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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而言,在西周諸侯國遺址中,燕國都城琉璃河遺址(位于今 北京房山)墓葬的殉人比例很高。1970年代,對琉璃河遺址的大規 ??脊虐l掘發現,這里的西周早期墓葬分為周和商兩個區:周人墓葬 在京廣鐵路以東的ii墓區,共16座,沒有殉人;殷商遺民墓葬在京 廣鐵路以西的i墓區,共18座,殉12人,其中,五座各殉一人,三 座各殉二人,一座車馬坑殉一人。經鑒定,這些殉人都是未成年人。 到西周中后期,該墓區已經沒有殉人的現象。3
雖說琉璃河墓葬的殉人數量比起殷商時代已經少了很多,但在已 發現的西周諸侯國中還是比較高的,原因何在?這首先涉及本地原有 的風俗習慣。琉璃河遺址有夯土城墻的殘留,墻基寬約10米(已被 西周初期墓葬破壞),說明在召公家族被分封到燕國之前,本地已經 存在規模較大的城邑和政權。雖然目前的考古尚未發現古城時期的聚 落和墓葬,但根據稍早一些的北京昌平張營遺址,夏代后期和商代前 期的張營居民中還流行著食人習俗,說明北京-燕國范圍曾經存在比 較殘酷的文化形態,而且很可能和殷商文化之間有密切關系,只是我 們還不清楚這種文化和商代后期乃至周初的歷史如何銜接,但它很可 能延續到了新興的燕國。
周初的封國中,燕國最為僻遠,周王朝的影響力在這里已經比較 弱,所以當時人殉行為還比較突出,但大的趨勢仍是殷商遺民被周文 化改造,所以并非殷商遺民墓區都會有殉人,琉璃河墓區的界限和鐵 路也不完全重合。比如,1983年在鐵路東側發掘的一片墓區,共發 現西周時期的墓121座,有大中小各級墓葬,還有殉多組車馬的坑, 很多伴有殉狗,但都沒有殉人。4該墓區可能屬于某些較早接受周人 理念的商人族群,但因出土銅器的族徽不太統一,數量也不多,難以 判斷這支商人的來歷。
再來看關中地區。
在今陜西省寶雞市內的西周初期“弓魚”國墓地,已發掘出數座 規格較高的大墓,其中三座有殉人,都是用一名侍妾隨葬男性墓主, 侍妾還有自己的小棺槨和部分隨葬品:竹園溝的m3和m7都是只殉 葬了一名侍妾;茹家莊的ml則殉人較多,不僅墓主和侍妾都有雙層 棺槨,還發現殉葬者骨架七具,有四具裝在木匣(棺)中,此外,墓 道口上層還有一具被肢解的青年女性尸骨。
該墓地的部分隨葬青銅器具有明顯的漢中特征,說明“弓魚”家 族應該出自漢中,可能是在周文王時期作為周人的同盟部族遷入關中 的。從商代到西周前期,漢中一直有較強的獨立性,王朝很難掌控, 再加上這種盟友身份,看來周族在一開始也是只好對它的人殉習俗持 容忍態度。不過進入西周中期后,這里的墓葬就不再有殉人習俗。
在關中盆地西北緣的甘肅靈臺縣白草坡遺址,有一處西周初期的 “漂伯”墓地,其中,m2填土中埋有殉人一名、殉狗二只,隨葬青銅 器有銘文“亞夫”,明顯是商式青銅器;m3亦有殉人一名、殉狗一只。 由此,這個“漂伯”可能是被周人冊封和遷徙到關中的殷商部族。而 在關中盆地東北緣的陜西省涇陽縣高家堡,也有一處西周初期的“戈” 氏貴族墓區,其中兩座墓內亦各有一名殉人,且“戈”氏族徽也曾在 殷墟出現,說明他們也是被周人強制遷徙到關中的殷商遺民。
白草坡的漂伯墓區和高家堡的戈氏墓區的文化層堆積都不厚,也 沒有發現成規模的城邑和居住區遺址,看來這里原本比較荒涼,只是 到了西周初期才有一些殷商貴族移民攜帶著祖傳青銅器突然遷來,甚 至還有一些部族成員和奴婢,但家境已經遠不如商朝時期。特別是戈 氏族墓地,隨葬的都是最必要且使用過的青銅器,缺少玉器等奢侈品, 成套器物還被分別葬入了不同的墳墓,顯然已屬家道中落,只是又要 努力維持著體面而已。漂伯和戈氏墓區的存在時間不長,可能后來他 們又遷走了,原有的人殉風俗也就在顛沛中和周人的壓力下逐漸失傳。
