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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的人哪聽過這樣曲折離奇、驚心動魄的偵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個個如癡如醉,聽了一遍還不過癮,紛紛要求再講第二遍、第三遍,本來嘛,這種故事就是要不斷的回頭看才有意思呀,這樣才能不斷的發現其中的線索和伏筆,只要設置合理、邏輯嚴謹,可以說是越聽越覺得精彩。
不過幾天功夫,縣城就刮起了一股強勢的“包青天破案”風,眾人紛紛議論“十字殺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麗太子如何的無恥下流,殺人兇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當然是贊嘆包拯如何的機敏聰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現在專門來咱們茶館聽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過已經有不少人叫嚷著要聽新的故事了,畢竟那個十字殺人案已經被翻來覆去講了不下十遍了,你這里可還有這樣的故事沒有?”
冬秀的激動之情就別提了,自從穿過來,她就從沒有那么高興過,她高興地并不是這故事能幫著哥哥挽回茶館的生意,而是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愛,這讓她找到了久違的認同感。
即便在這里過了十多年,有時一覺醒來,她還總覺得這是一場夢,總覺得自己是抹幽魂,沒有歸屬感,沒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過著坐監般的生活,即便她再愛田園時候,有時也不免強烈懷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時打卡的苦逼日子。
現在無異于給她苦悶的生活帶來了一劑強心針,讓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個關在繡樓里的千金小姐,而是個有價值,被需要,被認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稿紙,這兩個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沒閑著,剛好將第二個案情“血祭壇”給寫出來了。
江耕圍喜出望外,立馬就要回房去謄抄。
冬秀忙拉著他坐下,一邊給他倒茶,一邊交代他故事可千萬不能一氣講完,要在適當的時候留給人懸念,讓人自己推敲猜測,這才能提高聽書的樂趣,特別是對于這種偵探懸疑類的小說來說,尤其如此,在猜測真兇的過程中,給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轉,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吶。
這篇故事雖然只能在自家茶館里說說,但冬秀卻十分重視,她想盡可能的把這篇故事寫好,叫更多的人喜愛,那么讀者和聽眾的意見反饋就很重要了,畢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適不適合這時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見沒有!我再寫的時候也好適當的做些修改!”“意見倒沒有,大家聽了都說極好,好些人還要我把故事拿去出書吶,畢竟你這故事里細節和伏筆太多,聽書的時候稍不留神就會錯過了,好多人都要來聽個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對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偵探、推理小說的時候,往往也是看過了結局還要翻過來再看幾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線索根本就挖不出來,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盡興。
“總不可能所有人都說好吧,這又不是銀子,我就不信人人都愛它,哥哥你可不要瞞我,咱們只有知道缺點在哪里,才能寫得更好!”
江耕圍不好意思的撓撓頭皮,茶館里確實有人嘀咕,有的說那兇案現場寫得太過真實血腥,聽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說那情節轉換太過頻繁,描寫不夠詳細,讓人無法跟上案情的節奏,還有那愛考究愛較真的人,非說那個時候包拯早已中了進士了,怎么可能還在廬州求學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說歸說,卻還是雷打不動的每天來聽。
“我自己倒是有個小小的建議,那故事你不如寫得再簡單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縐縐的,最好就跟咱們平日里說話一般,這樣王喜兒也好記,聽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兒,江耕圍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館里說書時的情況,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兒八經的說書人,說著說著自己就手舞足蹈的興奮起來了,這一興奮便把原來記好的詞給忘了,漸漸的就跟平時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聽得人卻越發高興了,喝彩不斷,都說他越講越好,比那別別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聽多了。
冬秀仔細一想,也對,聽書不同于看書,聽書的人也不一定能看書,不用太講究什么文筆,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準確的把故事傳遞給聽眾,可能口語化真是最合適的方式吧,這樣不僅講故事的人可以視情況進行適當的增改,聽眾也更能記住這個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來給他。
江耕圍一看,可不是更詳細淺顯了么,而且字數也多了,還能多講個好幾天呢!
做好準備,江耕圍便又匆匆趕往縣城去了。
曲氏還悄悄與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時間真是轉性了,怎么突然就對縣城的生意這樣上心起來了,隔了那么長時間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幾天,今兒一大早又走了,這該不會是被縣城里什么東西勾了魂吧?”
冬秀聽得噗嗤一樂:“哎呦,嫂子,難道你是懷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實了?你就放一百二十個心吧,你剛給我哥生了個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現在自然要努力經營,將來也好給我們盼兒掙下一份家業嘛!”
