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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萱那執著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頭問道:“什么?你想做弘時的伴讀?”
星徽點頭,面色依舊是那如三春暖陽一般溫潤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頭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穩靈敏,若有他在弘時身邊,時時提醒勸導,的確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弘歷留在宮里讀書的事兒,宜萱雖然嘴上對弘時說無妨,可她心里明白,弘歷留在宮中,無疑會在皇上面前,給阿瑪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宮里一旦有了變動,弘歷也能及時向雍王府傳遞消息。
這樣一個有用的兒子,阿瑪又如何會不喜歡呢?
而弘時,雖然讀書不錯,但性子終究太不穩重,也太毛躁,像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長此以往下去,他現有的優勢,早晚會被弘歷超越。
阿瑪如今最喜歡的兒子雖然是弘時,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這個四爺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兒永遠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將來他登極九五,在選擇繼承大統的人選上,必然選擇的是最成熟穩重的兒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歡的兒子。
所以,弘時現在太需要一個像星徽這樣的人來幫助他了!!
宜萱將剛剛蘸飽了徽墨的狼毫擱在青玉筆山上,緩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朝著星徽蹲身做了一個萬福,道:“如此,多謝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舉動驚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攙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動聲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雙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書寫家信。
“父王臺鑒:
見字如見吾。旬月未見,拳念殷殊。謹以尺素,略吐愚思。”——口頭上,宜萱自然是要稱呼四爺為“阿瑪”,可在書信中叫“阿瑪”,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夠尊敬,便漢化地尊稱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細斟酌著話語,按照古人的習慣,徐徐寫著,將所發生之時,也細細娓娓道來,又言本不愿驚動阿瑪,私告之弘時,故而弘時馬不停蹄親至,又勸自己不該隱瞞,故而特在書信中贅述。
“星徽此子,請父甄鑒。”落下這么最后一句,再寫上“敬請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擱筆。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跡,問星徽道:“你看這么寫……可有問題?”
星徽笑了笑,“很合適。”
還好以前懷恪經常寫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著從前的習慣來,沒有做太大變化。既然星徽也覺得沒問題,宜萱便將信箋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寫上“父王親啟”字樣,再以蠟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當真不好寫……宜萱暗自咕噥了一句。
弘時在昌平皇莊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辭別的姐姐,與星徽一同結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見到了阿瑪的回信。
信的內容相當簡潔:“勿為汝弟開脫!伴讀之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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