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歸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第一章:《周易》書名最早出現于《左傳》一書里的記載
從《左傳》一書里按時間最早記載的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其后記載對《周易》文句的引用,所涉及《周易》這一書的名稱。
《左傳》一書是記春秋歷史的一部史書,書里記載有春秋時期諸侯公們用《周易》卜筮(現稱算卦)人事吉兇的一些筮例和引用《周易》文句的例子。而最早記載《左傳》里的是以《周易》卜筮的面目出現,這是記載在《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里,我們來看這一卜筮例子的記載。
《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獨有觀焉,故曰其在后乎。風行而著于上。故曰,其在于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于齊,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我們先用現代的話把這段話譯出來,便于理解:“陳厲公是蔡國女人所生,所以蔡國人殺了五父而立他為君。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幼的時候,有一個成周的太史帶著《周易》去見陳厲公。陳厲公讓他卜筮,卜得的是《觀》里的“否”繇辭。周太史說:這就叫做‘出聘觀光,利于作君王的上賓’。這個人恐怕要代替陳而亨有國家了吧?但不在這里,而在別國,不在這個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孫。光,是從另外地方照耀而來的。“坤”是土,“巽”是風,“乾”是天。風起于天而行于土上,這就是山。所以說,‘出聘觀光,利于作君王的上賓’。庭中陳列的禮物上百件,另外進奉束帛玉辟,天上地下美好的東西都齊備了。所以說,‘利于作上賓于君王’。還有等著觀看,所以說他的昌盛在于后代吧?風行走最后落在土地上,所以說他的昌盛在于別國吧?如果在別國,必定是姜姓之國。姜是太岳的后代。山岳高大可以與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兩者一樣大,陳國衰亡,這個氏族就要昌盛吧?果然,陳國第一次被楚國滅亡,陳恒子就開始在齊國興盛起來。后來陳國再次被楚國滅亡時,陳成子就取得了齊國的政權。”
這是《左傳》里出現的第一筮例,又是以《周易》卜筮的例子,由此說明周朝的史官所用是《周易》一書為諸侯國君進行卜筮。從這一卜筮例子里所筮出的“《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這一繇辭(當時還不稱爻辭,即六·九數字爻題的卦爻式《周易》文本還沒有被改造出現),正是我們從今本《周易》里能看的是一樣的文字內容。這說明《周易》是一部算卦書的面目最早出現于《左傳》一書的記載里,又是春秋的早期已經是有了書名和內容的卜筮書被東周王朝里的史官所運用,因魯莊公二十二年,換算是公元前672年,而春秋時期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
《左傳》雖最早記載《周易》這一書名是以卜筮的面目出現,但《左傳》還記載了引用《周易》這一書名里的文句用于闡明事理的例子,我們來看其一很有特點說法的這種引用例子的記載內容及稱謂,更證明《周易》這一名稱,就是與今本《周易》文字內容相同的一部書。
現將這一引用例子抄錄如下: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秋,龍見于絳郊。魏獻子問于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于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于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
這一引用例子記述了《昭公二十九年》的秋天里有龍出現在絳城郊外,魏獻子聽說此事,并向蔡墨問龍一事。蔡墨回答魏獻子時,是引經據典來證明他認為古時候是有龍的。蔡墨所引用的就是《周易》一書里《乾》、《坤》兩文里出現帶龍的句子,來證明所認為古時候有龍的證據。這里且不說引用《周易》一書里帶龍的句子,來證明古時候有龍的說法正確與否,但這里畢竟不是用《周易》來卜筮的例子。我們通過這一引用例子中所引用《周易·乾》文里凡帶龍的句子內容,與今本《周易》(即六·九數字爻題的卦爻格式《周易》)《乾》卦里的爻辭相比是完全一樣的句子內容,這說明《周易》一書名稱最早出現于《左傳》一書里。
我們現將《左傳》一書引用《周易》時涉及到《周易》這一名稱,以及記載的卜筮例子所涉及到《周易》這一名稱全部內容附錄如下。
1.《左傳》引用《周易》一書的文句例子,所涉及到《周易》名稱
①《左傳·宣公六年》:“六年春,晉,衛侵陳,陳即楚故也......楚人伐鄭,取成而還。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瘳語,欲為卿,伯謬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②《左傳·宣公十二年》:“知莊子曰: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兇。’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兇也。不行之謂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尸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
③《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歸,復命,告子展曰:楚子將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貪昧于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復》之“頤”,曰:‘迷復,兇。’其楚子之謂乎?欲復其愿,而棄其本,復歸無所,是謂迷復。能無兇乎?君其往也!送葬而歸,以快楚心。楚不幾十年,未能恤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④《左傳·昭公元年》:“趙孟曰:‘何謂蠱?’對曰:‘淫溺惑亂之所生也。于文皿蟲為蠱;谷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趙孟曰:‘良醫也。’厚其禮而歸之。”
⑤《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秋,龍見于絳郊。魏獻子問于蔡墨……對曰:‘……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于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
從以上《左傳》里引用《周易》的五個例子來看,這五例引用《周易》一書的內容時,并直接點明《周易》一書的名稱。
2.《左傳》記載“以《周易》筮之”例子,所涉及到《周易》名稱
①《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后乎。風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