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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臉色已經變的青紫,掙扎的動作也越來越弱,陸夜唇角仍帶著笑意,眼底卻盡是陰鷙。
直到男人雙手無力的垂下。陸夜松手,尸體無力的倒在地上。
眼睛瞪著,眼球泛血絲,帶著驚懼,面色是駭人的青紫。
第4章 “喜歡兇點的”
翌日清晨,沾染著細霧的陽光細細碎碎的灑街道上,一頂輕巧低調的軟轎停在了安平侯府的門前。
楚夏走進沈至歡的應月閣時,沈至歡罕見的正在繡花。
她的手法很嫻熟,嫩白修長的五指捏著細針,走近了方才能看見布面上繡的是一朵艷紅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塊錦緞是嫩粉色,扶桑花顏色艷紅,已經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歡抬眼看見楚夏進來,手里動作沒停,快速將那一針勾完,然后放下的手里的東西道:你怎么親自過來了,我不是讓人去接了嗎?
楚夏帶著懷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歡旁邊,溫聲道:我在家里待的實在膩煩,就趁這個機會來找你啦。
楚夏是御史臺楚逢易的小女兒,兩人從兩三歲就開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懷里的小家伙睜著一雙黑漆漆圓溜溜的大眼睛,看著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搖著,腿很短,軟乎乎的,任誰見了都喜歡。
沈至歡卻毫無想要碰它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問:“給它沐浴了嗎?”
楚夏道:它還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凈著呢。抱抱看唄至歡。”
沈至歡面露嫌棄,楚夏早就習慣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道:“壞姐姐,不可以嫌棄人家!”
沈至歡道:“它怎么這么胖?”
“因為它是哥哥,性子最兇,別的小狗吃奶都搶不過它呢。
沈至歡似乎這才看它滿意了些,開口道:我喜歡兇一點的。
“對呀,待它長大了可以保護你!”
楚夏說完彎腰將小狗放在地上,想讓它熟悉一下這的環境,見門窗都在關著才湊近了沈至歡,壓低著聲音問:至歡,你真的要那樣啊,你繼母她該不會……
沈至歡看著趴在自己腳邊的小狗似乎對她的裙子很感興趣,奶奶的叫喚著,她有意逗它,繡鞋有一下沒一下碰一下它的小肉爪,心不在焉道:不會,她倒是還沒膽大到能做出傷害我的什么事。
楚夏臉色有些發紅,不好意思道:至歡,我…我的意思是說你繼母她該不會……做出傷害小狗的事吧。
沈至歡:……
二人簡單說了幾句之后,沈至歡便站起身來:走吧,帶它看看它的新家。
她起身時,繡了一半絹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撿起,問道:至歡,怎么突然想起刺繡啦?
她頓了頓,又補了一句:“顏色還這么嫩。”
沈至歡的繡工在上京城閨中女子也算數一數二,但她并不是安靜溫和的性格,繡東西倒并不頻繁。
沈至歡側眸看了一眼,不以為意道:是給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黃黑黃黑的小狗娃子:“……配嗎?”
*
李書錦初來府里時,李艷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讓李書錦跟著沈至歡,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著她,就連住處都選了一個和沈至歡最近的軒月閣。
沈至歡帶著楚夏走進軒月閣,這里已經被喜春帶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為了方便小狗活動,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鋪了一層地毯,故而這會甫一進來,就顯得空蕩蕩的。
屋里打掃的丫鬟還是三年前照顧李書錦的那一批,但喜春帶人來收拾的時候,卻愣是沒人敢說一句不好,只因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寵李書錦,這府里現在真正名正言順的主子,只有沈至歡。
楚夏站在沈至歡旁邊,看了看四周,小聲道:“這兒其實還挺大的。”
沈至歡輕哼了一聲,精致的面容透出幾分嘲諷來:“能不大嗎?”
畢竟軒月閣原本就不是為了李書錦建的,而是為她建的。
沈至歡如今住的應月閣原本是沈長寧住的地方。她幼時一直同沈長寧住在一起,沈長寧比她大了七歲,又尤其疼愛這個妹妹。李書錦被送來的時候,軒月閣才剛剛完工,沈至歡年紀還小,不想同沈長寧分開,就沒有搬出去。
誰知反倒在李氏的要求下便宜了李書錦。
這段過往楚夏也知曉,她嘆了口氣,低下頭嘟囔道:“也不知道沈伯伯怎么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
話才說一半,外頭一陣匆忙的腳步聲由遠及近,沁蘭快步從外院走進來,弓著身子同沈至歡和楚夏請了個安。
沈至歡問:“何事如此匆忙?”
沁蘭臉色有些難看,道:“小姐,是夫人,他聽說您將軒月閣給…住以后大發雷霆,一定讓您去見她。”
沈至歡面上沒什么表情,哦了一聲,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沁蘭深知沈至歡的性子,未曾多說什么,福了福身子退下了。
沁蘭退下以后,楚夏許是見沈至歡神色不虞,便有意調解氣氛道:“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么樣,且就當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說對不對?”
沈至歡沒回答,她知道楚夏剛剛想說什么。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對李艷芬做到這種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