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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便是那時候,她遇見了方停歸。
十六歲的方停歸。
不是在千軍萬馬中斬將奪帥,也不是在朝堂上呼風喚雨,而是被人打斷右臂,壓住背脊,如豬狗一般狼狽地跪在街市中央。
四面燈火璀璨如星,滿街行人燦笑若花。
只有他蒼白、羸弱、伶仃。
像一只無家可歸的敗犬。
那樣寒冷的天,他身上也只有一件單薄的短打。料子破破爛爛,還不如她家下人手里的抹布。手腳暴露在外,早凍傷發紫。
幾個錦衣少年抓著他頭發,將他往泥里摁,嬉皮笑臉地喚他“阿狗”,讓他汪兩聲回應,他連反抗的力氣也沒有。
可偏生,他骨頭硬得很。
別的乞兒為了活命,爭先恐后地從領頭少年的胯/下鉆過,去搶泥潭里的餿饅頭。只他始終冷著臉,餓到眼冒金星,被打得頭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一雙鳳眼凌然又鋒銳,像荒原上喋血的狼,縱使死,也要先咬下你一塊肉。
林嬛不由打了個寒顫。
她生于后宅,養在深閨。
世間男子于她而言,要么如她父兄那般,眼神剛正,內心清明,終日為國事奔波;
要么就像那些勛貴子弟一般,眼里常帶謙和的笑,一言一行都極盡風花雪月之溫雅,會在她苦悶之時,聊贈她一枝春。
似他這樣的狠戾,林嬛還是第一次見。
許是出于好奇,又或許是從他身上窺見了似曾相識的落寞,林嬛救了他。
帶他回侯府,給他吃食,給他衣裳,幫他治好身上的傷,還給他改了名兒,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難,都能到此為止。
十六歲的少年,玉劍初成,鋒芒畢露,正是引人注目的好時候。
他又生了副極好的皮囊,漠然望著你時,已是皎如玉樹臨風前,笑起來,又不止豐神俊朗。
府中有多少丫鬟,在林嬛救人的時候,還對方停歸嗤之以鼻,可等他梳洗完,換好衣服出來,又都克制不住春心萌動,每天寧可繞遠路,也要去馬棚看他。
就連一向跟林嬛不對付的奉昭,也因為這個新來的馬奴,開始主動跟林嬛套近乎,鬧得林嬛都有些無措。
方停歸卻依舊冷若冰霜。
旁人送給他多少東西,他都悉數退回;幫他干活,他也直言拒絕,不與任何人親近。
哪怕是林嬛,先前幫了他那許多,他也從未同她道過一聲謝。對她,并不比對那些曾經欺負過他的人熱絡多少。
大約骨頭硬的人,都是這般“遺世獨立”的吧?
林嬛也懶怠同他計較。
橫豎最開始救他,也不是圖他什么。能結善緣自然是好,倘若不能,也無需勉強。彼此都能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很是不錯。
只是每天清晨醒來,林嬛閨閣的窗臺上,都會有一枝當日新摘的花,從早春的第一枝桃夭,到隆冬的最后一簇臘梅,日復一日,風雨無阻。
起初,林嬛也懷疑是他,還曾找借口旁敲側擊地打聽過。
可無論怎么問,方停歸都只有一句:“姑娘想多了。”
語氣冷淡至極。
雙眼始終盯著自己在刷的馬鬃,不屑分她絲毫,好像根本不認識她。
反鬧得林嬛漲紅了臉。
是啊,人家多清高一人,公主的邀約都敢推拒,又豈會起早貪黑給她摘花?
大約又是哪家郎子送給她的吧?
畢竟那時候爭著給她送東西的人確實不少,有那么一兩個別出心裁的,也算不得稀奇。
林嬛也就沒放在心上,每天照舊做自己的事,日子平淡也美好。
原以為兩人之間的緣分,應當也就到此為止,一場宮宴卻改變了一切。
那是林嬛快滿十四歲時候的事。
父親和哥哥難得都在京中,可以陪她一塊慶賀生辰。林嬛喜不自勝,早在一個月前就開始琢磨,當天要穿什么衣裳,梳什么發髻。
卻不想那日,南律使團突然造訪,陛下在宮里設宴接風,林嬛和她父兄都必須出席。
宴會上,又因南律公主一句“簪花甚美”,她不得不將母親留給她的遺物拱手相贈。看著人家在自己面前把玩、炫耀,膩味了,又“不小心”將簪子丟入江水之中。
連句“抱歉”也沒有。
平生第一次,林嬛體會到了什么叫怒不可遏。
也是頭一次,她這般想將一個人碎尸萬段。
可是她不能。
莫說她只是臣子之女,根本沒法和人家公主斗。便是陛下格外開恩,準許她斗,她也不能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