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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杜知之前對縣主去找女兒的事是置身事外的,因為他認為孩子是被孩子父親帶走,這事已經是郡守和縣主的家事,自己要是參與,那就是和上司對著干,所以他就完全不想去找人。
如今,情況卻是發生了大變化。
孩子不是孩子父親的人帶走,而是被人從自己手里給騙走的。
這事,他已經是第一責任人,自然是比誰都重視和擔憂。
看著縣主還是不慌不忙,他倒是覺得火要燒到自己的屁股。
杜知回了縣令府,元羨讓元隨跟著他一起去了,讓他協調縣令和縣主兩邊的調查安排。
縣尉則留下來處理縣主府偏院的這起殺人案,還要把五名小女娘的尸首送回郡城去,因為這五名女娘里,有三人還是郡守的“姬妾”,雖然極有可能沒有任何名分,且現在也不知道她們在郡守心里的地位,但既然是郡守的女人,就還是要把尸首送去給他。
根據推斷,既然帶走勉勉的人,是要用勉勉去李文吉那里換取什么,那么,一切謎題的答案,都在李文吉那里,元羨雖然極度厭惡李文吉,但還是決定要回郡城一趟,去找回女兒。再者,不止勉勉被帶走,還有元鏡和高仁因也被帶走了。
元羨又安排了人去高家解釋了高仁因的事,并說一定會把孩子給找回來,讓樸氏先別著急。
如此一番布置之后,元羨就讓府中做了準備,她要明天一早就去郡城。
元羨自然沒法真像傳訊兵士一樣日騎數百里,她即使騎馬去郡城,也得帶不少人和物資去,所以要到郡城,日夜兼程,至少也要兩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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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主在為去郡城做準備之時,那邊,宇文珀已經查出了一些有利線索。
在安排人走訪了水渠兩岸的一些住戶后,宇文珀推導了勉勉是怎么被帶走,以至于沒有路人見過她。
縣主府和縣令府的正門隔著兩條街,但是,因為兩府都面積廣闊,所以兩府后面的后門則是開在相近的位置,兩者都距離那條嫌疑人乘船的水渠較近,這水渠叫陽渠,雖是叫渠,但水道寬約三四丈,常年水深過七八尺,里面一直用于行船運貨。
縣城沮河碼頭上的貨,再轉到水渠中行動的小船運進城里各處,比用牲畜和人力運送要方便便宜。
根據宇文珀所說,那殺人犯是在陽渠邊上了船,而劫走小主人的劫匪,在從縣令府后門帶著人出來后,應該是馬上就上了停在陽渠的船,然后船從陽渠駛進沮河,不用上碼頭,就可以再被轉入大船,大船沿河而下,這個時節水急,一個時辰可行十幾里水路。如此一來,就可以算出小主人此時大約在距離縣城往下游行船四五十里路的地方。
元羨聽后,認為宇文珀的推斷很有道理。
之前以為孩子是被李文吉的人帶走,李文吉要帶走人,不必藏著掖著,所以也多是從這個方向調查,如今確定人是被人劫走,且對方劫走了三人,對方自然要隱匿行蹤,那么,這樣走水路就是最不引人注意的辦法。
元羨隨即安排了人跟著宇文珀一起,沿著這條線去調查。
在宇文珀帶著人要出縣主府時,元羨起意,道:“我也一起去。”
宇文珀和其他人都很吃驚,大家都勸她:“縣主,如今夜已深了,又烏云密布,月亮也沒有,說不得很快就要下雨,您跟著太危險了。”
元羨說:“無妨,這點事,我做得到。”
連清商都勸她:“縣主,要是淋了雨,病倒了,可怎么辦?”
