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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初的新電影在寒冬開拍,偏偏一開始拍的是夏天的戲,很是折磨人。
lily一邊給她打底妝,一邊抱怨:“你跟你男朋友能不能注意點?脖子上弄成這樣讓我怎么遮?!等會兒出去要穿露鎖骨的短袖,你打算告訴大家這是被蚊子咬的么?”
初初想要解釋,但嘴角剛動,lily又立刻吼道:“憋著!別讓我把修容打錯地方。”
初初:“……”
john靠在化妝臺邊翻劇本,時不時感嘆:“百合妹妹你真是為民除害的好姑娘,像他們這種天天虐待小動物的就該被好好教育一下。”
初初伸出手把劇本從他手里抽出來,輕飄飄地看了他一眼。
john直起身子,狗腿地笑起來:“哎呀初初你手上這個鐲子很漂亮啊,顧影帝送的嗎?看起來好值錢……怪不得有粉絲說你們是土豪夫婦來著。”
初初握著劇本的手緊了緊,又松開。
lily明顯比john要機智,只看了一眼就認了出來:“晨光拍賣會上那只吧,沒想到十七號竟然是你。”
初初面色平靜,問她:“你也去了?”
lily頓了一下,一邊找眉筆一邊說:“我看了網上直播嘛,你們在現場衣香鬢影,我在家里啃著薯片看完了全程。”
初初“誒?”了一聲,忍不住問:“你喜歡吃哪個牌子的薯片啊?”
john嘆了一口氣:“提起薯片,我就想起你前幾天竟然拒絕了歡樂薯片的代言邀約,那是華夏最出名的薯片啊,你有什么想不開?!”
初初淡定道:“一想到要給那么難吃的薯片代言我就難過得睡不著覺。”
lily&john:“……”
實際上,初初手上戴著的確實是她從拍賣會上拍下的手鐲。
她出價的理由很簡單也很任性,下意識覺得,這本就該是她的,即便不是由那個人親自送給她。
顧澤不知內情,對于她花大價錢拍手鐲的時有些意外:“我以為你不喜歡首飾。”
初初其實很多次想把真相告訴他,但話到嘴邊,卻無論如何也說不出自己其實原本是沈青的閨女,結果被沈初初的爹帶到福利院成了孤兒,現在又莫名其妙的變成了沈初初,于是眼見著母親妹妹在面前,不但不能相認還成了他們尷尬的親戚。
這件事在這個科學社會里,委實很反科學。
顧澤的事業在《繁星》之后步入了真正的巔峰期,他□□高,在拍電影時原本就比一般藝人占優勢,連獲幾個影帝之后,成為了華夏最年輕也最英俊的演技派,不少人都期待著他能為大家帶來更好的作品,又或者干脆走出國門。
這樣的期許也未嘗不是一種壓力。
雖然顧澤看起來依舊淡定,休閑時的大部分時間仍舊是在看書和看劇本,但他的工作量明顯又增加了。
并且新電影也開拍在即,不得不與初初分隔兩地,又談起遠距離戀愛。
誠然,兩個人沒成為情侶的時候,異地相隔似乎也并不是很痛苦的事情,因為大部分的心神都在工作上,而閑暇時即便想念,也似乎在可忍受范圍內。
而一旦談起戀愛,分開工作簡直是一種難以言語的折磨。
比如初初每到午餐時間就開始唉聲嘆氣:“唉,劇組這個午飯真的是讓人失望,我很懷念我們家澤妹做的飯,自從他潛心研究廚藝之后,做出的菜簡直好吃。”
lily翻白眼,順道從初初飯盒里挑走肉片:“不要作,不吃就給我,你正好減肥,要是胖了妝會難化,到時候我會要求漲工資。”
初初:“……”
john把自己的排骨分給lily:“妹子,好樣的!”
其實初初吃的很少,原因卻不是因為要減肥,而是實在吃不下。
她的新角色是一個雷厲風行的女法醫,冷酷程度四顆星,帥氣程度五顆星,平時干的最多的事除了跟著男主角一起破案之外,就是解剖。
接下這個角色,是林姐和初初都考慮到,她必須在接下來的、觀眾更加期待地表演中帶給觀眾更多性格的角色。因為她年紀輕,如果反復塑造同一種類型的角色,就會給觀眾帶來先入為主的印象,并且在以后的角色選擇上受到限制。
故而在長公主、西施、楚唯之后,她挑到的劇本是一個懸疑片中的女主角:法醫徐筱。
眾所周知,電影劇組不同于電視劇的。
在這個隨便一個題材就能被隨便一個導演拍攝成電視劇、雷人劇頻頻出現甚至到了每季都有季季不停的年頭,觀眾們對于電視劇的期望也大不如前,《漢宮秋》之所以能大火,甚至成為經典,其中一個原因就在于劇組和導演所拍攝的鏡頭無一不是用心且細致的。
在電視劇里,一個“女法醫”可能只需要有個花架子即可,解剖的拍攝則可以用鏡頭的切換來掩蓋演員的動作,但在電影中,就必須做到百分之百的還原,不然呈現出來的畫面只能淪為笑柄。
于是初初天天都在跟福爾馬林和尸體為伍,還有專業的指導老師給她上課,教導她各種傷痕的造成原因,尸體在不同死亡時間后可能出現的反應,以及如何優雅地用刀解剖一具新鮮的尸體。
最開始拍攝的兩個周,初初只吃米飯。
顧澤知道她的新片內容,以為她太辛苦,故而在視頻里沉吟片刻,道:“我知道演繹是你的夢想,但我不鼓勵你為此犧牲健康,如果撐不住就換一部片子拍,違約金我還是有的。”
初初苦口婆心地勸他:“錢還是留著給孩子買奶粉和紙尿褲吧。”
她只是開玩笑地隨口一說,沒想到顧澤卻皺起眉頭:“……上次我去探班,不是安全期嗎?”
初初看著一臉認真的他:“……”
來探班的除了忙中擠時間的顧澤、新片拍攝地距離初初很近的鄭琳琳,還有每天都很閑卻過得很充實的某個小姑娘,沈念念。
她雖然從小在國外長大,但國內的朋友一點不少,于是這次回來,花了不少時間挨個見了朋友們,令她沒想到的是,其中不少人都向她打聽:“誒,話說這陣子特別紅的那個女影星,叫沈初初,演那個西施的,是你表姐嗎?”
她這些朋友雖然也關注娛樂圈,但顯然并不是什么明星都關注的,能知道名字和作品,已經是對此人極大的肯定,于是沈念念很是意外:“我姐有那么紅?”
意外過后,沈念念找了自家表姐的作品來看,難得當了幾天宅女,出關后第一件事就是買了機票直奔上淮,找到了初初所在劇組的拍攝地點,一路小跑到初初面前,拿出了自己準備的本子和筆,遞給她:“姐,我是你粉絲,給我簽個名唄?”
lily:“……哪來的熊孩子?”
john:“……她是怎么突破劇組重圍到這里的?”
初初一臉自然地接過本子,簽上她的名字,道:“這是我家孩子。”
lily打量了她們一番,點頭說:“仔細看貌似還真的有點像。”
john露出驚恐的表情:“這……這……這是……”
初初捂臉:“……我妹。”
沈念念大方地伸手:“我是沈初初的表妹兼腦殘粉,你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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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念在劇組呆了四天,第五天不得不遺憾離開:“我媽把這邊事情都處理完了,我得跟她一起回美利堅去。”
初初沒有言語,卻轉頭就跟導演請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