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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看到,在婚姻關系里,秦律禁止的是私自離婚出逃這個行為,但這一行為主體不論男女,在論刑上是沒有偏頗的。在秦朝,不論官府、百姓,他們從不強調女子守貞、貞潔,而是強調男女在婚姻關系中都要負相同的責任,強調男女都要為家庭穩定做出貢獻。
如果拿秦“婚姻”法與后面的朝代相比呢?
宋朝法律,女子要是主動和離,不論青紅皂白,都要挨板子,還要坐牢!咱們熟悉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就曾因想要和家暴騙財的張汝舟和離而被仗責投入大獄,幸好她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在許多親友的竭力斡旋下,李清照只坐了九日牢。
而到了明清,女子的處境更糟了,女子地位因理學的影響進一步下降,再嫁都被視為不貞,和離更是幾乎不可能。《大明律》就直接規定:“妻擅去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杖一百,離異歸宗。”
意思是大明朝的已婚女子如果有敢違背丈夫的意愿和離出逃的,不僅要坐三年牢,且如果那妻子逃亡后已改嫁,還要挨一百下板子,打完還要與后面的丈夫離異,回到自己原來的家族。
已經幾乎完全禁止女主離婚再嫁了。
到了清朝,滿清的制度比較復雜,滿人與漢人之間在待遇方面也是有差別的,清初,滿人女子在禮教上的束縛較小,滿人姑娘選秀被撂牌子后就可以自由婚嫁,而且滿人有旗屬、有自己的旗主,只要旗主同意,是能夠改嫁的。
在清朝初期,滿人女子的婚嫁是皇權、旗權大于禮教。
不過到了清朝中后期,滿人女子這方面的優勢也逐漸被當時的社會風氣同化,地位變得越來越低了,而漢人女子在清朝,與明朝是一樣的,甚至因為清朝的統治者非漢人,所面臨的處境也更糟糕了。
在清朝,漢女改嫁要經受很大的輿論壓力,一般都不會被允許離婚再嫁,即便是寡婦,丈夫已經死了,也會有為了“掙一座貞節牌坊”的娘家、夫家,強迫女子不嫁守節、甚至自殺殉節。】
【密碼總是丟:但其實貞節牌坊在最早出現的時候,其實是為了褒獎母親養育之恩為名建立的,結果卻被扭曲成了一座“貞”字大山。在明清為什么貞節牌坊有這樣的吸引力?因為在當時不止民間的大戶人家在攀比貞節牌坊的數量,就連官府都以自己轄區貞節牌坊的數量作為政績明證,這就導致了很多女子被逼守寡、甚至被活活餓死的女子不計其數。】
【涼涼月下有只猹:很贊同,怪不得咱們迅哥說:“我翻開歷史一查……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注],當時的社會風氣確實是有點病態瘋癲的。】
林爺爺看到網友留言也屢次點頭,又嘆息:
【是啊,仁義道德本來是好的,但最可怕的就是有些人借了這樣的帽子去“吃人”,而美化自己的罪行。就像程朱理學的誕生,這門學問肯定不是為了束縛女性而誕生的,它的最初意愿也是好的,但卻被后來的理學學子扭曲魔化,成了加害女子的枷鎖。
所以,講到此處,爺爺便可以回答網友剛剛問的問題了:秦法先進嗎?秦法尊重女性嗎?是的,用我們現在的目光來看,至少在婚姻方面,秦法在兩千多年前便已經用法律確立了男女在婚姻上的主體平等,所以爺爺也說,它是一部哪怕與我們相隔兩千多年都還有借鑒意義的法律。
但大家也要記住,秦法如此規定的出發點其實不是為了“平權”,最終也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在目的上與咱們的法律出發點有所不同。
對了,大家知道秦朝法律的奠基人是誰嗎?
不是旁人,正是我們之前說過的李斯!秦朝一統六國后的法律幾乎都是他帶頭主持完善的,他也是秦朝法家的集大成者和代表人物。】
【智慧女孩不禿頭:是不禿頭!!我是不禿頭女孩!】
秦漢兩朝的各位帝王與臣子聽到后頭那幾個朝代竟然禁止女子改嫁都驚訝地張大了嘴。
秦朝,嬴政思來想去都鬧不明白為何后頭的那幾個朝代都不允許女子再嫁,那什么貞潔什么理學,有人口重要嗎?婚姻不美滿或男人死了便不能再嫁,治下的戶數與丁口只會越來越少。
嬴政恨不得女子三嫁四嫁,多生些秦吏出來為大秦干活。
而且……后世還讓女子纏足?
