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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奈地從明皙懷里接過明寐,腦子里已經沒辦法繼續思考怎么拒絕明皙
因為明寐剛才當著兩人的面一直掛在嘴邊的稱呼讓他太尷尬了。
外賣小哥都沒來過,你吃的什么啊?一旁的明皙為了忍笑幾乎憋得滿臉通紅,他空出來的手隨意的搭在門框上,學會自己煮飯了?
丁瑾瑜尷尬地回頭看了眼廚房的方向。
燒開水都得用的是電熱水壺明皙毫不留情地揭穿道:你的廚房只怕是沒開過火吧?
當著小孩子的面撒謊可不好,你不要把我妹教壞了。
丁瑾瑜狠狠瞪了明皙一眼,我不餓。
那行吧,等著我爸燒好菜親自來請你。明皙伸手去抱丁瑾瑜懷里的明寐,妹妹!走了
明寐勾著丁瑾瑜的脖子不肯撒手。
丁瑾瑜這才有點反應過來,這兄妹倆一唱一和,好像是商量好的。
他有些僵硬地站在門口,任明寐勾著自己的脖子在懷里掙扎著不肯放手。
明皙和他的相處在一點點地靠近,但無論如何對之前一直都算有分寸,每一步的靠近至少都得到了自己的默許。
現在這樣的明皙,膽子大得幾乎有點欠揍;可對著懷里的明寐,他就真的一點火也發不出來了。
他現在幾乎可以肯定,這兄妹倆一定是商量好的。
丁瑾瑜回身去拿房門鑰匙時,明皙隨意地向他屋里掃了一眼,看見桌上的裝糖果的小盤子里盛著的,已經全部都是昨晚明寐塞給自己的芒果味硬糖了。
這讓他不禁心里一暖。
作者有話要說:
他去了他去了!哈哈哈哈~~~
明寐(倉鼠狀):我說過我助攻很厲害的!
第17章 闔家
明皙家里的地方也并不算寬裕,客廳四周堆滿了雜物,中間撐著一張可折疊的方桌,桌上已經放著幾道家常的小菜。
明皙去了廚房幫忙,明寐這會已經坐在奶奶腿上,老人家有一句沒一句的逗著懷里的孩子,明寐時不時發出幾聲咯咯的笑聲,聽著好像特別開心。
丁瑾瑜略顯局促地坐在一邊,動作輕微地拽了拽領口,覺得好像有點熱。
上一次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還是他六歲生日那年,那時候爺爺奶奶的身體已經不太好了,但為了慶祝他生日和馬上就能上小學,老人家還是強撐著給他弄了一桌子好吃的。
丁一楠完全不同于明皙這樣溫柔的哥哥,她提了一個很小的生日蛋糕過來,兩個人在飯桌上搶得不可開交;爺爺奶奶就笑著在一旁給兩人夾菜。
那時,整個老房子都滿溢著歡快的人聲和生動的煙火氣,完全不是現在的樣子。
等我爸把魚湯盛出來就能吃啦
丁瑾瑜聽見聲音抬頭,看見明皙端著兩盤菜從廚房走出來,放在桌上后燙得兩只手趕緊捏了捏耳垂。
餓了吧?明皙又抬手勾了勾明寐的下巴。
明寐坐在奶奶懷里不住地點頭。
張嘴明皙用手指捻起盤子里一塊雞肉往明寐嘴里送。
一旁的奶奶拿起筷子作勢要敲明皙的手,含著笑意說:洗手!
