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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嫌她是女的,還嫌她年輕,話里話外想要換人,被拒絕后就想要換個律所——直到殷閻禮貌而克制地提醒了合同中的違約條款后,才不情不愿地接受了“這個看起來很不靠譜的女人是自己代理人”的事實。
其后也是諸多不配合,證據藏著掖著,擠牙膏似的不愿意提供,好像在心里已經認準了這場官司輸定了,無所謂前期怎么準備。
殷閻這邊一邊要準備訴訟,一邊還要不住應付來自客戶的猜疑和為難;法院那邊的電話怎么也打不通,快開庭了殷閻還沒有收到原告方的證據——說是寄丟了,已經補寄卻沒了下落。
殷閻忙得焦頭爛額,看到池恩發來的大段文字,下意識選擇了無視,只看到了最后幾行——
“理性告訴我,我不應該這樣。我努力克制、努力克制,內心的悸動卻依舊澎湃洶涌無法抑制。”
“所以,或許可以給我個機會嗎?”
“……求你了。”
殷閻心動了一瞬,也只是一瞬。
聽筒里倏然傳來好不容易才打通的法院書記員的聲音——
“您好——”
殷閻的全部注意力立刻回到工作——
“您好,我是DH律所的殷律師,是……公司的代理人…對我們這邊是被告,案號是……下周三上午九點半開庭,想跟您確認一下——”
所以等殷閻想起來池恩的告白,已經是好幾天以后的事情了。
池恩只把殷閻的“不回復”當成了默示的拒絕,整個人低落了很久,處處躲著她。
殷閻有意識到很久沒看見池恩,卻只以為是他學校有事,完全沒放在心上。
對那時候的殷閻而言,池恩只是一個賞心悅目的實習生——或者說是個后輩,僅此而已,她無論如何也不會對一個小自己六七歲的小朋友下手——
意外卻來得很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