在各諸侯國中,作為商朝嫡傳后裔的宋國比較特殊。
在宋國都城商丘以南數十公里的鹿邑縣太清宮鎮,有一座兩條 墓道的中字形大墓,隨葬銅器銘文有“長子口”字樣,墓主是一名 六十歲左右男性,棺木下方有腰坑,內殉一狗一人,殉人是一名 四十多歲的男性;此外,南墓道殺祭一人,墓室內南部殉八人,東、 西二層臺和東、西棺槨之間各殉一人,能辨認性別的有二男四女, 都是青壯年。5殷墟中期花園莊東m54的墓主是“亞長”,這位“長子口” 可能就是他的后裔。6該墓人殉規模較大,不過,宋國的殉人墓迄今 還只發現這一座。
作為商人的方國遺存,今山東滕州的前掌大遺址比較典型。它屬 于殷商末期剛出現的商人“史”氏的薛國,延續至西周前期。前掌大 共發現殉人墓九座,殉人車馬坑五座,共殉28人。這些殉人墓和車 馬坑,少數屬于商代末期,多數屬于西周前期。從各種跡象看,西周 王朝建立之初,并未能把統治延伸到史氏薛國,這里的商人也沒有主 動挑戰周王朝,所以他們的生活方式又延續了數十年。
史氏和新建立的宋國有聯姻關系。m110中的一件銅器有銘文“宋 婦彝史”(宋婦覦,前掌大m110:2),說明這是史氏為從宋國娶來的夫人 制作的器物:稱貴族女性為“婦”(商婦就,《集成》867),和殷墟甲骨 卜辭的習慣相同;按周人習慣,則應稱“宋子”。史氏薛國和宋國都 出自商王族,這是商人族內婚傳統的表現。
進入西周后,商人的史氏薛國又存在了三代人,大約六七十年, 然后就徹底消失了。在文獻和考古中,史氏薛國徹底消失后,當地土 著的姒姓薛國卻重新出現,并存續到春秋晚期,且一直作為魯國的 附庸,衷心歸化于周人文化圈??赡茉谖髦芮捌诘恼淹趸蛘吣峦鯐r, 周朝幫助姒姓的土著薛國復國,而商人史氏則被周朝強制遷徙,或 者逃亡到了更遙遠的東南方,從此永遠消失。
以上是殷商遺民在西周初年保留人殉的情況,總體特征仍是減少, 到西周中后期幾乎完全消失。
不過,和基于原始宗教向神奉獻的人祭與人奠基不同,用人殉葬 是一種更為個人化的思維,富貴者希望把妻妾和奴婢帶到彼岸世界繼 續侍奉自己,所以人殉在古代一直不絕如縷,直到清代。7只是稍為 幸運的是,后世的人殉規模已經遠不如商代。
人祭記憶的暗流
周公執政時期不僅禁止人祭、人奠基和人殉行為,同時還禁止在 書面文獻中提及商人的這些風俗,結果,鏟除人祭的記錄也和人祭行 為一起消失了,只剩下了地層中那些無法銷毀的遺跡。
但是在文字記錄之外,人們還有口傳的歷史記憶,這是朝廷禁令 難以銷毀的??梢院侠硗茰y,有關商代人祭行為的記憶仍會在周朝的 民間和貴族中私下流傳,成為和官方意識形態很不同的暗黑歷史記憶。
到春秋中期,商朝滅亡四五百年后,周王室的權威已不復存在, 各諸侯國的自主性空前增加,關于人祭的暗黑記憶也開始浮出地表, 甚至變成個別諸侯國的官方行為。
公元前641年,志大才疏的宋國國君襄公試圖擴張自己的影響力, 命令幫國去攻打部國。這兩個小國均為東夷系,位于今魯南地區棗莊 市附近。結果,幫國人俘虜了部國國君,并將其獻祭給了 “次睢之社”, 即次睢的土地之神。
有學者考證,次睢在今徐州市附近,離商朝后期的丘灣社祀遺址 不遠。宋襄公這么做的目的,是要震懾東夷,使其臣服于宋國,《左 傳o僖公十九年》曰:“宋公使郝文公用部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這里的“用”,為殺祭之意,和殷商甲骨卜辭中大量的“用羌”“用俘” 完全相同。這表明,在春秋列國中,關于商人獻祭的細節知識并未完 全失傳。
但另一方面,宋襄公的行為在當時也屬離經叛道,他的兄長司馬 子魚就說:“在古代,用牲畜祭祀都是不合理的,更何況用人?祭祀 是為了求神保佑人,如果殺人獻給神,神會來吃嗎?搞人祭的國君會 不得好死的?!?
