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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他忽然想通很多事。
沈笠被舉到了最高處,正對著那個碩大的血眼,釋然般地笑了笑。
“原來你——并不是一個微弱的執念啊。”
他們早就見過了。
眼前的這只血眼,正是他之前逃命時,在高樓里遇到的那個虛影的化身。
他的執念很強,遍布在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最終匯聚在一起,變成了這只怪物。
是他用執念撐起了這座城,也是他的執念,讓他化為現在怪物般的模樣。
聽到沈笠這句話,血色的瞳孔收縮了一下。
更多的訊息被沈笠收入眼底。
它想拯救的。
它想改變的。
一切都和那本筆記有關。
那只巨眼的瞳仁深處,有如萬花筒一般展開,折射著很多晶瑩的碎片。
沈笠努力看清那些碎片里的畫面:
碎片里記錄了一個人的一生。
從呱呱落地,到蹣跚學步,少年背上了書包,一切都顯得那么不容易。
他總是傷痕累累。
有了朋友,又失去朋友。
有了希望,又失去希望。
最后不可避免地,在最燦爛的年紀,淪落到形銷骨立,人人唾棄的可悲境地。
二十二歲,他就結束了他悲慘的一生。
黑色封皮的筆記本合上。
戴著黑框眼鏡的少年放下鋼筆,從書桌旁站起,打著領帶,被聚光燈籠罩,衣冠楚楚地站在領獎臺上。
“《荒城筆記》已經熱銷五十萬冊,您塑造的角色深入人心,請問有什么秘訣嗎?”
他左手抓著金燦燦的獎杯,握著話筒的右手推了推眼鏡,笑著面向場下的書迷:
“秘訣就是一個字,慘。我把主角的人生塑造地越慘,大家就越容易同情他,我很擅長賺大家同情的眼淚。”
觀眾席下傳來陣陣笑聲。
主持人繼續追問:“那您會在寫作的過程中,愛上自己塑造的角色嗎?”
他的視線忽然落到了獎杯上,沉默了片刻,回答道:“也許,會吧。”
“那您會因為愛上自己筆下的某個角色,而為他改寫原定的悲慘結局嗎?”
成百上千的書迷們,還在等著他回答。
他忽然松開獎杯,“我……我不知道。”
屬于他的高光時刻,他期盼已久的榮譽,掉在了地上。
看完了如同萬花筒一樣的短暫回憶,沈笠心中的疑惑已經有了答案。
“原來你是作者留在書里的執念,想改寫書中角色的結局?”
沈笠溫柔地看著它,“執著是一件好事,但太執著了,反而害人害己。”<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