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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成為他們之間的中間人,我明白,光是抵擋住林元慶父母的叨擾,就已經耗費了媽媽太多的精力了。
身為一個未成年的初中生,我雖不能像姐姐一樣在這種關鍵時刻給予她精神上的支持,但至少……我能做到不添亂,不打亂她們二人的計劃。
如若這個時候離婚,起碼還能以婚姻過錯方為枷鎖,保住他們此前為姐姐購置的房產。
至于林元慶的個人債務……在我們的視角依舊是未知數。
不表達對他們離婚的困擾,不支持他們和好,這就是我能為這個家能做的,最大的支持。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還是低估了林元慶的不要臉程度。
在他與媽媽離婚官司開庭的前一天,他忽然人間蒸發般,消失在所有人的視野。
連同我們三人一起居住的這棟宅邸,也都被抵押公司的人前來,團團圍住。
我、姐姐、媽媽,我們從我們所住的房子被趕走。
林元慶不告而別的同時,我們也……沒有家了。
第27章 他長大了,我不是孩子王了
事情發生得太過突然。
畢竟林元慶并不愿意離婚,以他的性格,我有想過他會作出一系列的消極抵抗,但卻萬萬不曾料到,他會直接選擇消失。
逃避是懦夫才去做的事,遇到困難不要躲閃,要因難而上。
這是他曾經教給我的行事準則,而今,我真想原封不動地把這句話糊在他臉上。
他留下的,只有一堆爛賬,還有一張輕飄飄的紙條,上面寫著——“這是最后的債務,我不想拖累你們,把房子賣掉就好。”
“不想拖累你們”?“把房子賣掉就好”?
好個屁啊!我們一家以后住哪兒?他倒好,為了所謂的“男人尊嚴”不愿意面向妻兒承認自己的錯誤,所以最終選擇直接把這爛攤子甩給我們是嗎?
我們現在住的這棟別墅,是他剛成為暴發戶時的婚前財產,雞賊的林元慶事先將它買在爺爺名下,婚前為了搏得我媽的歡心,他信誓旦旦地承諾,會在房本上加上我媽的名。
我媽好歹也算是個大小姐,家庭條件挺不錯,根本不在乎這些蠅頭小利,當初之所以嫁給他,是因為把他錯認成一個日后必有一番作為的潛力股。
事實證明,什么潛力股?投機倒把賺到的錢,不過是坐實他身為賭徒的籌碼罷了。
婚后再沒提過房子改名的事,偶爾被老媽的娘家人說,他還好意思擺出一副豁達的態度,說什么:“你們不懂別亂講,我都跟老婆商量好了,以后這個房子,是要直接給咱聽瀾的!”
給個屁啊,我那時候連奶都沒斷呢,還害得我姐因此心生怨懟,此后的好幾年都對我態度怪怪的。
現在看來……林元慶恐怕從一開始就計劃好了。
他的底氣、他的退路。
他那么自私的人,考慮的都是自己,哪兒會真的為家人規劃未來呢?
我爺也是個老畢登,當初年輕的時候也做過拋棄妻子的蠢事,在奶奶去世后林元慶代替奶奶原諒了他,致使他倆有了這狼狽為奸的機會,真是惡心透了。
我跟媽媽還有姐姐,我們搬離了原先的房子,一起住進了媽媽婚前的那套小戶型房產中,之所以沒住進姐姐的房子,是因為害怕那些催債的人順著林元慶這條線追過去了。
媽媽當初決定嫁給林元慶時遭到家人一致的反對,婚后一直憋著一口氣,過得好的時候會帶著我和姐姐回娘家擺弄擺弄新車和首飾衣服,過得不好了……就自己默默忍受。
面對那些前來催債的壯漢,我們三個人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甚至只能祈禱不被暴力脅迫。
因為禹英哲是林元慶的朋友,那段時間,我都沒跟鐘郁霖聯絡。
其實鐘郁霖一直有給我發消息,我家發生的事情是圈內極大的丑聞,相信對個中細節他也是有所耳聞的。
媽媽和姐姐讓我先不要回復他,因為……那段時間被林元慶借過錢的朋友都拿著借條一個個如雨后春筍般唰唰地冒了出來,而禹英哲身為林元慶失蹤前最大的債主,他要是追償起來,我們三個沒人能承受得住。
所以我們……只能銷聲匿跡,好似只要沒看到對方發來的消息,就能假裝這些事情從沒發生過。
最令人感到諷刺的是,除開禹英哲這幾筆常人壓根還不上的錢,這段時間以來,林元慶還偷偷聯系了他各個時期的朋友,零七碎八地借了許多。
爺爺也是個慣常借錢不還的老狐貍,指望他替林元慶還錢壓根是沒有可能的,至于老媽與我和姐姐三個,對他的這些行為全程一無所知,只能寄希望于離婚判決早日下達,好能讓我們同他徹底斷開關系了。