從司馬子魚的話來看,當時的宋國早就已經不用人祭祀了,而且 已經重構了一套“古代”的仁義祭祀模式——在這種版本的敘事中, 商人自然是不用人祭祀的。可以說,宋襄公兄弟二人的言行正是官方 和暗黑兩種歷史共存的表現。
公元前532年,魯國也出現了使用人牲的現象。當時掌握魯國 實權的貴族季平子帶兵討伐莒國后,把俘獲的俘虜獻祭給了 “亳社”。 莒屬于東夷部族,位于今山東省東南部的莒縣,在周人到來之前,魯 國都城曲阜曾是商朝在東夷地區的據點,所以建有亳社。
《左傳昭公十年》對此事記載是:“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鄴,獻俘, 始用人于亳社。”其中的“始”字,說明在季平子之前,被分封到魯 國的周人一直是用周人方式祭祀亳社,從未有過人祭行為;但到季平 子時,卻忽然開始要用商人的方式祭祀。和宋襄公一樣,季平子也受 到了當時人的詛咒。一位魯國貴族說:“周公之靈恐怕再也不會來享 用魯國的祭祀了,因為周公只接受有道義的后代的祭品。”
公元前531年,楚靈王滅蔡國,用蔡國太子獻祭崗山之神,史書 亦記下了楚國貴族申無宇對靈王的批評:“楚子滅蔡,用隱太子于岡山。
申無宇曰:‘不祥。五牲不相為用,況用諸侯乎?王必悔之。9
這幾次人祭事件顯示,在春秋中晚期,人祭活動曾在官方層面有 過局部復活。其中,宋為商人之后,楚是南蠻,其復興人祭或尚可理 解,而魯國國君(包括季氏)乃是周公后人,復活人祭實在頗不尋常。 從淵源上,當初周人禁絕人祭所采取的“只做不說”的方式,應該也 有一定的責任(因為沒有形成確定的歷史結論),隨著歲月流逝,后 人很可能對隱秘流傳的人祭歷史產生了誤讀。10
當然,春秋的人祭回潮并未成為主流,可能有以下兩個原因:
其一,戰國時期的社會重組和政治變革。由于列國兼并戰爭的威 脅日漸增加,各國都進行了變法運動,廢除貴族制,實行君主集權和 官僚制,國家的首要目的是富國強兵,在國際競爭中獲勝。而這需要 官僚機器用理性、功利的方式管理社會,人祭自然屬于不可容忍和必 須取締的行為。
戰國初期魏國西門豹治鄴的史事,呈現的就是新興官僚政治和民 間傳統文化的碰撞。當時鄴縣還有“為河伯娶婦”的風俗,本質上是 把少女奉獻給漳河水神的人祭行為。鄴縣在殷墟以北15公里,所以 這種風俗很可能是殷商宗教的殘余。到西門豹時代,普通的鄴縣人已 經不愿為祭祀承擔如此高昂的代價,只是苦于無法對抗地方精英“三 老”和女巫聯手主導的民間權力結構。為此,時任鄴令的西門豹表面 上遵循本地宗教理念,實際卻找借口把女巫及其弟子和三老先后投入 了漳河,從此,這里再無人敢復興人祭宗教。11
其二,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逐漸興起,開始提倡仁政和愛人。當 時還有制作陶人俑隨葬和埋入祭祀坑的習俗,結果遭到孔子詛咒:“始 作俑者,其無后乎!”孟子對此的解釋是,孔子討厭這種模擬用人殉 葬的行為,“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和多數人不同, 孔子的職業是整理上古史的學者,他很可能是在晚年破解了商周之際 的一些隱秘往事,擔心用陶俑隨葬會喚起人們對人祭時代的記憶。
