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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須知:楔子用了第二人稱,正文是克里斯視角,第一人稱。
作者卑微社畜,寫文全憑個人喜好,盡量一周三更。
關于人稱:思量了很久,中途寫寫改改多次,最后還是決定用第一人稱。知道很多人對這個忌諱,所以在這里索性講清楚,不喜慎入。
第2章 紅拂
◎我只想做一只快樂鳥。◎
事實上,我對李紅拂的第一印象并不大深。
那時的我受父親所托,在他一位老戰友------父親讓我喊他麥德遜舅舅的引薦下,踏上了一列開往舊金山的火車。
抵達舊金山是個深夜,城中巴士停運,我和麥德遜舅舅決定在城中逗留一晚。當晚宿在平安街東角一家菲律賓人開的小旅館中,平安街是舊金山最大的一條華人街。
夜幕降臨時,能看到許多東南亞妓.女斜掛在街口,像被風干的彩色臘肉。她們是這條街上最鮮艷的存在,一排排不規則狀地站好,露大腿的露大腿,抽香煙的抽香煙,不時會有男人握著打火機來“點火”。
這是行話,點“火”越多的妓.女,意味著生意越“火”。
你看,中國漢字往往蘊藏無窮奧義。
麥德遜舅舅半夜出去了一次,回來時紅光滿面。他給我帶回一條長棍面包和一小本殘破的《圣經》。
他告訴我,他已經知道我在普魯士中學的種種罪孽,他希望上帝能將我感召,要我每日睡前朗誦贖惡經,并說那是母親的意思。
果然,她還是記掛我的。
還記得我被教會驅逐出鎮子的那天,她跟在我身后,走了很長很長的一段路。
我拖著鏈鎖,一步一哽嗚,腳背全是被風刮出的血口子。
母親用有限的精力替我備好了行囊,里面有一罐銀元,幾件棉襖,一盒蘇打餅干,還有一枚極別致的鳥兒發卡。
母親曾說,這在中國,叫“簪”。古中國的女人用它妝點發髻,輕易并不外贈。
她大婚時,赤條條地嫁給了我父親,全身最值錢的只有這支簪。
那時她在舊金山港口一帶做雜耍女郎,一天的小費夠買好幾十瓶費列羅牌香檳。麥德遜舅舅形容年輕時的她,“神秘且招數繁多的東方奇女子”,是的,她總在客人面前表演奇技淫巧。
例如吞劍,噴火,倒掛金枝,當然,最厲害的就是“十三盞”。
所謂十三盞,就是在頭上頂十三個大碗,里頭盛滿洋酒。她喝一碗,就翻一個跟頭,起身前將碗扔出,人落地時,確保碗一絲不亂地疊在頭上。
母親最多時能疊十三個,那十三個大碗為她帶來了金錢與聲譽,也吸引來了父親。
提到我的父親.......罷了,我不大喜歡他,等我哪天心情好些時再說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