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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周易》一書內容所透出的歷史信息,看其產生的時代
傳統上認為《周易》里反映“文王與紂之事”的內容,是在《周易》里的《泰》篇,有“帝乙歸妹”,《明夷》里有“箕子之明夷”,《升》里有“王用亨于岐山”,《歸妹》里有“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的句子。
從這些文章出現的人物故事,就是發生在殷周之際的事情。大概后人讀到這些句子,就聯想到《周易》是這一時期產生的。故《系辭》里就認為“《易》之興,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為了抬高今本《周易》為“經”的地位,漢朝時期把《周易》說成是文王創作的,東漢又出現說周公作了“爻辭”。這可能是看到《晉》篇中有“康侯用錫馬蕃庶”,認為“康侯”是周公的弟弟,就又把《周易》產生的下線推定到周公時期。帛書《易傳》記載了孔子認為文王作《周易》卦爻辭,到司馬遷作《史記》就說成是“西伯拘而演周易”,而到東漢的班固作《漢書》就說成是“人更三圣,時歷三古”的一部“易”了。對《周易》產生之說,也有點像顧頡剛所講的古史觀那樣:“歷史是神話層累地造成的”,“其世愈后則其傳聞愈繁”。越后越詳本身沒有錯,可能后來的研究成果更大。但古人(即帝王專制時代)的古史觀,卻有越后越添加的想象與政治意圖的成分多,并不是在史料的基礎上,研究出了新成果。早期的史書有點像演義小說的味道,如《左傳》與《史記》。
我們且來分析出現在《周易》一書里有關殷周之際的歷史故事。《泰》里有引用“帝乙歸妹”這一故事,“帝乙”是商朝晚期的王,即商紂王的父親。在現代的“歷代紀元表”商世系就有“帝乙”的名字。“帝乙歸妹”是商朝帝乙嫁女的故事,是把紂王的妹妹嫁給西伯(文王)的事件。這是現代史家所考證而被多數人認可的歷史事件,這也是歷史上以聯姻方式取得統治地位上穩固的慣常手法。《周易》作者把這一歷史事件引用到《泰》文里,是闡明政治上的一個道理,是謂引證。而不像《易學基礎教程》里的說法:“‘帝乙歸妹’,是說殷帝乙把女兒嫁給周文王……當時,周人大概對此事進行了占筮,并筮得此爻,結果是吉,而且后來應驗了。于是,后來《周易》的編者就把這條筮辭編進去了”。(《易學基礎教程》朱伯崑主編九州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頁)
把《周易》一書內容說成是占筮應驗結果筮辭的匯編,這種說法真乃是天方夜譚。“帝乙歸妹”一詞出現在《周易》一書里,是屬于引證。我們看原初《周易》(與今本《周易》里所謂的卦爻辭一樣)第11篇《泰》里的全文:
“泰,小往大來,吉亨。
拔茅茹,以其匯,征吉。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帝乙歸妹,以祉元吉。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這“帝乙歸妹”是《泰》篇里的一句話,而這一詞后面還跟著“以祉元吉”這四個字,單就這句話譯成現代文是“殷帝乙把女兒嫁給西伯,以此得福,是十分吉祥的事情”。這是帝乙以和親政策穩著了周人反商的速度,這當然被看作是福祉之事。但從全文來看,這一句就是屬于引用,是引用歷史上發生過的事情,作為歷史經驗來闡明一種道理。這里的引用所闡明的道理,是非常明確的。我們把《泰》篇全文譯下:
“第十一.通泰,是由小到大的發展,這是遵循了事物發展的規律,才是吉祥亨通的事情。
拔茅草,應把相連在一起的根結一同拔掉,即除惡務盡,才是正確的。葫蘆挖空,用來做渡河的工具,不至于沉沒。不去結黨營私,這樣做是崇尚于中庸之道。沒有只有平地,而不見陡坡的;也沒有只出去,而不復返的。在艱難困苦中,堅守正道,無需憂慮,災難自然克服。這正是有了愛,才會享有幸福。自由交往,即使未能與鄰伍富裕,但相鄰之間沒有戒心,這正是有了愛作為根本。商帝乙把女兒嫁給周文王,以此得福,這正是相鄰和諧上所做出很好的事情。但從此放松了警惕,城墻倒在護城壕里;也不再加強軍備,這命令來自都城,其結果就出現了危險。”
