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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開眼所看到的,是灰白的世界。
那是莫謹每一天醒來都會看到的世界,無趣的、枯燥的,用現在的用語來說,每一天都像是打卡任務一樣的人生,有人以完成某件事兌換滿足感,莫謹則并不歸類于那個種群,但卻與人群做著同樣的事情。
最初對這件事有微妙的察覺,還是在莫謹非常幼小的時候。
跟大部分人自我覺醒的那些瞬間同樣,那是一件很小很小,小到他如果不費心回憶,根本一點也不記得的事情。
過家家的傳統,在任何時代的童年時期從不會過時。而輪換到莫謹的童年時期,同班的學生之間風靡的游戲則變成了,如果有哪兩個關系好的男女生,男生會在手腕上帶上發帶,表示自己跟這個女孩關系最好。
用現在的話來說,應該就是,我跟這個孩子在交往的意思。雖然在大人眼里,孩子們的交往,不過是過家家的滿足游戲。
如今18歲的莫謹回過頭看,當然也會評價那真是完全無意義,并且幼稚的宣誓主權的行為。
因為一根皮筋并不能代表任何事情,不能物理意義上的捆住誰。會這么做的原因,更源于一種炫耀和從眾心理,這種情緒時常支配著人做他們原本不情愿的事。
不過大部分人的童年少年時期,都充斥著為了炫耀而做的各種各樣的無聊事。
幼稚是孩子的特權,無論事后如何因為羞恥想要把當時的自己殺死,當局者也總會莊而重之。
莫謹那時候,在班上也算是受歡迎的男孩子,他長相帥氣,又擁有不符合年齡的成熟穩重,這樣的人很輕易受到同性尊重,異性喜愛。
在那樣的情況下,就有一個女生,在起哄中,央求他把自己的皮筋戴在自己的手腕上。
女生應該是班上十分受歡迎的女孩,莫謹當時還不了解這代表什么,當然也沒打算答應。只是周圍的人都在起哄,甚至有同班男生憤怒地表示,如果他不答應要把他揍一頓云云。
莫謹覺得很麻煩,于是說:可以哦。
記憶中,那還是有點可愛的,上面粘了兔子形狀的塑料貼片的發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