元羨皺眉說:“我怎么可能這點事也受不住。”
她身體健康,很少生病,上一次生大病還是生孩子,所以完全沒把大家的勸阻當回事。
元羨做下決定,其他人自是勸不住,沒辦法,清商只得讓人把縣主的馬準備好,又把雨具和行李準備好,她也要跟著元羨一起去,元羨這時候拒絕了她,讓她負責府中的一應事務,又正色道:“那些匪徒絕不是烏合之眾,也不是沒有謀略之人,相反,他們之中有極聰明之人,此人不僅設局欺騙杜知,還對來執行這次任務的幾十人都有控制力,這樣的人,當是很難對付。再者,他們來了幾十人之多,如今,這些人又隱匿于縣城中,敵人在暗處,我們在明處,除了帶走了勉勉,我們并不知道他們是否還留了人在縣城里要做其他事,如此一來,府中還要嚴加戒備,以免出其他事。要是人力不足,可以再從莊園里抽調一些人手來縣城。縣城里的各處貨棧和商鋪,也需有所戒備。”
清商作為元羨身邊的大婢女,也是后院的大管事,對府中大多數事情都能掌控,元羨既然給她安排了如此重要的任務,她只得趕緊收斂心神接下了。
若是一個人自稱是郡守的信使,拿了信去找縣令杜知,把信交給杜知,杜知當是不會輕易相信那信是真實的,為何這次杜知相信了?
因為那信使是帶著郡守的姬妾來縣城的,姬妾已經送進縣主府,縣令自是不會懷疑那信使是假的了,既然信使是真的,那么信的內容自然也是真的。
那造假設局之人,正是用了這個計謀,才得逞了。
元羨再次核對過李文吉之前送來的那封信,說會安排幾名美姬來她這里過乞巧節,那信的確是李文吉寫的,當時來送信之人,也的確是一直來送信的人,這沒有差錯。
由此推斷,設局之人知道李文吉要安排姬妾來這里,所以借助了這件事。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設局之人促成了李文吉安排姬妾前來這里這件事。
設這么大一個局,難道只是為了劫走勉勉嗎?
元羨對此有些懷疑,所以才對清商做了那些安排。擔心那些人會借此機會再做些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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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羨換了男裝騎服,便騎了馬帶著人出了城。
府中馬匹有限,且善騎射之人也有限,故而隨著她的,一共僅有五騎而已,這么點人,即使發現了劫走勉勉的船,他們也很難制住對方,不過,元羨的意思是智取,且她有身份,到時候可以就近找幫手,在這種情況下,她也就沒想太多,帶著五人一路飛馳而過。
此時已過中夜,不過因為郡守之女被人劫走之事,縣城里各街道及城門碼頭等地都加強了巡邏,并對全城進行搜查,住在城門邊的百姓又多次聽到城門開關的聲音,想來是有人因為緊急事務進出城門。
從縣城出去,外面路上更是黑暗,如若不是火把的光芒,幾乎要黑得伸手不見五指。
一行數騎才行了十幾里地,雖然沒有雷聲,但已能感受到雨點。
宇文珀建議大家穿戴好雨具,又要去幫元羨戴好斗笠,元羨不讓他幫忙,自己就把斗笠蓑衣穿戴好了,只是,下雨了,很難再用松明火把,不過,為了應付下雨,他們專門帶了兩個可以遮雨的羊皮提梁燈籠,只是這種燈具火光較暗,光線微弱。如果雨下得小,還好,如果雨下得大,依然只得去找地方避雨。
不過,這時候,元羨來了犟勁兒,要求大家如今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實在雨大得走不了了,再停下來避雨。
他們早就計劃好了行程,并不沿著河流行進,而是到行船可能會到的下一個碼頭去。
“如果下大雨,行船也會危險,他們會停船的,這對我們有利。”元羨說。
既然縣主自己都能吃這份苦頭,其他人自然更是振奮了精神。
初時雖然雨滴很大,但并不密集,幾人又向前行了不短路程,后來雨漸大一些,火把也被澆滅,他們只能靠提著的避雨燈又走了一段路,本來以為這雨會沒完沒了,沒想到下了小半時辰后,雨又停了一陣,他們一直趕路,在雨夜里就趕出了五十多里,雖然大家已經全身都被淋濕,馬匹也受了大罪,但他們在天亮時已然到了下一個大的碼頭,這里已經出了當陽縣,進了枝江縣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