就連呂氏也感嘆說:“這當了爹就是不一樣,穩住上進多了。”
曲氏聽了,這才放下心來,只一心撲倒兒子身上去了。
第二十章 聽書
縣城里,天剛大亮,街道兩旁已滿是熱氣騰騰的早點攤子,絲絲縷縷的食物香氣勾得人饑腸轆轆。
平日里的幾個老主顧卻并不停留下來用一份往日最愛的吃食,徑直走進了泰升茶樓里。
接連好些天都是如此,要說那茶樓不過是兼著賣些小面茶點,種類即不多,味道也一般,卻偏偏引得不少人大清早就進去過早,真是讓人費解。
“哎,老王啊,我說這泰生茶館里的蔥油面里莫不是放了那福壽膏不成啊,怎么這兩個月里就勾得你們流連忘返的,天天大清早的就去占座!”
“嗨,我們還真是去占座的,誰還能沖著口吃的呀!那茶樓里最近說了個新篇,叫《新包公案》,你沒聽說過?每日巳時準時開場,火爆得了不得,我要去遲了可就只能在后面站著聽了!”
“哦?那什么《新包公案》就真那么好聽?我這幾日盡聽人議論它來著,什么殺人呀、破案呀,不都是那一套嘛,咱們從小聽到大的,你還不膩啊,我看你還不如跟我去抽一鍋,那才快活似神仙啊!”說著那人眉飛色舞的比了個抽大煙的動作。
“你那煙抽得快不快活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一天不聽那故事,我這心里就百爪撓心的鬧騰,我都跟著聽了兩個多月了,一場不落,那是越聽越上癮,不比你抽大煙差吶,不說了,我要趕緊占座去了,今天可就要揭露那殺人兇手是誰啦,我還跟老李賭了五塊錢呢,看我倆誰猜得對!”
說完那人便拱手告辭,急匆匆的走了,一邊走一邊在心里暗罵:呸,還想拉著老子抽大煙,老子可是親眼看著你怎么把家業給抽完的,個混賬玩意兒,為了抽大煙,老婆孩子都抵給人家做奴才去了,老子是傻了才會步你的后塵,再說了,那《新包公案》多好聽啊,一天不聽簡直渾身難受,跟掉了袋子錢似的……
待二人都走了,一個文質彬彬的青年向這混沌攤的老板娘打聽道:“大姐,他們說的這《新包公案》你可知道么?”
老板娘聞言,臉上現出氣惱的神色,一邊忙活一邊回客人的問話:“怎么不知道,這就是前面拐角處的泰生茶樓里新說的一個故事啊,聽說極新奇又有趣的,已經接連講了三個多月了,現在每日里不知多少人去聽,我當家的跟家里兩個小兔崽子也是日日不落的去聽,連家里生意也顧不得做,一回來就念念叨叨的,要找那什么幕后真兇,一個個都著魔怔了似的!”
青年聽了心里微微一動,快速的吃完早點,就向泰生茶樓而去。
等他到時那茶樓里已經是高朋滿座的滿是人了,不想看了一圈也沒個空位,便打算學別人一樣弄條板凳坐著完事兒。
卻不想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頭一看,竟是大熟人:“哎呀,耕圍,好久不見了,我正想著改天去你家拜會,卻不想這么巧,今兒居然就遇上了!”
江耕圍前些日子回家謄抄了新的的稿件,今兒一大早才風塵仆仆趕到自家茶樓,生怕耽誤了,遠遠的就看見門口站著個長衫青年,看背影十分眼熟,便試探著招呼了一下,卻原來真是自己從小到大的玩伴江澄平,自他們念完私塾后,兩人之間聯系便少了,現在突然見到,還真是意外之喜。
“好小子,你什么時候回來的,不說是去江蘇求學了么,這些年等閑也見不著你的面了,我算算,咱們這都正經有三、四年沒見過了吧!”
“可不是嘛,不過我前年就已經念完了書啦!”
二人在門口寒暄幾句,江耕圍便邀他去了二樓的包間。
兩人許久不見,自然有一肚子話要說,正談得興起,卻聽樓下一片叫好呼喝之聲。
原來說書的人已經站到方臺之上,正滿臉笑意,抱著雙拳向樓上樓下的客官們頻頻致意。
這人便是江耕圍的長隨王喜兒,不過現在看著倒更像個說書賣藝的了。
王喜兒作了一圈揖后,拿起驚堂木,“啪”的往桌案上一拍,隨著一聲脆響,堂下諸人都安靜下來,目光灼灼的盯著他。
這一瞬間他好似成了眾人仰望的存在,那些目光看得他飄飄然,恍惚間仿佛自己成了了不得的大人物似的,而底下都是俯首聽宣的仆從。
“昨日我們說到那少年包拯,為躲避去相國寺當主持,與好友公孫策在返鄉路上分手,而那公孫策與展昭在路上卻與一名叫彩云天的雜耍班相遇,眾人相攜而行,卻發現這班內關系微妙,氣氛緊張,處處透著詭異……”王喜兒與往常一般,先把故事前情進行總結回憶,即方便帶出后續的故事情節,又方便了那些新來的顧客能順利進入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