這《泰》篇不難理解是講述政治上的道理,是為“君子”(即諸侯們)講述治國安邦上的政治經驗。全篇文章多用生活中常見事物來比喻事理。而這“帝乙歸妹”則是引用歷史上發生的事情,以增強本文的說理性。這是引用歷史上帝乙用和親的政治手段,使兩臨(周族與商王)之間建立和諧相處的關系。帝乙的和親政策確實延緩了周人滅商的步伐,西伯卻沒有滅商建國。這是《周易》作者引用這一歷史事件,為君子講述在政治上,諸侯間的聯姻,也是“由小到大”發展的一種策略。但《周易》作者在最后講到的是,若一味依靠和親政策,而不修軍事,放松警惕,一樣會招致危險的。這也是影射帝乙嫁妹最終并沒有使商王永保太平,最后還是被周人滅掉的歷史教訓。《周易》里引用“帝乙歸妹”,是引用歷史上形成的成熟的經驗,以此增強文章的說理性。單就依據《周易》里引用的歷史故事,如“帝乙歸妹”,“箕子之明夷”,“高宗伐鬼方”,就推斷《周易》產生在這些時期,顯然是沒有十足的說服力。也就會把《周易》一書里的引用故事,當成《周易》一書時期發生的事情給混淆在一起了。在《周易》一書所引用的歷史故事,上至殷商的武丁(武丁與帝乙還有八代時間),武丁廟號高宗,是盤庚后第三代王。這一歷史人物被引用在《周易》里的《既濟》篇中,“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這種引用若算是證據,以證明《周易》里反映了武丁時期的活動事情,就得出《周易》產生的上限來,這顯然是錯誤的。現在認為這是做文章的一種修辭方法,叫引用。在春秋戰國時期里的典章中,可以看到大量的運用引用。這《周易》里出現的“高宗伐鬼方”,“帝乙歸妹”,“箕子之明夷”,是一種寫文章的引用,不表明引用了這些歷史人物,就認為是《周易》一書產生在這一時期的證據。但不否定對歷史文獻產生時間不明的考證,不排除從其文獻書籍中看所引用的歷史事件,來推斷不明文獻所產生的時代,這只是一種考證方法而已。現代易學上一般認為《周易》一書里反映的歷史故事的上限是殷商的武丁時期,而下限是周初。作為《周易》下限的根據,是以《晉》篇中出現的“康侯用錫馬蕃庶”的故事。這是被史學家顧頡剛研究認為“康侯”即衛康叔,封于衛,乃武王之弟,稱康叔。顧頡剛先生著有《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一文,收在《古史辨》第三冊,顧頡剛先生是從《周易》所謂的卦爻辭中的故事來考證《周易》的著作年代。并認為《周易》中沒有引用周成王以后的故事,據此,認為《周易》當成于西周初葉。而朱伯崑主編的《易學基礎教程》一書里也這樣認為,此書里說:“過去儒家學者把《易經》的作者歸于伏羲氏和文王,周公等古代圣王,目的在于把《易經》這書神圣化,抬高它的地位。經過現代學者的研究,我們知道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但是,這種看法中也包含了一定的合理因素:第一它認為《易經》這部書的形成是一個過程,卦爻辭可能不是一人所作,這符合歷史實際。第二,它認為卦爻辭作于殷周之際或周初,距事實也不遠,因為經現代大多數學者的研究,發現卦爻辭中所提到的歷史人物及事件,其下限沒有晚于西周初期的,這表明卦爻辭在西周初期或前期即已作成”。(《易學基礎教程》朱伯崑主編九州出版社2002年版第56頁)
這《易學基礎教程》的寫作教授們也是這樣的認為,認為《周易》一書里所引用的歷史人物與事件沒有超出西周初期,所以就認為《周易》一書產生的時間是西周初期或之前。這單從《周易》一書中所引用的歷史故事,為據證明《周易》產生于西周初期,而不去綜合分析《周易》一書的思想內容所反映的時代氣息與文化背景,則有失偏頗。因《周易》里所引用的歷史人物,只能是對《周易》產生時代的一個方面上的印證。
我們前面已從《詩》里的一些詩篇與《周易》的文法及內容性質的對比,推斷《周易》一書產生的時間不可能是西周初期或前期,而應是西周后期產生的,但這也是一個方面的推斷。那么,除了《周易》一書里引用的歷史人物與事件之外,是否還有能印證《周易》一書產生的時間晚于周初的信息嗎?確實在《周易》一書里,我們發現了反映西周晚期的時代信息。???周易歸來的周易哲學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