就這樣,伴隨著商朝的滅亡,人祭宗教亦逐漸消失。不過,商文 明并非只有人祭宗教,還有一些其他的特質,比如,創造漢字和基于 漢文數字的運算體系,完善夏人的青銅技術,引進西來的家馬和馬拉 戰車,都對后來的中國有著重要的奠基作用。此外,商人還探索了古 中國的諸多地域,甚至研究過人骨的各種利用方式,但隨著商朝覆亡, 這種探索精神和技術狂熱也消失了,或者淪為被上層社會漠視的末流 小技,在其后的三千年里一直未能復興。即便作為商王室傳人的宋國, 也未能保留這些特質。
商文明很復雜,有著殘酷、奔放、奇幻和科技理性等諸多層面, 以及那些我們已經無法認知的部分。只是早在三千年前,它們就已經 被徹底忘卻。
注釋
1 韓?。骸段髦苣乖岬难橙伺c殉牲》,北京大學2003年碩士論文。下文有關西
周初期墓葬的基本信息未注明出處的,皆出自該文,不再詳注。
2 天馬一曲村遺址為晉國早期都邑,是鄒衡先生于1982年首先提出的。
3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文物出版社,1995年。
4 北京市文物工作隊:《1981—1983年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發掘簡報》,《考古》 1984年第5期。
5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地區文化局:《河南鹿邑縣太清宮西周墓的發
掘》,《考古》2000年第9期。
6 參見楊升南《商代的長族:兼說鹿邑“長子口”大墓的墓主》,《中原文物》 2006年第5期。
7 黃展岳:《古代人牲人殉通論》。
8 俞偉超:《銅山丘灣商代社祀遺跡的推定》。
9《左傳o昭公十一年》。杜預注:“用太子者,楚殺之為牲,以祭岡山之神?!?10此外,在河南登封王城崗還有一例春秋時期的疑似人祭遺存。一條春秋時期
開挖的壕溝內,有一直徑約1.5米的近圓形坑h68,坑底南北兩側分別埋有 一具小豬骨架,北側豬架上方則是一具呈掙扎狀的兒童尸骨。發掘報告認為, 坑中的兒童不像是正常死亡,”是否與祭祀有關,尚待討論”。參見北京大學 考古文博學院、河南省考古研究所《登封王城崗考古發現與研究(2002— 2005)》,上冊,第381頁;下冊,圖版120。在4000年前的龍山時代,王 城崗就已經有了夯土小城和宮殿,并使用了較多的人奠基,h68灰坑則出現 在龍山古城之后約1500年,規模很小,很可能是民間巫師秘密舉行的禳祭, 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關于人祭的知識仍在民間悄悄流傳。
11《史記o滑稽列傳》褚少孫所作增補。雖然秦漢之后的王朝法律已經不允許 獵俘殺祭,但人祭宗教也曾在民間遷延了較長時間。直到漢魏時期,宋襄公 曾經獻祭的“次睢”神社仍存在,又被稱為“食人社”;也有祭祀者會花錢 雇窮人充當人牲,祭祀時把人牲捆綁在神社前,如同屠宰的牲畜。不過從文 獻記載來看,也許漢魏時的人祭只是程序性表演,而非真正殺人、食人。參 見《續漢書o地理志》注《博物記》曰:“縣東界次睢有大叢社,民謂之食人社, 即次睢之社?!薄端囄念惥邸肪砦寰乓稄恼饔洝罚骸芭R沂厚丘間,有次睢里社, 常以人祭,襄公使幫子用部子處。相承雇貧人,命齋潔,祭時縛著社前,如 見犧牲,魏初乃止?!?
第二十八章 尾聲:周公到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