦袋。
接過背簍背在自己的背上,才牽著人往茅草屋走去。
“呵呵......老頭子就知道是思思丫頭來了。”韓衛國看到陳思很開心,他已經從孫子得到確定的答復,這孫媳婦跑不了了。如今看到孫媳婦為了孫子一大早的,天還沒亮就背了一大包的東西過來,很是欣慰。
不過該說的還是要說:“你這丫頭,下次可不能這么胡鬧了。等著驍小子過去接你就好,他是男娃子,這些都是應該的,就算他回部隊了,你也要等天亮了,才能過來,可不能冒險。”
陳思如今看著老爺子多少有些難為情,畢竟她也沒有想到他們之前能有這樣的緣分,不過她向來脾氣軟和,老爺子的關心只會讓她更加開心:“我知道呢,以后不會啦,老爺子!”
“還叫什么老爺子,叫爺爺!”韓衛國皺眉板著臉道。
陳思小臉刷的一下紅透了,扭頭看了眼站在身旁眉眼帶笑的男人,吶吶半天才哼唧道:“知道了,爺、爺爺!”
“哎!這就對啦!”老爺子上演川劇換臉一樣的速度,一張皺褶的老臉上,盛開出了一朵老菊花。 . :,.,,
132、番外 杜月梅的兩世
杜月梅出生在一個極度重男輕女的家庭里, 父母在生了七八個女孩后,終于得了一個男丁。
可想而知,在想男孩子想瘋了的父母眼中,這個弟弟是怎樣的金貴。
她是家中老四, 不上不下的排序, 即不得父母討厭, 也不得父母歡喜, 基本是隱形人一樣的存在。
或許是在這樣一個畸形的環境里長大,她從小就知道, 女人,只有嫁一個好男人,一個有錢的好男人, 自己才能過的好。
她沒有辦法選擇自己的出生, 從小就在父母的偏心謾罵下長大,所以, 她努力揣摩男人喜歡的女人類型,然后逼著自己慢慢的變成那個樣子。
事實證明,她的方法是有用的,從她十五六歲開始,漸漸的就會用男生將眼神停留在她的身上,有露骨的,有羞澀的, 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她表面上一副清純懵懂的樣子,其實內心會控制不住的沾沾自喜,甚至引以為豪。
慢慢的,越來越多的小年輕喜歡她, 她也游刃有余的周旋在這些男人的身邊,從未失手。
就在她決定從中間選一個最出息的攀附上去時,一封下鄉的通知書,將她所以的心思打回原形。
她不得不背上干癟的行囊遠離家鄉,來到一個鳥不拉屎的窮鄉僻壤勞作。
下鄉后,全國各地的知青擠在一起,其實這樣沒什么,她以前的家里面積更小,這邊至少每人都有自己的床位。
但是,除了這一點,其余的沒有一樣不讓她覺得煎熬。
地里的活計、鄉下骯臟的泥土、口音濃重的鄉巴佬農民等等都讓她頻臨崩潰。
終于,在忍受了二十幾天后,她搭上了隔壁大隊的一個男知青,叫王林華,據說家里是京市的,來下鄉不過就是鍍層金罷了。
她想離開這個鬼地方,更想嫁一個有錢有本事的男人,這個王林華簡直就是為她量身定做的般。
很快,她就憑著自己的手段將男人勾到了手心里,她也的確過了一兩年舒心的日子,畢竟王林華家里條件確實不錯,每個月都能收到家里寄來的物資,那男人對她很是也不錯,她著實撈了不少好吃好喝的。
可是再多的好吃的,也抵不上能回城的誘惑,王林華家里條件是不錯,但是也僅僅是不錯罷了,根本沒有能力將他們都弄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