那女子怎么干活?
沒人干活,那怎么能行呢?
還有……嬴政仔細回味那句“禮教吃人”的話,竟然生出一些共鳴來——如今那些儒士肆意借古諷今、大肆宣揚恢復分封,不也正是借著周禮要壓迫他屈服嗎?嬴政冷冷一笑:“說得好,禮教果然吃人!”
隨后又聽到了最后一句,嬴政略略思忖,便對侍奉的宮人擺了擺手道:“傳令,將李斯帶上來。”
漢朝,劉邦也是呆呆地坐了好一會兒,才扭頭問蕭何:
“不許女子再嫁?瘋了?”
劉邦為了鼓勵生育,連滿了15歲的適齡女子不嫁人要征120錢“單身”稅的損招都想了出來,可見他多期望漢朝幾乎被打空的丁戶能快速恢復。連死了丈夫的寡婦都不許再嫁,這人口如何恢復?
還用貞節牌坊,活活逼死那么多人!
不說他,漢初幾代帝王都對增加人口有種瘋狂的執念,就算用了儒家的思想,也不妨礙他們“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哪里會去在意那些酸儒的話?后世的皇帝瘋了怎么會真的相信那些狗屁倒灶的話?
從一而終、逼迫女子守貞,那誰愿意生娃兒?
呵呵,這種沒用的東西聽聽就算了吧!
漢景帝朝,劉啟也一臉黑。
他因為知曉劉徹是漢武帝,未來能夠痛擊匈奴,已經下旨廢劉榮,改立三歲的劉徹為太子了,而劉徹的生母王美人也將要被封為皇后。
這位他還挺寵愛的王氏也是二嫁婦——在嫁給他之前,王美人是金王孫的妻子,還和金王孫生了個女兒,但這一點也不妨礙王美人嫁入皇家,更何況漢朝的其他尋常百姓。
“宋元明清……”劉啟嫌棄地撇撇嘴,并在心中活學活用地嘀咕。
仙跡說得沒錯,這幾個朝代聽起來就很封建!
唐朝,李世民則在幽幽嘆氣:“好叫后世知曉,我大唐律法在此也不比秦漢差!我大唐的小娘子若與其郎君感情不和,有兩不相情愿者,可以提出與郎君義絕!且若是男方有虧,大唐律法還寫明了,男子應給予女子三年以上的給養,或是米糧或是銀錢,不能叫那女子衣食無著,可比秦法更完善了!但為何仙跡總是忽略我大唐?難不成我大唐日后并無多少明君,庸庸碌碌,在后世漸漸名聲不顯?”
李世民不由憂愁了起來。
長孫無忌在旁安慰道:“陛下,仙跡不提大唐,也是好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總比被那宋元明清一般拎出來怒罵好些。”
李世民:“……”
安慰得很好,下次不要再安慰朕了。
宋,建炎三年,浙江。
李清照本靠著窗在看書,誰知忽然聽見了自己的名字!
她正好就在杭州,昨天鄰人正好就要替一個叫張汝舟的人來提親做媒啊!她還沒來記得為自己被評為“千古第一才女”而高興,就聽見了自己被那個張汝舟騙財家暴的悲慘遭遇。
李清照雖是婉約派詞人,性格卻并不軟弱,相反她極有主見、魄力與膽識,因此聽到最后,震驚的情緒消散后不是苦澀,而是憤怒。
“張汝舟是吧?家暴騙財是吧?幸好昨日沒有貿然答應,如此王八好生氣人!”李清照憤怒得一雙柳眉倒豎,“此不為人子之暴徒,可別再叫我遇見!否則非打斷那豎子狗腿不可!”
明洪武年間,朱元璋偷偷往身邊瞥了一眼,果然看到了神色越發嚴肅的馬皇后,他不禁有些坐立不安,但還是嘴硬道:“早在大明之前,天下婦人便皆為小腳了,歷代文人歌頌纏足的詩歌比比皆是,纏腳的事兒哪能怪罪到咱大明頭上……”
如今才是洪武八年,朱元璋還未頒布《袞冕制度》,因此還未強迫“命婦復雜繁盛冠飾和纏足”,雖然仙跡上的后人說他日后做了,但此時的他嘴硬起來,也還有幾分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