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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來教我……談戀愛吧!」
──原來無論過了多久,我仍然無法將你遺忘。
在漫漫人生旅途之中,一定有一個人,能讓自己笑得最燦爛,哭得最透徹,也記的最深刻……
前任情人。
多次想嘗試遺忘,卻總是徒勞無功,儘管早已傷痕累累,那顆心依然還為他懸吊著。我想,一定是因為他還在我的視線范圍內不斷的出沒,所以,我下定決心──
獨自一人北上,前腳踏出捷運站出口時,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才察覺自己的錢包早已流浪于方才擁擠的車上,我并不著急,里頭除了證件外只剩下二十元,我冷靜地告訴自己,證件再去辦理就好,二十塊就算是做公益,而那個在夜市路邊攤販賣價值百元的昂貴皮包就當作已經破洞丟棄了吧……
雖然很想這么說服自己,但,一切的藉口都只是在搪塞我自己,我只是希望這樣可以偽裝住我的恐慌。
「我……被搶劫了!」內心無聲的吶喊。
唯一值得慶幸的恐怕就是爸媽給我的生活費被我塞在爆滿的行李堆中,讓我避免了未來可能要在公園當起街友,拿碗公、鋪報紙的日子。
身無分文的我只能在街道上當起流浪女子,僅存的只有手機、鑰匙和裝滿行李的后背包,以及一張寫有公寓地址、房東電話的紙張。
遠離了居住長達16年多的故鄉屏東,我不知道自己當初為何會失心瘋般的向自家父母提出到外頭居住這種獨立自主的想法。也許吧,是因為那里已經沒有任何讓我留戀的人事物了,除了我的家人。
但,事實上,會毅然決然地做出決定,理由絕對離不開那個他。
至今,那赤裸交纏的情色畫面好似還在我的腦海中重復播映,那淫蕩喘息的聲響彷彿重重回盪在我的耳畔,揮之不去的種種背叛。或許,我想離開那個是非之地,就是因為不想再遇見他,不想再和他處于同一塊土地上呼吸,更重要的是不想再因為他,而……沉淪。
過去式,前男友。
不想因為他而變得不再相信愛情,但在無形之中,我似乎已經漸漸和愛情隔絕。
游走在人生地不熟的市區中,眼前除了來回穿越、穿梭的人群、車群以外,就再也沒有見到其他物體了。應該說是,我的視線已經被這些過多的物體給佔據了。
我緊張的下意識握緊手中的紙張,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我拚命尋找著那張被我捏得皺巴巴的紙條上頭所書寫的地址。看見莫名其妙的路名時,我站在原地,內心糾結、天人交戰,只能四處張望、眼觀八方,最終還是怯懦的上前詢問了那些看似冷漠實際上也還是挺冷漠的路人。
依照對方給我的指示,我越過兩條斑馬線以及紅綠燈,轉了幾個彎后,進了一條幽暗的小巷子,彎曲的讓人無法看見盡頭。
踩著沉重著步伐,我邊走邊嘆著氣。
「唉,老媽怎么幫我選了這么偏遠的公寓。」
頂著炙熱的太陽,只套上塑膠拖鞋的雙腳像是下一秒就會變成焦炭似的,灼燙感陣陣朝我發出危險警告。這宛如身處撒哈拉沙漠的柏油路上,彷彿都能聞到有人在地上煎雞蛋的油香味了。
路旁種的樹木稀稀疏疏,幾片綠葉根本無法成為遮蔽陽光的最佳陽傘,我只能像隻大黃狗,不停地伸出舌頭散熱,身子越走越彎曲,步伐越走越沉重,此時的我就像行尸走肉般,就像悲哀的……游民?
「公寓到底在哪里!」我朝著天空大喊。
「小姐,你找公寓嗎?」
這、這是神蹟顯靈嗎?還是其實我是踩到狗屎了?腦中閃過這個念頭時,不禁低頭,微微抬起腳,偷瞄了幾眼自己的腳底。
「呵、呵,對啊!」
確認完畢后,我緩慢轉過身,尷尬的向對方扯扯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