筷子高高舉起,又輕輕落下,明皙收回手搓了搓被筷子敲打的地方,傻呵呵地樂著。
在菜上齊之前偷吃幾乎是每家小孩子的必修課。
丁瑾瑜想起以前爺爺奶奶手里也總有一雙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筷子,敲在自己或者丁一楠偷吃的手背上。
這樣的畫面,曾今他還以為再也不會看見了。
明皙家的地方本就不大,再撐開一張折疊的小方桌,本來一家四口各坐一邊正好,現在加上個身高腿長的丁瑾瑜,一時難免局促。
丁瑾瑜的長腿塞不進桌子底下,別扭地蜷在一邊,他看見明皙偷偷瞄他,勾著腦袋傻笑。
他本以為這一頓飯會吃得跟他那雙無處安放的長腿一樣尷尬,不想席間一切其樂融融。
明父和奶奶忙著往幾個孩子碗里夾菜,明寐撒起嬌來那么嗲的小女孩,每個周末在丁瑾瑜屋里聽琴乖巧又安靜,現在吃起飯來倒是真像明皙之前說的皮孩子,狼吞虎咽地扒著飯,碗邊掉得都是飯粒。
明皙戳著明寐的小臉逗她,說她下巴是漏的,她就齜牙咧嘴地要去咬明皙的手指頭。
丁瑾瑜看著這兄妹倆打打鬧鬧,像極了當年的他和丁一楠。
那時他的爺爺奶奶也會跟現在明父和明奶奶一樣,在孩子鬧得太兇時假裝舉起筷子制止,但更多時候只是在一旁看著,眼角笑出的皺紋里都滿是寵溺。
爺爺奶奶離開十年了,這不算是他這十年間唯一一次跟一家人圍在桌邊吃飯,卻是第一次讓他真的體會到家的感覺。
宋老師跟明皙說過,丁瑾瑜是從國外回來的,其實這話并不全對。
爺爺奶奶去世時他七歲,被丁一楠接走,一起生活在姑媽丁艷家;那時丁艷已經跟家暴的丈夫離婚,丁一楠才會改了跟媽姓,而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火爆性格,多少也與此有關。
可丁艷并不是一個太合格的母親,她大部分時候都不在家,兩個孩子飽一頓餓一頓。
那時的丁瑾瑜剛上小學一年級,經常被人嘲笑是沒有爸媽的野孩子,丁一楠雖然變不出一桌子熱菜熱飯,但總能在這時候提著棒球棍沖出去,讓欺負了弟弟的人哭著說再也不敢了。
可兩年后丁艷再婚,丁一楠已經是個拖油瓶,不可能再帶著丁瑾瑜了。
從那以后,他被送回爺爺奶奶的老家,輾轉在已經不記得多少個根本素昧平生的所謂親戚家。
他在那時候才慢慢知道自己也是有爸爸的,他爸叫丁城,在國外,很有錢;那些八百年不聯系一回的親戚幾乎都是為了丁城不菲的生活費才愿意接納他,所以也會在不方便的時候一腳把他踢去下一個親戚家。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十六歲那年,他跨進高中,丁城也入了美籍,終于辦手續把他接到了國外。
除了那個素未謀面的爸爸,他在那邊還有一個美國白人后媽和一個同父異母的混血妹妹;他們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可丁瑾瑜卻沒有過哪怕一秒鐘覺得自己回家了。
那里的一家三口說著流利地道的英文,丁瑾瑜英語也不差,他基本上都能聽懂,卻完全沒辦法插話。
看得出丁城事業有成,一家人住著一棟不小的美式別墅,吃飯時的客廳那么寬敞明亮,餐桌那么大,跟現在明皙家里的環境比簡直天上地下。
可刀叉敲擊碗碟的聲音,足以殺死席間所有的溫情。
在一次周末全家的野營里,丁瑾瑜看著丁城抱著他的混血妹妹騎在肩頭上,而一旁的后媽在邊上緊張地護著。
他小時候曾無數次在街上看到過這樣的畫面,羨慕得都快要面目全非了,可爺爺奶奶年紀大了,抱他都已經很吃力;小小的孩子那時連眼淚都不敢掉,只能偶爾跟丁一楠哭兩聲。
現在看著童年最憧憬的畫面,他卻無比釋然。
他平靜地看著面前的一家三口,終于明白,不是這個家不像家,只是他們面前的才是一家三口,這個家從來沒有他丁瑾瑜的位置。
丁城和他或許血脈相連,但最終并非血濃于水,又或者十六年不見,足以把一切都沖淡了
有些事情,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再多的錢也不能彌補逝去的時間。
那之后,在丁瑾瑜的再三堅持下,丁城答應送他回國;或許他也終于明白,自己和丁瑾瑜這個兒子之間除了血緣不能割斷,其他的,什么都沒存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