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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候,酒吧里的其他人也已經在這首音樂的帶動下離開了座位。整個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場跳動的狂歡。那么多人,大家隨著音樂歡快的舞動,在這么多人當中,林素像是林叢間的精靈,明媚歡快地跳動著。
其實她并不會跳舞,只是隨著音樂在胡亂舞動而已。可是就是這樣的亂跳的動作,卻像是原本就屬于這首歌。
她的長發蓬松舒展,纖細的胳膊扭動,條紋短裙伴隨著她腰肢的動作一下一下輕掃過她筆直細膩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個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著那束光。
林素是個美人,在以往的接觸中,她偏執,病嬌,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蓋她的美。而現在,她拋去了那一些,她伴隨著這首八十年代的粵語《初戀》,在那兒跳動舞動,明媚浪漫,活潑風情。
沒有人可以忽視這個時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樣。
她說他沒有在蹦迪和泡吧中獲得快樂,并不是它們不快樂,而是他沒有體驗過。
現在他體驗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抬,眼神落于那束纖細的身影之上,他安靜地坐在這歡快的音樂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飲料。
“先生,自己么?”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邊來了一個女人。女人穿著亮色的吊帶短裙,眼中帶著打量地看著他,興趣濃厚。
她問了一句后,陶牧之回過了頭來,女人的眼睫輕輕抬起,眼中多了絲驚艷。剛才只遠遠看著他的側臉,就能料到他是個帥哥,可是卻沒想到他的正臉竟然這么帥。
除了帥,他雙眸間的清冷和疏離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過頭來時,心跳已經不受控的快速跳動了起來。
這樣的絕色在酒吧實在少見。
“我請你喝一杯吧。”女人發動了攻擊。
在她說完這句話時,陶牧之的目光已經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著,她沉入了這首歌的快樂里,無法自拔,也無暇顧及其他。
“看到她了沒?”陶牧之問。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著他手指的方向看了過去,她看到了那個漂亮到讓周圍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別人遞的一瓶水,她生氣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別人請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
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話我就不會...)
林素跳舞時,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然沒有發現這邊的情況。而女人在陶牧之說完這句話后,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或許是被林素的長相驚艷,或許是覺得無趣,她挑眉離開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渾身火熱地回來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飲料,拍了拍響鈴,坐在了陶牧之身邊的高腳凳上。她身上還有跳舞時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邊,甚至頭發絲上閃耀。
這時候,音樂臺上的樂隊已經換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粵語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這個樂隊是個女主唱,聲音很甜,音色挺適合這樣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問。
飲料上來,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熱氣還未三干凈,她把雙肩旁邊的長發撩到了肩膀后面。發絲撩動,散發出一陣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歡剛才那首。”林素笑著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戀》,歌詞里滿是第一次萌動的懵懂。林素這樣張揚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轅北轍。
“你喜歡什么歌?”林素說完后,靠在吧臺上和陶牧之閑聊。
“沒什么喜歡的。”陶牧之道。
他說完,林素眼睛里驚奇了一下,后道:“我還以為你喜歡肖邦巴赫。”高質量的男性會喜歡高質量的音樂,不像她喜歡這些流行樂。
“現在這首風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歡快的女聲粵語老歌,也很適合跳舞。
“對呀。”林素滿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歡上一首?”陶牧之問。
陶牧之問完,端著飲料看向音樂臺的林素,在繚繞朦朧的燈光中,她眼神驀的暗了一下。
這種表現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閃爍一下,就滅了。林素回頭,看向陶牧之道,聳了聳肩。
“沒什么,好聽,就是喜歡啊。”
喜歡一首歌是沒什么理由的,跟喜歡一個人一樣。
林素說完這些,把杯子里的飲料喝完了。飲料冰冰涼涼,沒加酒精,放了不少檸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錢拍在吧臺上結了賬,對陶牧之道:“我們走吧。”
說完,她跳下了高腳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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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她想來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時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時說下的豪言壯志,要讓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樂。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兒有沒有找到快樂,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個都是興奮開心的。
兩人離開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來x大打球,車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車場。到了停車場,他按了車鎖開鎖。車燈閃爍,陶牧之回頭和林素告別,才發現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動未動。
她沒有去找自己的車。
林素站在了陶牧之的車旁,等陶牧之回過頭來看向她時,她意會過來他的意思,笑著沖他道:“我沒開車。我不知道學校里好不好停車,就打車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