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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頭發茂密了,骨骼長開了,肌膚也從病態的蠟黃變成健康的紅潤。
健康的殷樂一天比一天美,像明珠被擦去了灰塵,光彩奪目。他的脾氣也與日俱好,不再動輒打人罵人,加上費玄戰功赫赫,忠心耿耿,他就積累起了真正的民望。
看著殷樂一點點變好,費玄非常欣慰,仿佛親手拉扯大了一頭病小狼。病小狼還能交配,這又是雙倍的成就。
有一天,費玄正在河邊玩耍,心血來潮,把手放在嘴邊嗥叫起來。忽而和對面傳來回應。費玄很興奮,用狼語讓那狼出來。于是灌木叢窸窸窣窣,鉆出來的竟是手提野兔的殷樂。殷樂頭頂沾著枯樹葉,袖子和膝蓋都有泥土,是追兔子時蹭上的。他提著兔子,挽起褲腳,露出白`皙健康的小腿,對著費玄短促地嗥兩聲,便把腳伸進河水里,涉水走過來了。上岸之后,他把兔子塞進費玄懷里:“我打的,送給你。”
病小狼親手打了第一只獵物,送給了配偶。
費玄高興壞了,摟住他的病小狼一頓親,然后把人按在河邊交配了起來。
他們的生活大概就是如此了。朝歌還是朝歌,但有了病小狼,他就如同和在山林中一樣快樂了。
他的確按照山林的法則生活著。天邑商是領地,殷樂為配偶,士兵是臣服于他的外族公狼,其它方國為麋鹿野兔,而東夷勁敵,是危險的敵對狼群。這樣看來,人類世界就簡明易懂,清晰了然了。
他以為這樣的日子會永遠繼續,最大的危機是殷樂身體不好,會死在自己前面。他沒意識到殷樂掌權了、變美了就會貪心,會想要一個懂規矩的人類而不是不服管的野狼做配偶了。
他記得很清楚,變化發生在六年前。
六年前,殷樂巡幸諸方國,有一次從西邊回來后,就異常興奮,說他碰到了一位十分可愛的小公子。殷樂這人,對自己的人類同伴戒心頗深,任何人在他眼里都“居心叵測”、“裝模作樣”。能讓他精神亢奮夸一宿的人,實在不多見。費玄很感興趣,就問那小公子為何可愛。殷樂抓住費玄的胳膊,道:“他勸我廢人祭啊!他自己都活得朝不保夕,還勸我廢人祭啊!我以前廢人祭,太天真了,想用自由平等代替殺戮。不行,生產力太落后,根本不行。適合這個時代的果然是周禮!用周禮代替人祭,一定行的!”
費玄道:“你要廢人祭?”
殷樂道:“是啊。”
費玄不說話了,他覺得人祭挺好。有人祭,他才能夠在人類的世界打獵。沒有人祭,他就只能在西郊的山上打獵,打幾只兔子野雞,連喂飽自己和殷樂的肚皮都困難。而且一旦他去打獵,狼朋友就會是他為競爭對手,他們就只能互相撕咬,不能并肩玩耍了。
況且……一頭不能狩獵人牲、不再戰功赫赫的頭狼,還能令人類的王忠貞不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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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樂興高采烈地規劃,想的都是廢人祭成功后,“別人”的生活,而“自己”的生活會如何,竟一點兒沒想。
費玄打斷殷樂:“廢人祭后,你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